七月之所以值得一提,是因为一个重要的节日——乞巧节。
此时的女子皆可以自由上街,找寻自已心仪的男子。乞巧节还有一个重要的节目就是女子们可以在女儿会上表演自己的才艺,这拔得头筹的女子,就是全邺城最美丽,最有才华的女子。
在女儿会上能大放光彩女子不但可以为家族争光,还会吸引各家公子的青睐。
因此,许多女子到了快要适嫁的年纪,都会为了女儿会上的表演,精心准备。
高洋便是在天色见晚之时去找的元熙。
他身着一袭紫色锦袍,头发被高高束起。紫色原本是极为挑剔的颜色,可是高洋皮肤极白,又生的俊逸,这身衬的他贵气逼人,风姿绰约。高洋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神色,看着目光一直在他身上的元熙,缓缓道:“熙熙,走吧。”
元熙知道高洋要带她去街上玩,因此也简单打扮了一下。
原本元熙并不想这么费事,但是采薇说这是乞巧节,家家户户的姑娘都装扮的十分漂亮,她家主子虽然已经十分貌美,可是要陪老爷出门,自然也要好好装扮一番。
元熙喜欢穿白衣,清秋就为她找出一件刺梅花暗绣的纱衣,又梳了如今邺城最时兴的发髻,还给元熙化了一个淡妆。元熙容颜俊美,神情清冷,仿佛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
原本就是个美人,又如此打扮一番。说实话,高洋有点不太想带元熙上街了,他不想让街上那群没有见识的男人们看到元熙的美貌。
但是答应了元熙要带她上街,高洋自然不能食言。
二人到了街上,节日的气氛就十分浓重了。因为是乞巧节,上街的人很多。街上的声音很嘈杂,和着不时的爆竹之声,加之天上不时的烟花燃放映出的彩光使邺城的大街小巷都变得热闹起来。
元熙几乎从不上街,所以她对街上的小摊都很有兴趣。高洋倒也不紧不慢的跟在后面。若是元熙有看上的小物件,高洋便帮着付钱。
可是等元熙的糖人画好后,她一转头,却看不到高洋的身影。
元熙有些愣住了,她倒也是带了钱的。把钱扔给小贩,也不管找钱了,便挤进人群中去找高洋。可是她看了那么多人,却都没有高洋的身影。
最后她找累了,站在人流中间突然就不想动了,明明身边人来人往,元熙却觉得有些孤单。
她在想,是不是高洋找不到她,便自己回府了。
都怪自己只顾着被新奇的东西吸引住,却忘记看高洋是不是在身边。
有男子瞧见元熙长得如此美丽,又有些愣愣的站在原地,目光微微有些茫然。便忍不住上前搭讪道:“小娘子这是在等谁呢,也不知道是谁这么不珍惜,不如让本公子来陪你吧。”
见元熙完全没有注意到他说话的样子,这男子倒也没有放弃,既然言语上没有得到回应,那么,行动上总能得到回应吧。
于是男子就准备把手搭到元熙的身上。元熙长得美,又愣愣的在街中心站了好一会,已经有不少人注意到了,现下看到男子竟然调戏元熙,也没有一个人敢去管。
这男子是度支尚书崔昂的儿子崔顺常。崔昂深得高澄器重,也是个铁面无私之人。崔顺常与他父亲截然相反,仗着父亲位高权重,便经常花天酒地,强抢良家妇女。
百姓们哪里敢惹这位爷,都远远观望。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元熙要惨遭崔顺常的毒手时,却突然听见了崔顺常的惨叫。
就在崔顺常的手马上要搭上元熙的肩膀时,元熙突然出手,将那图谋不过的手直接折断。
崔顺常另一只手捧着骨折的手,疼的直叫,他声音阴毒,看向元熙的眼神充满了怨恨:“小婊子,敬酒不吃吃罚酒。你看着爷今日怎么教训你。”
说着,便招呼自己的家丁上去收拾元熙。
元熙倒是神情没有什么变化,看着要冲上来的那群家丁,默默的将手放在腰间佩戴的匕首上。
“住手。”一声散漫的声音突然传过来。
“我看今日谁敢制止小爷!”崔顺常十分嚣张的说道。
“在下倒是好奇,你是如何这般嚣张的。”高洋走到元熙身边,直接将元熙搂在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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