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可不是前世那个现代社会,许多动物都被吃成了保护动物。
狼的踪影只能在电视里看见。
在这里,哪怕是有人栖息的村落都时有野狼出没。
像鲁迅的文章之中的祥林嫂那样,一时不察,孩子被狼叼走的人,也不是没有。
他还没有强悍到贝爷的那种程度。
不过说实话,就是贝爷看到饿极了的一群野狼也得跪。
所以,他必须要赶在天黑之前赶到前面的小镇。
“兰若寺!”
李方疲惫地迈着步子,眼睛不经意一晃,顿时吓了一激灵。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似乎听到远处有狼在嚎叫。
他这是穿越到聊斋世界了吗?
不过,很快他就发现并非如此,兰若之后的字不是“寺”,而是镇。
李方顿时松了口气。
“原来是兰若镇呐!”
李方哭笑不得。
他差点忘了这里是民国。
真是自己吓自己。
主要还是他太过敏感了。
在穿越之前,他和那些天天在网文之中遨游的人一样,天天想象着穿越之后要左手聂小倩,右手白素贞,中间还有一只白骨精。
但是等真正穿越过来之后,他才知道什么是源自于人内心的恐惧。
别的不说,要是任家镇的剧情现在就发生,李方二话不说,直接会在家里铺上一层糯米,准备一些干粮,然后挖个洞躲在地下。
僵尸不走,他绝对不会出来。
这不是怂,这是人面对真正死亡的真实表现。
李方从来没有自命不凡过。
他就是一个普通人。
是普通人被僵尸咬就会死。
也就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是一个普通人,所以他才会如此渴望那神奇的道术。
放在前世来说,那就是越知道自己穷的人,越是想努力搞钱。
他没有文才秋生那样的优越环境。
哪怕九叔催着他们修炼,他们也三天晒网两天打鱼。
李方一切只能靠自己。
不过成功的往往也就是李方这种人。
迈着沉重的步子,李方往兰若镇中走去。
还未走近,一股喧闹声隐隐约约传来。
越是靠近,越是清晰。
“那是?”
终于,李方走进了兰若镇,兰若镇中,锣鼓喧天,鞭炮齐鸣,一个个大红灯笼挂在家家户户的门前,街道上人来人往,小贩的叫卖声,小孩的欢笑声,好不热闹。
一个路人发现了背着包袱驻足的李方,不由愣了愣,然后走上来与李方搭话。
“小兄弟,你是第一次来到兰若镇吧?”
李方回过神来点头道:“是的,大叔,我第一次来兰若镇。”
这具身体原主人的一生基本上都在任家镇,还真没有出过远门。
唯一的几次还是在小的时候,跟着受人邀请前去看风水的李云道到别的城镇。
不过那个时候是因为李方还没有自理的能力,所以李云道才带着他。
后来他能够自己吃饭自己生活的时候,李云道就没怎么管过他。
只有闲暇之余,才会教他认字。
所以,李方的记忆里,基本上都与任家镇有关,还真没有兰若镇的印象。
听闻李方的回答,那人笑道:“那你可真是运气好,刚好碰上咱们兰若镇的灯会!”
“灯会?”
“不错,就是灯会!”
“咱们兰若镇的灯会那可是热闹非凡,你初来咋到,可能不甚了解。”
似乎是打开了话匣子一般,那人把兰若镇灯会的历史,好玩好吃的东西都说了一遍。
最后李方只能用肚子饿,去买东西吃才摆脱对方。
“这里的人真热情!”
看着那人依依不舍的背影,李方擦了下额头上的汗珠。
虽然那人讲得天花乱坠,但是李方也对灯会不怎么感兴趣。
前世他什么盛会没见过?
运动会、灯会、庙会、……
他都是亲自去过现场观看的人。
区区一个灯会而已,有什么好逛的。
不过,看起来这些糕点好好吃的样子。
李方看着街边卖的糕点,不由咽了咽口水,随即掏出几个铜板买了一些。
“嗯,真香!”
糕点入嘴,一股浓烈的清香味充斥在口腔内,不甜不腻,刚刚好!
好像,那烤鸭也不错!
……
不知不觉,李方加入了逛灯会的人流之中,完全忘记了他曾经的不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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