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甩下秦晚晴的手:“你也说了,那是昨天。从今天开始,我不再是以前的我了。程枫配不上我,我不会在他身上浪费时间了。”
秦晚晴愣住两秒,展露了璀璨笑容:“太好了,我早就说过程枫那家伙除了有点儿家世和长得还不错,根本不是什么好男人。瞧瞧你,这么穿多漂亮多青春啊,我要是男人,眼珠子都能掉出来!”
程枫不喜欢舒歌,却从不直接拒绝,总是吊着舒歌,不就是看舒歌是舒氏集团的千金小姐,多少有点用处么?
这种男人,跟渣滓有什么区别?
只可惜舒歌这丫头一头栽进去,第一次看见程枫,就放话此生非君不嫁,完全听不进劝。
就连平时穿衣打扮,也是满足程枫的胃口,十分保守,把好身材包裹得严严实实,她早就看不惯了!
说来,秦晚晴又觉得奇怪:“你怎么忽然想通了?不是鬼上身了吧。”
舒歌握住秦晚晴的手:“快上课了,先去教室吧。那种无谓的人,以后慢慢说。”
……
上午的课结束,舒歌和秦晚晴挽着手臂,走出教室。
现在的她,是一名新闻系的大二学生。
想当初,哥和妈更想让她读系或者外文系,因为比较轻松,更适合女孩,而新闻系免不了实习采风、到处跑。
另外,对于舒家的女儿来说,念大学,不过是个提升身份的砝码,日后嫁人的丰厚嫁妆,并不是真的需要靠专业去工作、吃饭。
可她从小到大一直想要当记者,仍是执着选择了新闻系。
前世,毕业后,她得偿所愿,终于与程枫结婚了。
程枫不喜欢她抛头露面,只想她当个乖乖巧巧的少奶奶,所以,她并没上过班,专业英雄无用武之处,从没做过一天的记者。
这一世,她不会再做别人的傀儡和花瓶,一切理想,都要牢牢抓在手心,过自己真正想要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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