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并不怨恨,相反,他认为自己死得其所。
他出身贫寒,虽然有妻有子,但常年戍边未曾见面。每年只得随几封家书寄些银两回去。
钱不多,想必妻子的生活会很拮据。
如果自己能战死沙场,按照袁副官的承诺,以后家人的生活兴许能好过一点。
周康扭头看向旁边,相距一丈远,是另一个被绑起来的弟兄。他的左胳膊被胡人卸掉了,破碎的衣料下是一大块模糊的血肉,肉眼可见一些蝇冲叮咬。
“喂。”周康出声,但对方垂直脑袋却毫无回应。
受伤太严重,应该已经先走一步了。
自己是不是也快了?
周康昂起头,咂吧着干裂的嘴唇。
春天里的太阳通常是温暖的,但是在这片黄土地上,即使是春天的太阳也会毒烈的要人性命。
阳光炙烤在皮肤上,周康知道这是胡人最爱用的刑罚,简单又省心。
就跟挂腊肠一般,把人绑在太阳底下好好晒一晒,既不会让人很快死去,又能慢慢折磨。
他身上的铠甲都被扒干净了,大周的鱼鳞铠是胡人勇士最爱的防具,毕竟胡人的生产能力远不如大周。
正当周康的思维越发地飘渺混乱,忽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
眼前是一众马队,十几人,身上是胡人的衣物,脸上糊着血泥。
他们持着刀,朝自己斩来!
呵,终于肯动手杀了吗?
周康坦然一笑。
“嗤。”
他只觉身上一松,接着一只有力的打手将自己提起来。
定晴一看,捆缚的麻绳散落在木桩旁边,而自己已经在一匹战马上头,坐在眼前这个“胡人”身后。
“兄弟,”前头‘胡人’开口竟然说的是纯正的大周语,“撑住,我们马上回家!”
前头人转头,咧嘴一笑。
虽然他面上混着血污,但是周康又怎么会认不出他是袁副官!
心中苦涩。
本以为死了挺好,没想到又有了活的希望。
看来,又得亲自给家里寄银两了。
袁守义回头,见人都已救下,当即下令迅速逃离。
等那些被吸引去的胡人士卒反应过来,他们可就危险了!
冲出大营,一路上顺手斩杀几名欲要阻拦的胡人。
先前进来时,他们冒充是胡人骑兵,骗守卫搬开拒马,便迅速行动,才有此番顺利。
向东折去,奔出十几里外后,才在一处地方与另外三百余号人马汇合。
负责吸引人马的将领报告道:“后面追兵甩开了。”
“很好,”袁守义点头,“暂时休息,大家可以把胡人的衣服脱了。”
“嗨,这身皮真是臭死我了!”
穿上的时候小心翼翼,脱的时候就无所谓了,直接用刀刮烂衣物,该扯得扯该扔的扔,没什么好稀罕的。
袁守义又取出自备的两瓶金疮药,“拿去,给兄弟们抹上。”
金疮药只是普通的药物,但是在军营里头,这种经常刀光见血的地方,能有这种上好的疗愈外伤的药物,很是难得。
“好!”将领接过药瓶,重重地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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