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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走到他身旁,坐下。

少爷偏过头,金发带着灼目的阳光,偏了偏。

也不喜欢金发,刺眼。

少爷有一茬没一茬地和杀手搭着话。

他喜欢朋友。

杀手提到曾经穿越卡利甘达基峡谷,这让少爷很激动。

他喜欢旅游。

他还喜欢美食、喜欢宠物、喜欢花卉、喜欢摄影、喜欢游戏、喜欢书籍、喜欢影视、喜欢舞蹈、喜欢音乐。

他最喜欢画。

素描、水彩、油画。少爷很喜欢也很擅长。

他自信线条与色彩足以诠释无尽悠长的阳光,足以颠覆黑白灰的罩子。

摔门走后,少爷摸了摸刚刚从鞋柜上顺走的钥匙。

之后的一个月,少爷没联系杀手,也没提分手。

他窝在房间里涂涂改改,挖空心思创作。

终于在一个月后的早晨,少爷带着颜料画笔偷偷开了门,溜进杀手的住处,大展宏图。

杀手被大胆而绚丽的色彩围住。少爷朝他扬了扬下巴,头上的金发抖落一道道光线,这次,杀手没戴墨镜。

刺眼。他这样想。

就这样,他们一起动手换了被褥,养了月季,少爷推着杀手进了一家又一家服装店。

夜里,他们脱掉刚买的斑斓的新衣。

新换的蓝色床单被闹得一团糟。

单人床很挤,他们抱得很紧。

少爷的呼吸就在耳边,嗫嚅道,下周是我生日。

杀手没睡,他与孤冷的月光一道赏着墙壁上的绘画。自己脸上不近人情的冰冷于这房间的欢欣过于突兀。

向来冷淡的男友说出这句话时,少爷很是震惊。

“我蒙上眼吧。”

或许是因为,今天是自己生日,少爷笑起来,金发摇了摇。

刺眼。

蒙上眼就不会被刺痛了。杀手这样想也这样做。杀手自幼受到严酷的训练,拜过往所赐,他拥有无可挑剔的业绩。

他就算是蒙上眼睛依旧可以简洁、干净、严密地完成每一单委托。

少爷滚烫的身体贴在身后。杀手的手指压在枕头底冰凉的刀面上。

杀手坐在夜里,寒蝉作哑,他静静聆听着时间结冰塑起的厚厚念想。

他想起那个清早,听到门外小心的脚步声,他偷偷藏进隔间暗室,看着金发的人提起彩色的笔,落下对阳光的临摹。

他想起那个炎夏,他喝空了那半杯冰已经化掉的碳酸饮料,味道很淡,也没有碳酸在口腔中跳跃的刺激感。

杯子空了,却还是没被扔掉。

上了年纪的鉴赏家坐在对面,他打量着这位穿着印花衬衫的男人。

好半晌,才认出对方。

“是您啊,艺术界的缺憾。”

“现在不是了。我经常画画。”对方笑了笑。杀手自幼受到严酷的训练,拜过往所赐,他拥有无可挑剔的业绩。

简洁、干净、严密。

是所有客户对他业务能力一贯的评价,经他之手,事无纰漏。

一位藏有数万件艺术珍品的鉴赏家曾笑道,您的手生来就该执着支貂毛画笔,可惜,未能藏有您的画作将是我毕生的缺憾。

杀手就坐在鉴赏家对面的沙发上,轻松地弯起嘴角,是很可惜,我不喜欢画。

他不喜欢画。

也不喜欢音乐。

不喜欢舞蹈、不喜欢影视、不喜欢书籍、不喜欢游戏、不喜欢摄影、不喜欢花卉、不喜欢宠物、不喜欢美食、不喜欢旅游、不喜欢朋友。

无趣。

少爷嘟着嘴,来了这么一句。

四面墙壁灰白,窗帘净黑,单人床上只有一整套纯白的被褥。

不速之客仔仔细细勘察了这个黑白灰的套间,他打开衣柜,被一排熨整的黑衬衫气得屏息。

不死心地,少爷拉开衣柜底的抽屉,里面全是黑的、一个款式的棉袜。

十七八的少爷,自视天不怕地不怕,在这个风和日丽的午后,头一次觉察到自己男友的危险。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要给款式颜色一样的袜子一双双用别针对好的变态啊。

少爷气得丢下一句,无趣,摔门走了。

杀手看着少爷没带走的半杯可乐。

杯子上鲜艳的商标与吸管中叠着大小不一的棕红色气泡,于这房间的冷淡的装潢过于突兀。

他走过去,伸出手,却僵了半秒,这是他生涯中唯一一次犹豫。

他自嘲道,我二十年手起刀落、上膛击发,竟然因半杯碳酸饮料失误。

他还是没舍得扔掉。

杯子里的冰块在炎夏里融化,发出轻轻的“滋滋”响声,杀手靠在床头,眯着眼睛,享受着时间蒸发喘出的轻微呼吸。

无用的静谧让杀手陷入回忆。

他的目标是位富家公子。

不杀幼、不杀贫、不讲价。

这是杀手接单的三大原则。

对面的人缓缓将一张照片推到杀手面前,染着黄毛的少年,笑得没心没肺。

杀手将照片推回去。

“十五岁。”

他只一眼就能看出。

客户又将照片推过去,伸出三根手指。

“不加价。”

杀手礼貌地微笑着,准备起身。

“我预留三年后您的刀。”

于是,少爷成了杀手三年后的目标,悬在他头顶上的刀刃会在他成年的那天落下。杀手去见了见少爷,这是他的习惯。

他习惯用眼睛去记住每位目标的身量,再为他们定制最合适的死亡通知书。

他提前准备了一套休闲装,戴着墨镜,在少爷滑板的公园旁,点了份提拉米苏。

他不喜欢色彩斑斓,不喜欢人声鼎沸。

不喜欢甜点,那份蛋糕他一点没动。

少爷走到他身旁,坐下。

少爷偏过头,金发带着灼目的阳光,偏了偏。

也不喜欢金发,刺眼。

少爷有一茬没一茬地和杀手搭着话。

他喜欢朋友。

杀手提到曾经穿越卡利甘达基峡谷,这让少爷很激动。

他喜欢旅游。

他还喜欢美食、喜欢宠物、喜欢花卉、喜欢摄影、喜欢游戏、喜欢书籍、喜欢影视、喜欢舞蹈、喜欢音乐。

他最喜欢画。

素描、水彩、油画。少爷很喜欢也很擅长。

他自信线条与色彩足以诠释无尽悠长的阳光,足以颠覆黑白灰的罩子。

摔门走后,少爷摸了摸刚刚从鞋柜上顺走的钥匙。

之后的一个月,少爷没联系杀手,也没提分手。

他窝在房间里涂涂改改,挖空心思创作。

终于在一个月后的早晨,少爷带着颜料画笔偷偷开了门,溜进杀手的住处,大展宏图。

杀手被大胆而绚丽的色彩围住。少爷朝他扬了扬下巴,头上的金发抖落一道道光线,这次,杀手没戴墨镜。

刺眼。他这样想。

就这样,他们一起动手换了被褥,养了月季,少爷推着杀手进了一家又一家服装店。

夜里,他们脱掉刚买的斑斓的新衣。

新换的蓝色床单被闹得一团糟。

单人床很挤,他们抱得很紧。

少爷的呼吸就在耳边,嗫嚅道,下周是我生日。

杀手没睡,他与孤冷的月光一道赏着墙壁上的绘画。自己脸上不近人情的冰冷于这房间的欢欣过于突兀。

向来冷淡的男友说出这句话时,少爷很是震惊。

“我蒙上眼吧。”

或许是因为,今天是自己生日,少爷笑起来,金发摇了摇。

刺眼。

蒙上眼就不会被刺痛了。杀手这样想也这样做。杀手自幼受到严酷的训练,拜过往所赐,他拥有无可挑剔的业绩。

他就算是蒙上眼睛依旧可以简洁、干净、严密地完成每一单委托。

少爷滚烫的身体贴在身后。杀手的手指压在枕头底冰凉的刀面上。

杀手坐在夜里,寒蝉作哑,他静静聆听着时间结冰塑起的厚厚念想。

他想起那个清早,听到门外小心的脚步声,他偷偷藏进隔间暗室,看着金发的人提起彩色的笔,落下对阳光的临摹。

他想起那个炎夏,他喝空了那半杯冰已经化掉的碳酸饮料,味道很淡,也没有碳酸在口腔中跳跃的刺激感。

杯子空了,却还是没被扔掉。

上了年纪的鉴赏家坐在对面,他打量着这位穿着印花衬衫的男人。

好半晌,才认出对方。

“是您啊,艺术界的缺憾。”

“现在不是了。我经常画画。”对方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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