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韬花大价钱养的这伙亡命之徒,确实非常的凶悍。
一个个够疯,够狠,似乎连自己的命都不在乎,满脑子都是干掉林恩和陈家驹。
但是,
就是这些够疯,够狠的人,却生生的被林恩那犹如切瓜一样的杀人方式给吓到了。
陈家驹见林恩毫不手软的杀人,怕最后不好收拾,连忙提醒他。
“林恩,杀几个就行了,别杀光了,否则一会署长和标叔来了不好交代啊!”
倒是不陈家驹可怜那些匪徒,认为林恩不应该杀他们。
陈家驹可不是一个迂腐的警察,相反,他既然能跟林恩成为好朋友,好兄弟。
那么,两人肯定是有一定的共通点的。
比如——!
他下手杀起人来,可是一点都不比林恩手软。
说话的功夫,陈家驹已经亲手干掉两个匪徒了!
他只是怕林恩一急眼,把所有人都杀了,这样的话,等署长雷蒙和标叔知道了,肯定会不好交代。
搞不好还会因为这个,让林恩这次的功劳全部白费。
陈家驹的话,确实提醒了林恩,原本他是打算把这些家伙全都干掉,收一波属性点的。
但是一想,要是全杀了,确实对自己会非常的麻烦,就是署长雷蒙那里,都不好解释。
毕竟自己以后还要在警署混下去的,可不能因为这几个杂碎,影响了自己的前途!
想到这,林恩又抢来一把砍刀,这样他手中就有两把砍刀,紧接着,他把手中的两把砍刀反过来。
先用刀背,把那些匪徒的手腕全都敲碎,让那些匪徒手中的武器掉落在地,一个个疼的冷汗直冒,龇牙咧嘴。
紧接着,用砍刀的刀面去狠狠的抽打那些人的太阳穴的位置。
“啪!啪!啪!啪!”
人类的太阳穴附近,有非常多的脑部神经,只要打击的力度合适,就会让人瞬间昏迷。
拥有格斗精通的林恩,对于这些技巧可是非常的熟练的。
很快,在和陈家驹的配合下,剩下的十四个匪徒,全都被林恩给敲碎手腕,然后直接拍晕了!
但是,林恩没注意到,在他和陈家驹和那些匪徒们拼命的时候。
之前一直躲在一边的约翰,悄悄的走了楼梯,他找准机会,直接钻了个空子,要去杀了莎莲娜。
约翰溜进了楼的房间。
“林恩,救命啊!!”
莎莲娜的尖叫声忽然传了出来。
林恩心中一惊,暗道糟糕,忽然发现楼下并没有看到约翰,知道他肯定去找莎莲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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