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侯花费两百军功直接兑换了一套龙鳞甲和龙鳞头盔。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一次可不是闹着玩的,一不小心就会丢了性命。
有了这一套装备,普通刀剑根本伤不了罗侯分毫。
“启禀将军,前方十里处,匈奴兵马压了过来。”
哨兵飞马来到罗侯跟前,急忙说道。
“你们怕不怕?”罗侯看着身后的五千士兵问道。
“不怕!”
“你们说什么?我听不到?”
罗侯把右手放在耳朵边说道。
“不怕!不怕!不怕!”
士兵们一个个被激励起了士气,纷纷大吼道。
不过他们确实也不怕,连年征战,使得郡的士兵早就习惯了战场和匈奴人,没有一个是新兵蛋子。
更何况蒙恬派给罗侯的这五千人都是精兵中的精兵,单兵作战能力并不弱于匈奴人。
这也能看得出来蒙恬对罗侯很是倚重。
否则先锋这个职位,是无论如何轮不到罗侯的。
毕竟罗侯只是一个小小的公大夫。
先锋这种事,只要探明地方军情,就是一笔军功,并不需要拼命。
所以虽然有风险,但并不大,收益还很可观。
很多人都乐意当这个先锋。
但罗侯可不仅仅满足于当一个小小的先锋,探探路。
罗侯看着商城中的一件商品,咬牙买了下来。
这是一件速度光环的旗子,只要这个旗子不倒,友军行军速度将会被加快百分之五十。
不过价格相当昂贵,需要五百军功,而且被砍断了就算作废了。
罗侯将旗子弄成大秦的字样,用的是篆体,然后装作从怀中掏出来的模样。
“你叫什么名字?”
罗侯看着自己身边的一个士兵问道。
“启禀将军,卑职赵五。”
“把这个旗子挂,用你的命护住它,如果它断了,你也不用活着了,明白吗?”
罗侯厉声喝道。
“卑职明白。”
赵五恭敬地接过旗子道。
“一会你们随我冲杀,都看着旗子,旗子在哪你们就往那边冲杀,明白了吗?”
罗侯大喊道。
战场真的冲杀起来,根本分不清敌我,唯一能辨别方向的只有军旗。
之前蒙恬没让他们带军旗出来,根本没想让他们和匈奴人交锋。
哪有探马还带着军旗的。
“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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