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计算机的是理工科吧,我记得你高中的时候也是读的理科啊?你这知识面也太广阔了,我一文科生都自配不如了。”手里的手机早就放了下来,童欢仰着脖子看向旁边坐着的耿南松。
“我高中的时候...看了很多杂书。”
“高中?你也太厉害了,看了那么多杂书还记得,而且当时还考年级第一,动不动就市联考第一...”
“你知道?”
“我怎么会不知道,我爸妈楼上楼下邻居可都是你高中老师呢!”
童欢可记得清清楚楚,那时候她还在读初中。但因为爸妈是高中老师的原因一旦有大型考试爸妈都会加班留在学校里改卷子。
楼上楼下的老师们每每结伴回家,而她一个人呆在家里安静的很,等到听到楼下隐约传来的谈笑声,就是她爸妈和老师们回来了...
她现在都还记得,开门等妈爸回来的时候,楼道里黄色的灯光。
然后就能看到爸妈和老师们一边说说笑笑的上楼,而大半部分的时候都或多或少会提及到他们学校的那位“学霸”。
只是没想到,当时大人口中那位她并不在意的“绝世天才”,竟然会成为她的丈夫....
......
耿南松闻言笑了笑,童欢眉骨上的红痕也消了下去,好在没有破皮。“这里还是很痒吗?要不要贴创口贴?”
童欢回过神,摇了摇头,“不用,就是可能我下午刮眉毛的时候下手重了,等过了这几天就长起来了。”
“那你小心不要总去挠。”
“恩恩!我会注意的,我这几天还有录妆面呢,肯定会注意的。”童欢说完,又被叮咚作响的手机吸引去了注意力。
耿南松的视线又转向了腿侧的黑发,因为刚刚童欢的动作,有些发丝已经俏皮的搭在了他的腿上。
即使触觉上没有任何感受,但在视觉的加持下,耿南松莫名觉得大腿又些痒了起来。
这是,通感的修辞手法,也叫“移觉”,把不同的感官的感觉沟通起来...
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一段高中里的语文知识点。
耿南松的学习一直都很好,从他进入有考试的学生时代开始,考出好成绩这件事情对他而言只是稀松平常罢了。但不是因为什么原因,学习这种事情对他而言是生活中相对而言轻松的事情。
如果让他在家待着他宁愿留在学校里学习。很多时候读书更像是他的一种娱乐方式,让他乱糟糟的脑袋得到半刻闲适。
他并不是在T市长大的,初三那年,他们家从B市搬到了T市。
T市和B市很不一样。作为一个南方的小城市,耿南松之前都不曾听说过又这么一个地方,这里甚至可以说得上是落后了。
但是他很喜欢这里,在他进到市区的第一秒,摇下车窗飘进来的第一缕桂花香的那一瞬间。
城市不同,教学水平也不同。在新入学的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在自学。而家里很长的一段时间都是他一个人呆着,那就更快活了。
他有更多的时间干自己感兴趣的事情...
和北方的B 市不同,南方的T市一年四季都少不了格式各样的花。一二月的梅花、梨花,三四月的紫荆花、桃花,还有从五月份一直香到秋末的桂花香...
整个T 市的街道两边都是桂花树,花期到的时候整个小城市都好像泡在了桂花的香气里...
也因为花多的原因,耿南松选择了那所离家最远的高中。二中的校园里一年四季都会开花,而让他没想到的是,那里有一个人,让他在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里成为了不关注任何东西的人...
....
那天的晚自习他逃课了,一般联考之后的晚自习老师都会在办公室忙着改卷子,管得很松。
教室里吵吵嚷嚷的让人心烦,他就干脆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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