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来了就赶紧把门关上!你这人难道不知道外面很冷么?”
红发如火的少女,丝毫没有一名擅闯民宅者的自觉,仿若自己才是这间屋子的主人,回头怒瞪了傻站在门口的方修一眼,很不客气地开口斥责道。
说真的,方修活了这么多年,还是平生首次见到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可还未等他开口反驳些什么,就瞥见那汹汹燃烧着的炉火内,熟悉的一角布片。
如同遭受了什么巨大刺激,他奋不顾身冲向壁炉,却心痛无比得发现,那布片是真的只剩下一块布片,因为其余尽数化为了灰烬。
之所以觉得布片熟悉,是因为他每晚都会伴着它入睡,那是方修棉被的被套。而又之所以觉得心痛,是因为他这几年好不容易积攒下的钱财,都尽数缝纫藏匿于棉被中。
那可是他无数个日日夜夜,节衣缩食坑蒙拐骗,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老婆本啊!
又有什么地方,比睡觉用的棉被更加隐密的呢?所以先前他很是笃定,就算家中来了窃贼,也不会找到自己的小金库。
更何况,每晚抱着钱入睡,是一种何等幸福美满的事情!至少方修一直以来,都很是享受,那种被银票压着的美妙感觉。
可现在,一切都彻底毁了!
亲眼见到小金库化为灰烬,这种感觉,简直就像是被人拿刀活生生从身上割肉,心痛到无法呼吸。
知晓自己的老婆本已成过眼云灰,方修一脸悲伤转过头去,不忍再看这壁炉内的火焰,因为每多看一眼就多一份难过,这可真是名副其实烧钱啊!
在坊间传闻中,就有一件未经考证的类似趣事。
传言曾有两位富商于洛阳花街青楼,为了一名歌妓争锋吃醋僵持不下,这时双方为了彰显自己的财力,便竞相在火盆中投入银票,以烧钱的方式来一决胜负,传言获胜的那名富商,在短短一夜间便足足烧了数十万两白银,旁人叹为观止。
而方修,虽未曾达到家财万贯的境界,但却率经历了烧钱的豪迈壮举。
他转过身去,冷眼打量着眼前这罪魁祸首。
“为什么?”他问。
“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突然闯入我家,为什么弄乱了我的屋子,又为什么烧了本属于我的东西?”
“哦,忘了告诉你!从今天起,你这间屋子就被本大小姐临时征用了,这里所有的东西都是我的,同样也包括你在内。”
红衣少女漫不经心地咬了口雪果,然后有些含糊不清地道:“这段时间你好好表现,要是表现得出色,本小姐就勉为其难收你当个小弟,带你从此吃香的喝辣的。”
看她那满是自信的模样,仿若能够成为她的小弟,是几世修来的福分。
有寒风从敞开的大门涌进屋内,吹得炉中火焰一阵摇曳,于是屋内的光影也跟着一同沉浮。
在摇曳的光影中,在暖色的火光下,一身红妆的少女,面容显得分外精致好看,一双眼眸像是剔透的红宝石,泛着黄昏时天际若火烧过的霞彩色泽。
方修承认,有那么一瞬间,自己确实被惊艳到了,思绪也有些恍惚。
自记事时起,便困顿于北境凉城,十六年来未曾接触过外面繁华世界的他,可以断定,眼前的少女是他截今为止所见过的最好看的女子。
没有之一。
但惊艳终归是惊艳,一瞬就只是仅仅一瞬。
至于思绪恍惚,那只是他想起了那只存活于记忆中,一个总是不修边幅胡子拉渣,满口显眼大黄牙,总是叫嚣自己乃是谦谦君子的老男人。
这种联想很是奇怪,或者说是很不正常——
按理说,见到一名今生罕见的美貌少女,不说有什么正常男人该有的绮念,最起码得想点美好而美丽的事物吧。
可是方修,第一想起的却是一名满口大黄牙的糙汉子,这实在有点太煞风景。
对于少女先前自信满满,要将自己收为小弟的话语,方修怔了怔,然后一本正经,很是认真地反问:“你真的不是智障么?”
这是疑问句,但是他望向这红发少女的目光,无疑是对于自己问话的肯定,目光宛若看向一名智障。
“竟敢骂我?”被言语羞辱,少女不怒反笑:“真希望你能继续保持这份可笑的勇气。”
说完,她随手将掌中的果核丢开,从地面站起身来,摩拳擦掌道:“看来不好好教训你一顿,你一点都不知晓本小姐的厉害!”
方修真是不明白,现在做贼的,为何能如此厚颜无耻到这种令人发指的地步!
被发现罪行,不仅毫无羞愧之意,竟然还要连屋主一起殴打。而且,更让他觉得郁闷的是,自己看上去……就真的就这么柔弱好欺负么?
其实,早在刚进屋时起,他便已猜出眼前少女的身份。
身为一名采石工的方修,先前入城之时便感受到了不寻常,全城戒严五步一岗十步一哨,空中还盘旋着数十只青色的大鸟,似乎在极力搜寻着什么。走在街道上的他,听到一旁数名凉城人正围聚在那里议论,说不久前一名女刺客窃取了机密军情,惹得城中大人物震怒,因此全城通缉要将对方擒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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