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的计划中,拟组建的乡勇队,应在七百五十人,加上他自己的二百五十人,凑一个千人队整。放在以前,这么多的人都当得起一句校尉了。这数字可不是他为了凑整好看满足虚荣心想出来的,之所以定这个标准,理由有二:
其一,奕乡目前算五千户,按一户三人估算,那么就是一万五千人口,他以前看到过一个文献,除了秦朝征兵率高达25%之外,商周为10%左右,其余各个朝代均在5%左右,既然各代不约而同的选择二十征一的比例,肯定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在自己吃不准的情况下,沿用是个不错的办法。
其二,他此次主要是以训练为主,不会影响农忙,比府兵制还宽松,在这种制度下,沿用二十征一的比例对各户的负担较小,对各户的正常运转无碍。
这些乡勇他打算五百人为长矛兵,二百五十人为刀盾兵。
为什么没有骑兵?
没马!
而且骑兵以现在的马具条件,也不是一两年能练出来的。
为什么没有弓兵?
用不起......
弓兵练习的时候,对于弓的损耗率颇高,而一个合格的弓,造价并不低。
长矛兵就简单多了,削木头,削竹都可以,刀盾兵也是,用木刀,木盾就行,做这些的材料简单易得,制作起来也不难,可以直接让应募乡勇的人自备。
乡勇他打算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正常参加的乡勇,另一种是有从军应征意愿的,对于后者,他打算亲自训练,前者则打算挑选几个步卒什长来负责。
那为什么不用队率?一个队本就有五十人,再给他分个一百多来训练,要是他们产生不该有的想法,搞小山头,就会凭白多生事端,而什长级别实力都足够压服这些新兵,又不会产生非分之想,是正合适的人选。
刘毅一直认为,保证忠诚的最佳方式就是不给别人背叛的机会,不要让人产生背叛的想法。那些故意给、甚至是诱惑背叛,还美其名曰考验的行为实属不智,也是对他人的不负责。
而那些由他自己训练的,则是他的亲兵苗子,在这个年代,亲兵很多时候都是跟着主将走的,这些人是主将的班底,是话语权的保证,而主将同亲兵的关系非常密切,毕竟这是性命相托,所以经常能听到主将战死,亲兵尽没的传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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