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晨显是皇亲之子,家世显赫,这样的家庭背景,也早就了他好大喜功,傲慢的性子。可是他对于礼仪风雅,长幼尊卑,处世之道还是有着独到的见解,懂的审时度势,也懂得家结交好友,所以有一大堆的朋友,生活过的丰富多彩。
说起李晨显,年纪比世秋大个四、五岁,正值青春年少,情窦初开的年纪。李唐王朝又是个开放的王朝,他家族显赫,几乎每月都有人为了攀附他的家族,主动提亲,将自家女儿双手奉上。
这大批的追求者,让李晨显觉得地位面子提升的同时,也觉得压力过大,很是头疼。因为李晨显本就不是什么花花公子,他有自己的人生观,爱情观。自古婚姻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是李晨显向来特立独行,对于择偶自然有自己的标准,不愿意听之任之,让自己成为权力斗争的牺牲品,他觉得自己有足够的能力,保护家人,也不需要任何依附。
林蓉萱在李晨显的诸多良配中算是个佼佼者。他不仅肤白貌美,还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诗书礼乐无一不擅长,家世地位,人品性格都是极好的。
只是这李晨显向来与众不同,在他眼里林蓉瑄过于完美,显得不真实。本来身处王公贵族,就每天提心吊胆,稍有差池就会连累九族。再娶这样一个老婆,肯定如惊弓之鸟,生活圈子更窄了。
可是他对林蓉瑄到也不是反感,两人自幼相识,林的父亲又是他母亲的弟弟,两个人实际是表兄妹关系。古代喜欢亲上加亲。
说起这个林蓉瑄,父亲位居三品,母亲又是皇族之人,是千金大小姐无疑。可是她从不觉得自己如何尊贵也从不娇纵自己。与自己的家仆侍从都亲如一家。只是从小生了一场大病,身体不是太好。经年累月汤药不断。
林蓉瑄这个姑娘温顺乖巧,人见人爱,脾气也是极好的,到哪里都是温婉可人,一群追随者。不过她有一个爱好就是喜欢做工艺品,唯一为了这个爱好和父母起冲突。父母觉得女孩子就应该学些琴棋书画不应该整天跟一些泥搅和在一起,满身满脸都是泥看起来有些邋遢。可是这从小的爱好,她无法割舍。
林蓉瑄最喜欢亲手勺陶器,她的闺房里大大小小造型各艺的的瓶瓶罐罐摆满了整个屋子。一日她的贴身侍女铃兰,在给她打扫房间的时候,看见她的梳妆台上摆放着一对陶瓷的兔子,毛发一绺一绺散发着光亮,眼睛如星光流转,还是红色的,楚楚动人,她还是头一次见到彩色的陶瓷,爱不释手的抚摸把玩了半饷,也舍不得放手。她在那里看的神情都呆滞了,那兔子不是趴着的还是两条后腿支撑,前腿抬起,双手还捧着一玫碧绿的如意,真是吉祥如意的好寓意。
这一举动被林蓉瑄看在眼里说道:“铃兰,看你那样子,像一只呆燕,是不是姑娘长大了,想着拿我的宝贝送给心上人啊?我道要看看谁家的公子这么有福气,被我们铃兰姑娘看上了,我得替你做主啊!“铃兰羞的满脸通红,恨不得一头扎进被子里,说道:“小姐,你可别取笑奴家了,小姐尚未婚配,我怎么可以?再说了奴家真的没有觉得男人有什么好,还不如一辈子陪着小姐!“林蓉瑄笑了笑:“我家啥丫头,天天说傻话,不嫁人,当一辈子老姑娘啊!我可不养你哦!“
然后,林姑娘话题一转,说:“铃兰快收拾东西,陪我出宫去。“铃兰有些为难,‘’小姐这个月已经第二次了,这次又要什么理由?上次是为老爷祝寿给他买些礼物,名正言顺,那这次呢?‘’林蓉瑄转了转眼珠说道:“就说去观音庙祈求好姻缘了,待嫁的年纪,父母亲不会说什么的!快些备马,准备好!‘’
铃兰脸上有些窘迫:“小姐,你又要扮男装门!这回来要是老爷夫人不高兴,岂不是会打断我的腿,我可不想拖累小姐你啊!‘’“铃兰,你放心,母亲那里我早就收买好了,她不说,父亲是不会知道的,父亲在朝廷为官忙的不得了,怎么会顾得上天天盯着我。再说了我让飞絮在府上盯着,一有消息,马上通报,咱们立刻赶回!‘’铃兰脸色铁青,两边都是主子,小姐平时对她又极度宠爱,她只能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转眼间,林姑娘换上一身仆人装扮,虽然不是什么华丽的服饰,深蓝色的衣裤,头发高高挽起,清爽利落,俨然一位长相俊美的书生,估计万千少女看了又要想入非非了。
他们要去的地方是长安城外不到十里的一个烧制陶器的手工作坊,这里虽然门面不大,可是里面陶瓷花样繁多,应有尽有,无论是南方的精致秀美还是北方的古朴大气都在这里聚集。城中的官宦、商贾、富甲一方的、云游方式,出游时都喜欢在这里歇个脚,挑选一些精美的物件做留念或送给家人朋友。
而林姑娘到这里来可是要学习制陶工艺,这是她的爱好也是她的放松疗愈的场所,她身体不好母亲是知道的,每当来到这里她的病就好像治愈了一样,脸上写满了甜蜜,挂满了笑容。她和这里的老板都亲如姐妹,老板是个女子,年纪不大,也就比她大个十岁左右,为人谦和,待人接物彬彬有礼,重要的是她特别善良,经营所得经常捐助穷苦的百姓,还为他们送医送药。这是林姑娘的榜样,她也想要这么做,可是碍于身份不能经常抛头露面,她有时候也会出些银两让女店主代为尽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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