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赐予了人类生命和生活的权利;神,赐予了人类智慧和更好生活的资本。
可神和自然都忘了。贪嗔痴怨憎会爱别离,首当其冲的是一个“贪”字。人类自己发明的谚语——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类的野心和贪心,尽数全体现在这一句话里了。
人的贪婪,近乎毁了北神和清神好不容易维持好的三界平衡。
那时候的妖魔界也有自己的领袖,不过是不成什么能和清神和北神抗衡的大气候罢了。但那时候的妖魔界也逐渐脱离了自己那在人类看来最肮脏的本性,而逐渐走向体制化和制度化。妖魔界已经渐渐向更高的文明阶段进发了。
妖魔界在进步着,同时也在等着。等着看北神和清神如何处理人类。
妖魔们就这么等啊等啊,差点没把自己等成望夫石,又差点没把自己等成那豪门怨妇,等了许多许多年,等了人类繁衍了好几代,却还是没等到北神和清神对人类做出任何实质上的惩罚性措施。
妖魔迷惑了,也愤怒了。
凭什么人类可以得到优待,凭什么这三界之中人类的地位如此之高。
神不是说众生平等吗?
哪里来的平等?哪一项表现的像平等!
凭什么人类可以打着维护天下正道的旗帜肆意残杀妖魔,而妖魔反击就被认为是错?凭什么妖魔不能在阳光下光明正大的活动?凭什么妖魔就要龟缩在地底修习那些损人不利己的法术?最后还要被冠上丧心病狂的罪名,处以天地不容的惩罚?
妖魔做错了什么!
妖魔又做过什么!
事实证明,所有生物是不可能永远一直压抑自己的本性的。这个种族可以通过学习来把自己变成大众所共同认可的那种高尚的物种。但是你不得不承认的是,有很多东西就是刻在骨血里的,那是你怎么学习都改不掉的。
况且,谁也没说大众所认可的就是好的,谁也没有坚持自己本来的样子就是坏的。
所以,为什么要改呢?为什么要放弃自己的本性呢?
即使这份本性杀戮、血腥,或者是懦弱、委曲求全。
只要是你自己,不就什么都好了吗?
为什么一定要改变呢?
没有必要。
所以妖魔怒了。
人类和妖魔界的第一次大战就这么开始了。
那个时候天下只有两位神,就是北神和清神。在那场持续百年的大战中,北神和清神从来没有代表哪一方露过面,也从来没有参与过任何一场战事。
他们两个好像凭空消失了一样,谁也找不到。
那时候人类曾经派过好几任代表前去寻找过两位神仙,无一不是无功而返。妖魔界也派代表去过,结果也是一样。
三界生灵涂炭,两位神明下落不明。
直到大战持续百年终于结束,人类和妖魔签订百年内休养生息不得挑起事端的条约,两位神明都没有出现。
北神和清神就如同他们的产生一样,忽然间出现,又忽然间消失。
就像一阵抓不到的烟,因风不流而集聚产生,最终因为风起而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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