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
刘胜文看着寥寥无几的收藏唉声叹气,仅有的几个评论还是骂街的。
如下:
写的什么玩意儿?
闺蜜之主?你怕是个孤儿。
不要问我好不好看,问就是不好看。
阿弥陀佛,苦海无涯,回头是岸啊作者。
他欲哭无泪,于是关闭了作家助手。
眼不见心不烦!
刘胜文梦想着成为一名如某大神一样的小说家,只可惜世界给了他这个野心,却抹去了他写作的天赋。
他用自己写的文与排行榜大神一对比,刘胜文扪心自问了一句。
“我写的很烂吗?”
刘胜文想了想之后,自问自答了一句。
是的!
他更加的扎心了,我特么这是写的什么玩意儿?就连作者名字都比不上人家的!
人家都是这个白那个白,一看就是能火的名字。
再看看自己的「一剪梅」,刘胜文更加心塞了。
于是,他决定给自己换一个作者名,就叫做“粉墨白”。
心想,我也带「白」,这下能火了吧?
若是再不火,咱就换一个「读者白」
砰砰砰……
刘胜文沉思之际,突然传来了一阵敲门声。
“谁啊?”
他喊了一声,双手离开了电脑起身开门去了。
一开门刘胜文就愣了一下,随即反应了过来,说道:“裴总,你怎么来了?”
“我不能来吗?”裴让笑了笑反问了一句。
“当然!当然能!呵呵。”
刘胜文咳嗽了几声,才明白自己话语的不妥之处。
整个公司都是人家的,他当然能来了,难不成人家裴总还得给你汇报不成?
裴让无奈的摇了摇头,越过刘胜文走了进去,一股臭味立即传入了鼻子。
“额……”
他看了一眼角落十几桶吃完未丢的泡面无语了。
仔细一看,其中还有一些发黑长霉了,那漂浮着的一层油渍上已经生出了虫子。
裴让嘴角抽了抽,问道:“你这是多久没出门了?”
还记得助手的评价中,这位刘胜文可是一个拥有创新思维的人。
如今一看怎么也不像啊。
反倒像一个宅男加屌丝。
莫非助手出现了错误?
一念及此,似乎还真有这个可能性。
如果真是这样裴让就觉得自己亏大发了,用五千块钱找了一个一无是处的人。
此刻,刘胜文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羞涩了起来。
这段时间为了写闺蜜之主这本小说,他压根就没有踏出大门之外一步。
就连吃完泡面的桶都堆在了角落中,这还没来得及丢出去就被裴总给抓了个正着。
气氛一度极为尴尬,他偷偷瞄了一眼裴让,缺乏找他一如既往的平静。
“裴总,这段时间我……”刘胜文假咳了几声,将来龙去脉都如实说了出来。
听完了刘胜文蹩脚的解释,裴让愣了一下。
刘胜文一想起网上的评论有些不甘心,拉着裴让来到了电脑桌上打开了文件夹,说道:“裴总,这就是我写的闺蜜之主,您觉得怎么样?”
裴让嘴角一抽,随意看了看文件夹上的文字,更加无语凝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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