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有两个人,是负责击打游走球的,所谓的游走球,就是两个能自主飞行的球,他们喜欢瞄准了场的球员,把球员们撞下扫帚去,击球手的工作就是把游走球打跑,最好是打到敌方的身去。
而最后一个,就是找球手。
找球手的工作最简单,也最难——他们要抓住一个乒乓球大小,飞的像闪电一样快的球,那个球叫金色飞贼,一旦金色飞贼被抓住了,比赛就结束了,同时抓住飞贼的球队还能得到一百五十分的奖励。
所以,对郑凡来说,找球手的工作太简单了。
在鹰眼视觉的帮助下,整个球场都在郑凡的眼皮子底下,无论什么东西,都逃不出他的视线,别说一个小小的金色飞贼,就算让他十秒钟之内在球场草地找到一个石子儿,他都能找到。
听到郑凡的话,斯内普皱皱眉:“你的技术,做找球手是最合适的,而且这个位置可是能决定比赛胜负的,不是正合你的喜好么?”
周围的球员们纷纷露出意外的表情,这如果是平时的斯内普,有人敢质疑他的意见,他早就发怒了,怎么一到郑凡这,斯内普教授的脾气就变得这么好?
郑凡没回答,他看了看旁边的几个球员们。
“谁是马库斯·弗林特?”
闻言,一个人高马大,下嘴唇外翻,看起来像个人形巨怪一样的家伙昂起头来:“我就是!”
郑凡嗯了一声。
然后他指了指马库斯·弗林特,看向斯内普:“斯内普教授,我要挑战弗林特的位置,在决定我打什么位置之前,我得先把队长拿到手。”
“什么?!”听到郑凡这话,球队的几个人全都震惊了。
一个新生,能破格加入球队,已经是一个世纪以来破天荒的事了,居然还要来就挑战队长的位置?
虽然斯莱特林一直以来都鼓励学生内部竞争,但那是在魔法,魁地奇可不一样,这种运动需要大量的时间来练习,来熟悉,一个没玩过的人,天赋再好,也不可能打赢一个老手!
马库斯·弗林特的表情一下变得难看起来,这新生,给他个找球手当就不错了,居然还想觊觎自己队长的位置?!
如果不是斯内普教授在这里,他就要去揍人了!
深吸一口气后,马库斯迈开大步走了过去,停在郑凡面前。
“小子,扫帚,一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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