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生带着三百英魂,在辽阔的战场四处奔驰。
他一边小心翼翼地避开颉利可汗的主力部队,一边寻找着向四周城池村落来打野的突厥兵马。
这样的兵马,往往只有一两千人,甚至三五百人。
他们像蝗虫一样,在北疆大地四处游荡,屠戮汉人村落。
而李元生也将目光盯住他们,只要一有机会,便吃掉其中的一支。
没有俘虏,也不接受投降。
血债要用血来偿!
对于突厥蛮子,李元生只有一个字,杀!
兵法云: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
李元生正是将这一概念,严格地贯彻下去,消灭突厥的有生力量。
不断有人倒下,即使是英魂,也并非不死之身。
更何况,他们只是附身而已,无论如何都比不原来的肉身。
只不过,目睹突厥蛮子的种种禽兽行径,每个人心中都憋着一口气。
正是凭着这口气,英魂们都没有离开。
他们都决定,身不死,便不回英魂殿。
“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英魂之中,有人轻轻说出了这句话。
荡气回肠。
只为实现这一承诺,多少汉家儿郎,抛头颅,洒热血,埋骨他乡。
就是为了告诉蛮夷——强汉不可犯,犯则必诛!
“终有一日,大唐的铁骑会在草原纵横驰骋,以血来报今日之仇。”
……
南宫锋率领八百丁壮,正与突厥蛮子对峙。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对面,是数千名突厥蛮子,皆穿着厚厚的皮甲,拿着最锋利的弯刀,腰跨弓箭,武装到了牙齿。
而他们,只是从来没有经历过战阵的丁壮。
即使抛开装备差距,仅仅是训练水平,便不可同日而语。
一旦突厥蛮子发起冲锋,他们万能抵抗。
只是,那又如何?
“你们放下武器,跪地投降,我可以饶你们不死。”
突厥阵前,执失铁木骑着高大的俊马,目光冷冷地望着南宫锋率领的八百丁壮。
他的眼角边闪过一丝戏谑之色。
对于眼前这群汉人,他丝毫也没有放在心。
在执失铁木看来,眼前这群人,只是稍微强壮一点的两脚羊而已,又如何能与草原的勇士相对抗呢?
“哈哈哈……”
听到执失铁木的话,南宫锋大笑了起来。
他的身后,八百丁壮都在大笑。
面对,突厥蛮子的屠刀,他们丝毫也不惧怕。
“汉家儿郎,从来只有站着死,没有跪着生!”
执失铁木顿时勃然大怒,一声令下。
“杀!”
“那便战吧!”
南宫锋握紧了手中的刀。
纵然是明知不敌,也要血战到底。
只是,父老乡亲,不知他们是否都已安然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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