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进入这个公会,就意味着大旭是他的老板,他永远不能挑战大旭的地位,这是林晨无法接受的。
所以,即便这个公会在怎么好,在怎么能给他前期发展提供巨大的帮助,他都不会加入这个公会。
因为加入这个公会,就是在断他自己的路。
经历了这两天的直播,林晨的内心已经十分清楚明白,自己的真正对手,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大旭。
其他的那些所谓的大主播,甚至顶尖主播,都只是过往云烟,根本就不是他的真正对手。
毕竟,林晨才直播两天,还没签约,数据就已经到达了这些大主播的数据,甚至最高点的时候都达到了顶尖主播的数据,可以说,要不了多久,林晨就可以对其实现超越,所以,他们根本就不是林晨的真正对手,只是林晨攀最高峰时的风景罢了。
而站在峰顶的那个男人,才是林晨的真正对手,也就是大旭。
只有将他击败,林晨才能说,他是直播界的一哥,如果击败不了他,林晨只能说是一个大主播,顶尖主播,但永远不能说,他是直播界的一哥。
就是这样。
不过,虽然不会加入钻石公会,但场面话还是要说的。
处处为敌,那只是玄幻。
做主播,你得圆滑。
于是,林晨友好的拒绝道:“对不起,我这两天才刚直播,暂时还没有想加入公会的想法,但如果要加入公会的话,我第一个就会考虑钻石公会!”
这番话,拒绝的有里有面,既婉拒了钻石公会的邀请,也不得罪钻石公会。
很快,钻石公会的邀请人,便回道:“好,希望我们能合作!”
看了钻石公会邀请人的话,林晨的嘴角露出了一抹笑容,然后关闭了与其的聊天窗口。
接着,他打开逗猫超管发给他的签约邀请。
这个签约邀请很简单,就是一年200万签约金,礼物流水55分成,然后标注了一些商业合作,以及主播不能违反的条例,比如说,不能去竞争对手那里,不能做对逗猫平台利益有损的事情,等等。
最后还有的就是,要求林晨所要达到的一些人气数据,以及直播时长。
总而言之,这就是一份时长合同,也就是所谓的人气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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