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母亲的身份并不难查。有了DNA信息,罗浩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公安机关的DNA数据库。结果一下就查到了。疯女人叫姜艳,28岁,本市居民,无业,有吸毒前科。顺着户籍,死者的身份也跟着浮出水面:姜豆豆,十岁,本市居民,荔园小学五年级的学生。
问题在于,他们在哪都找不到姜艳。
她家里没人,房子已经空了好几天,外卖都馊了。邻居说,姜艳是外地人,十几年前开始住在这里。虽然常有些她叫“表哥”的人来找她,但那都不是真的。“姜艳她不是正经人啦。”邻居大嫂的南方口音很重,每说几句总要带出这么一句来,明里暗里地告诉警察:姜艳卖淫,吸毒,靠男人过活,生活一团糟。“她老是这么消失,每次都好几天,不是跟男人鬼混,就是被戒毒警给抓起来啦!”邻居大嫂摆摆手,“不用担心,她过几天肯定回来,豆豆还在的嘛。”
罗浩没有告诉她,姜豆豆已经回不来了;而姜艳,也没有被戒毒警抓起来。
据邻居介绍,姜豆豆这个小孩很乖。每次她妈出去,她都一个人在家不出门;饿了就自己做饭,基本上不叫外卖。“别看她妈这样,小朋友很懂得保护自己的!”
罗浩并没有觉得安慰。跟这样一个妈过活,姜豆豆不自己保护自己,还能指望谁?她这么谨慎小心,逃过了妈妈的狐朋狗友,躲过了闯进家门的陌生坏人,最终却死在唐宫那种地方,还那么惨……
究竟是谁,把她送到那里去的?
姜豆豆如此谨慎,带她去唐宫的,必定是她非常信任的人。难不成是姜艳?所以她才会跑去唐宫找女儿!那她人到底去了哪?
但马上,罗浩便主动推翻了这一猜测。
在姜艳家搜查的时候发现,那完全就是一个垃圾场!客厅、厨房、厕所,包括姜艳自己的卧室,全都很乱。不是被闯入者乱翻乱抢的乱,单纯是她本人的生活习惯不佳。同事们忍着馊味和闷热搜查,个个暴躁到极点,直到在一片混乱中,打开姜豆豆的房间门。
那是间朝南的主卧,而姜艳自己则住北边的次卧。
主卧面积不大,但特别整洁。墙上贴着粉色带黄星星的墙纸,被暖黄的灯光一照,格外温馨。正对着房门的是一扇小窗,窗前挂一层细纱,洗得很白。窗下放书桌,桌上整齐地摆着大圣台灯、书和超级英雄玩偶。桌子旁边是单人床,两面靠墙。围着床,贴了一圈齐天大圣。床上有大人躺过的痕迹,一副相框扣在上面。
罗浩拿起来,看到是姜艳和姜豆豆母女俩的照片。俩人笑得很开心,尤其是姜豆豆。照片上的她要更小一些,豁了两颗门牙,露出一片光秃秃的牙床。
这的确跟陈棠棠是两个人,但跟那具焦尸……却划了等号。
这种照片是最让警察痛心的。好好一个孩子,说没就没了。但这也最能激起警察的斗志。因为遍寻姜艳无果,罗浩决定采用丛明晨的笨方法,安排了两个同事轮流守在唐宫,等姜艳再去。这事成功的希望,完全寄托在姜艳因为女儿的死大受刺激,疯疯癫癫不知所踪,并且因为想念女儿,还会再次回到唐宫。但真能等到姜艳的概率有多大,很难说。这种守株待兔的办法,完全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果然,一连好几天都没有消息。
罗浩不得不怀疑姜艳已被人截胡。她是死者母亲,本案的重要证人。也许是她知道的太多,不把她嘴堵住他们不放心。也许只是看她碍眼,一个疯子,就算不知道什么,出去胡说也让人受不了。
……找来找去,最终还是找回到罗丽头上。
“你们集全市警力都找不出一个姜艳来,我有什么办法?”
听到罗丽熟悉的讽刺,罗浩倒觉得挺心安。自上次车祸事件后,他预想的针对罗丽的“意外”并没有发生。也许是他想错了。也许是罗丽肚子里的“保命符”太强大,以致无人敢动她。但不管怎样,罗丽安然无恙,对他们有利。
“姜豆豆为什么出现在唐宫?姜艳在不在?”
看着罗浩严肃的样子,罗丽噗嗤一乐,哂道:“你是不是以为我这个唐宫老板娘很威风?我实话告诉你吧,我这个老板娘向来只管备菜备酒备场地,连席我都不上的。什么觥筹交错、溜须拍马,那是曹红卉的事!我嘛,你当我是后厨经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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