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说过,读书人的事不能算偷。在乡村,偷瓜摘豆的也不能算偷,顺手牵羊也就罢了,倘若较起真来,彼此都很尴尬。你看,小小一个村落,今天你摘我根黄瓜,我拔你两棵大葱,来来往往的也都相互补偿了,大不了埋怨两句,赔个礼道个歉,一切如常。
自小到大,这类事情可没少经历过。
初中时,我到县里一个同学家住。正逢农忙,我们便到地里帮点忙,半路上看到路边有几棵野酸树,看着满树的枣子,我俩便过去摘几个尝尝。枣子还没入口,就听见路下方的田里有人“嗷嗷”叫喊,比比划划地表示那几棵树是他家的,嘴里还骂骂咧咧。我们仔细一看,果然是野酸枣树上嫁接的枣树。农村社会有时就这样,在荒坡上开一块荒地就成了自己的了,河道里挖个水池也成了自家的领地,至于野酸枣上嫁接段枣枝就成了自家的树,也不为怪。我俩悻悻地离开,心里自是愤愤不平,十五六岁的年龄最是天不怕地不怕的阶段,刚刚的斥责和责骂埋下了“复仇”的种子,我俩相对一笑:回头收拾他。
农田里忙活到了傍晚,我俩原路返回,待走到几棵枣树旁边时,环顾四周无人,不约而同的冲上前去,对着树枝一顿狂折猛踹。正在劲头上,忽然听得旁边一阵“沙沙”声,定睛一瞧,朦胧中有个人正攀着石堰向我们俩冲来,这家伙也是贼得很,一点也不声张,直接潜伏过来了。我低声一句“快跑”,俩人撒腿就狂奔起来,没跑出几十米,就听见后面“噗噗噗”的石块敲打路面的声音。后面那家伙一看追赶不上,直接拿石块砸过来,边砸边骂,我俩出了气,倒是一身轻松。
不曾想,到了晚上,那家伙居然找上门来了。我同学有个双胞胎的弟弟,那家伙就一口咬定是他哥俩干的坏事,称:全村人都知道是他俩,非得讨个说法。同学的父母一看没办法,就赔礼道歉,最后主动要求赔偿点损失。都是乡里乡亲的,同学的父亲还是村里的电工,属于高级技术人才,谁家都有可能有求于他。那人一看人家父母都道歉了,再纠缠也没什么意思,就补说了几句软话,表示自己开始也不应该骂人,赔偿也不要,起身便走了。
其实,他心里也有数,乡下的孩子都野,有些事情闹得太僵,反倒引起更不好的后果,乡村毕竟还是个人情社会,一切适可而止,差不多就得了。
正如那年我和长河偷人家黄瓜一事。
那是一个夏日的傍晚,天色愈渐朦胧,晚饭后我和长河聚在一起闲聊,酷暑难耐,便商量着到村头的河里游会儿泳,天色渐晚,也不怕别人看到我们的光屁股。一拍即合,俩人溜溜达达向村口走去,一路上全是坐着马扎乘凉的人,边走边打招呼。等到了河堤,衣服一扒,“滋溜”钻到了河里,那个清爽,真是无与伦比。夜间游泳不比白天,尽量轻声细语,主要是怕被人发现告家长。河里泡了一会,准备回家的时候,长河游到我身边,悄默声地跟我说:哥,河边的菜园子里长了好多黄瓜,咱俩摘两根去?那年头,家家户户种菜园,黄瓜西红柿一类的根本吃不了,不过自家的总不如人家的好吃。我俩趁着夜色也算游的酣畅,再顺手摘两根黄瓜嚼嚼就更美了。说话间,已经游到了菜园边,呲溜一跃,便进到了地里,随手摘了两个鲜嫩的黄瓜,正待原路返回,忽听到一声大呵:你俩给我上来。
我俩大惊,抬头一看,有个穿红背心的家伙正虎视眈眈地盯着我们。我俩转身就想往河里跳,他又补上一句:别想跑,你俩衣服都在我这呢,早盯着你俩了。看来这家伙是有预谋的,没办法,黄瓜可以不要,衣服不能不要,总不能光着屁股走回家吧。待我们过去后,跟他要衣服,没想到这家伙直接拒绝,出于羞耻,我俩只得蹲在地上。没想到这场景让他感受到了“捉贼捉赃”的快感,对我俩一阵责骂,还声称把我俩带到“大队办公室”,交给警察处理。我和长河大小也算村里的“孩子头”,这类场面也经历多了,便质问道:又没摘你家的黄瓜,你管得着啊。红背心没想到受到反驳,便气急败坏地喊道:偷我家黄瓜,我就打断你俩腿!
“能的你,你砸断谁的腿啊!”一声呵责划破夜空。
我一听,这是我妈的声音啊,坏了,偷黄瓜事小,晚上出来游泳可是“大罪”。登时慌了神,便和长河“哇哇哇”地哭了起来。一起来的还有长河的父亲,据说马路边乘凉的人看到我俩往村头走,便料定我俩去游泳,估计我们刚到河堤,就有好事者通知了我们的父母,于是他们就到河堤找我们,也就正好赶上了这一幕。村里的父母大多“护犊子”,虽然父亲遇事大都先收拾我,但好在母亲还是袒护我一些。事情一目了然,看到我俩光溜溜蹲在地上,母亲火就上来了,对这红背心嚷道:把衣服给他俩,有你什么事,把我们孩子吓着了,看我饶的了你不。红背心叽叽歪歪说了两句,长河的父亲也上去斥责了两声,那家伙便灰溜溜走了。
我俩分别跟着父母回家,又免不了一顿责骂,主要还是因为夜间游泳,担心出现安全问题。至于偷摘别人的黄瓜,别说小孩子,大人随手摘人家的瓜果也是常有的事,这类“共享意识”也算的是乡村文化的一种构成。讲究点的,会跟别人说一声,遇到收获的多了,主动给邻居和地邻送一些,这种日常的交往在某种意义上构建起了乡村社会的和谐秩序。但偷摘别人的东西,毕竟不是一件摆的上台面的事,一次有记忆的教训,胜过千言万语的教育。
后来,我和长河分析,红背心那晚费劲巴拉地盯着我们,肯定没那么简单,如果说单单针对我俩也不太切合实际,他再闲也不会大半夜盯着我俩游泳,更不会预测到我俩下一步去偷黄瓜。最终,机智如我,得出结论如下:这家伙当晚肯定不干好事,躲在河边某处阴暗的角落里,被我俩给堵住了,直到我俩到了菜园里,他才得以脱身,后来的行为完全就是打击报复了。对于这种行为,我们是不会原谅的,长河后来伺机报复过,至于什么手段没跟我细说,时至今日,每每酒桌上谈及此事,我俩还愤愤地想收拾那家伙。由此可见,千万别给十几岁的孩子留下阴影,更不要得罪这个阶段的孩子,最关键的是,要引导好这个年龄段的孩子。
有了以上两段经历,“偷瓜记”就愈发显得惊险刺激。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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