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十七章:条件(2 / 2)田风和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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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犹豫了一下,竟然答应了。

见妻子答应,韩商言反悔又觉得丢面子,不过,他确实看中了、利用暑假在他公司打临时工进行自我锻炼的陈霁月,觉得他扎实、务实、为人谦逊,虽为世家子弟,却低调、内敛,且能力不错。韩商言对他很是欣赏。

既然他话已说出去了,妻子也答应了,人选也有了,女儿的亲事,好像就这样定下来也不错。且当时,陈其宗刚刚弃政从商,二人在业务上有所往来,彼此熟悉,他当即与陈其宗通气,要跟他结为儿女亲家,意只为权宜之计。

陈其宗听完一口答应,隔天,就带着妻儿上门提亲了,于是,当年只有十多岁的玲玲与也仅仅年长她几岁的陈霁月,就这么荒唐地定了亲,成了一对未成年未婚夫妻。

他本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可以离婚了,哪知妻子上纲上线,请来律师,让他写下保证,立下遗嘱,以确保玲玲将来可以顺利继承他的全部财产。

事情发展到这里,对于韩商言来说,似乎已经没有了转圜的余地,他只能在律师起草的保证书上与遗嘱上签字,而她签字离婚。

而玲玲遵守她与陈霁月的婚约,就成了她继承财产的前提条件。

白纸黑字,虽然听起来荒唐,却是她母亲蔡琼保护她利益的唯一可行的手段,否则她一旦跟韩商言离婚,婚姻不存,丈夫成了别人的丈夫,别人的父亲,女儿玲玲或许得不到他的任何财产,韩商言的所有资产都将属于另一个女人与她的孩子,她怎会甘心?又怎肯罢休?

婚姻没了,财产就成了女人必须争取的利益,为了财产,可以把婚姻中的情分耗尽,变得面目可憎,变得丑陋、世俗、贪婪、尖锐与极端等等,但这不是女人的错,是男人的罪。

这些年,韩商言的生意越做越大,但他的财务,一直都受蔡琼委托的律所的监督。

陈霁月对这其中的来龙去脉,了解的很清楚,他认为蔡玲玲与他的婚事跑不了,所以,他才敢明目张胆地圈养情人,肆无忌惮地要求周兮跟他一辈子,不把玲玲的感受放在心上。

蔡玲玲的母亲蔡琼,保护了女儿的利益,却无法保证她的婚姻。如果她知道陈霁月对待与自己女儿的婚姻,是如此态度的话,她当初还会答应韩商言的条件吗?

“停车!”

陷入回忆中的韩商言,忽然被女儿的声音惊醒。

车子应声而停,蔡玲玲推门下车,韩商言看向车外,见停车的地方,灯影朦胧,路阔人稀,他急伸手拉住女儿的胳膊,“跟我回家。”

天色已黑,他不放心她这个时候一个人在外游荡。况且,他还想跟她探讨一下她与陈霁月的婚事问题。

“那是你的家不是我的家,我的家在你抛弃我跟妈妈的那一刻,就没了。”蔡玲玲冷漠的回答,挣开父亲的手下车。

女儿冷漠的脸让韩商言渐渐松了手。

如果他自认为不亏欠前妻的话,他肯定亏欠女儿的,亏欠女儿身为一名父亲对她该有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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