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我真的没有抢弟弟的肉,是他自己吃完的。”重华一边躲着老头儿的棍子,一边往外跑。
别人家的兄弟总是互相谦让,姚兴却老是喜欢在父亲面前告重华的状。从小到大,都是哥哥让着他。如果不让,又要挨棍子了。
在重华出世的那一年,母亲难产去世。第二年,重华的父亲便娶了另一个女人回来,并生下了姚兴。几年前,老头儿因为在外和人打架,右眼被打伤。自那以后,这只眼睛便一直用布蒙着,没见过光。
如果说,重华要是没有长着两个瞳仁,他的父亲倒还不会这么讨厌他。正因为儿子每只眼都长着两个瞳孔,而自己却一目失明,那个女人便总是在丈夫面前吹风,说是大儿子抢走了他的眼睛。
时间久了他便相信,自己这个大儿子就是一个丧门星,不仅害死了生他的母亲,还夺走了自己眼睛。若不然,为何他从小就和别人家的孩子不一样,长着两个瞳仁?
慢慢地,在这个家里,重华的存在显得越来越多余,以至于每顿饭,继母只做三人的份,总是没有重华的。
从五岁起,重华父亲便让他跟着部落里的人上山打野兽,几只野兽的肉便是一家人两三天的食物。可即使是这样,重华吃到的都只有他们不要的骨头。最肥最好吃的肉,永远都是姚兴先吃。
重华有时候也会怨恨,也会感到委屈,但却不会持续多久。他知道,虽然他们对自己不好,但终归是自己的父亲和弟弟。至于那个女人,她好歹是父亲的妻子,也算自己半个母亲。为人子的,即使父母对你不好,也绝无不孝顺之理。
不到十岁的重华,却早已明白这些道理。自他记事起,就从未在家里吃饱过。有时部落里的人带着小重华上山打猎,便塞给他一块熟肉,让他别带回家,赶紧吃掉。只有在这个时候,重华才能大快朵颐。
重华和弄知家隔得不远,以前,弄知喜欢来重华家里找他,不过重华的继母从来没给过他们好脸色看,弄知索性每次只好叫重华上自己家里去。
牟氏心善,见重华这孩子可怜,只要家里有东西吃,总是惦记着给他留一份。重华从懂事起就暗暗告诉自己,以后一定要好好孝顺牟氏,把她当成自己的母亲一样。
“哎呦!”一阵棍子落在自己身上,重华忍不住叫了一声。
“你抢了兴儿的肉,现在就给我上山打猎去,打不到两只兔子就别回来!”父亲又给重华下命令了。
“对,别回来!”姚兴歪在长凳上,怀里抱着一罐炒豆子,饶有兴致地欣赏着自己挨打,还不时递过来一个得意的神色。
现在眼看着天已经不早了,哪里还能再打两只兔子!
但这话只能在心里想想,绝不可说出口,否则身上又要多添几处藤条印了。
弄知家的柴门半开着,牟氏正把早上晾晒的衣服往回收。快收完了,她发现两个孩子的衣服上竟还留着一小块黑乎乎的东西。
想必是在山上打猎时蹭上的树脂,牟氏连忙端出一个装着少许水的木盆,把没有洗干净的地方放在盆里使劲儿搓着。可洗了半天,却一点儿都没洗掉。
“妹妹,你就去帮我把一根毛吧!”弄知从屋里出来,跟在卿云后面,一脸期待着。
前些日子,弄知从山上抓了一直野鸡。拎回家卿云一看,那只鸡全身绯红,顶头却长着一片翠蓝的羽,实在漂亮,她以前见都没见过。卿云便让弄知养着,先不要宰了吃肉。
养了一段时间,这野鸡身上的翠羽越来越多,弄知便想拔几根下来做个羽冠。可没想到他一靠近那鸡,那东西边跟中了邪似的,在院子里飞天铺地,跳得老高,手背还被狠狠地啄了几下。可奇怪的很,只要卿云一出现,那鸡便安静了许多。
弄知便料定了这鸡跟卿云有缘,便一个劲儿地求着妹妹去拔几根鸡毛。可任凭弄知怎么恳求,卿云都像是没听到似的,只顾着往前走,也不管他。
活生生地从身上拔毛,那得多疼啊!
“母亲,这衣服早上不是刚洗过了吗?”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卿云已经习惯了称牟氏为母亲。
“是啊,可我早上没注意到,这里竟有这么两处脏东西没洗干净。”牟氏的手都已经搓红了,她看着这两件衣服发愁。
卿云在这里住了这么些日子,她似乎已经认同了自己只是一个五六岁的孩子,也慢慢习惯了这个小小的身体。如今一听牟氏这么说,她才反应过来,自己这段时间过得可真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
牟氏不过也才二十岁出头,可每天不仅要到地里干活儿,还要照顾自己和弄知的一切。卿云有些自责,自己到来让本来已经很辛苦的她更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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