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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厨子认识这么多年,一转眼竟然也成了老夫老妻。至少比起那些结婚两三年就离婚的两个人来说,我和厨子算是老夫老妻了。

在一起的这么些年,见证很多人从相识相爱到后来形同陌路,我们看着别人的情感历程,也在隐隐担心自己的未来。

厨子曾经很爱我,真真的是捧在手心里的疼爱。

回想起刚毕业的时候,不慎感染脚气,去了医院,医生也是束手无策,开的凡士林要我洗干净脚好好涂,奈何学校不允许穿拖鞋上教室,尤其那时候只是奇痒无比,但是没有明显的外伤,我自然没有办法。去看了皮肤科,医生也是淡淡地说一句:这个东西你只能多洗脚,没办法根治。涂完了一大瓶凡士林,我的脚并没有好转,反而愈发严重。

看了几家医院以后,渐渐地就放弃了。冬天的时候,因为寒冷,脚越来越痒,到了渐渐暖和的时候,脚反而慢慢开裂了,看着自己慢慢肿起来的脚,熬过了一个世纪。

我见到厨子的时候,是暑假,我在他的城市找了一份工作,一份不需要工作经验但是工资很低的工作。上了一段时间的班,脚气发作了,慢慢的红肿,化脓,整只脚散发恶臭。

工作是每天都要接待客户的,总不能拖着一只腐烂的臭脚,自己看着自己的脚都想吐了。

厨子那时候也还是个孩子,他想带我去医院看看,又没钱,更重要的是没有时间,一个萝卜一个坑,他也请不了假。

我灰心丧气地对他说:“你看,你女朋友这么多毛病,要不算了,我回家去了,我将来治好了再来找你,治不好,就当没有缘分。”

“不管怎么说,你这个要去医院看看!”

“没事,一直都是这样的,去过医院,医生也没办法,都说这个治疗是没有意义的。”我哭着说出这句话,对于我来说,人生才刚开始,这种小毛病说严重也不严重,可它真的能让人自卑。

厨子看着我,没说话。

有一天晚上,我睡着了。厨子下班到家,看到我把化脓的脚吊在床尾,他叫醒我,说道:“起来,我帮你洗脚了你再睡。”

我迷迷糊糊地说:“我洗过了。”

厨子用不送拒绝的语气说道:“我帮你洗。”

我没说话,坐在床边。

他去打了一盆冒着热气的滚烫热水,端到床边,然后把我的脚摁进盆子里,水烫到我差点喊出来,硬生生憋住了,然后对他说很烫。

他说:“我知道。我特地烧烫的。”

他没抬头,一点点的帮我把脚上的死皮洗掉,然后把脓挤出来,我自己看不得这样的画面,扭过头去想吐,眼泪不停地掉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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