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番外日记篇2 我想忘了一个人(1 / 2)翩百里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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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依然爱着你

是否一人颠沛流离

让我哭泣的人是你

让我微笑的人是你

我依然会相信

你还是原来那个你

让我心动的人是你

让我死心的人是你

(二)

今天,我做了最后一件任性的事。我找他聊天,最后一次。我问他,可还记得我们之间的点点滴滴。

他说,他的回忆从来都与我无关,请我不要在这样,不然他就要删好友。

我本就是抱着问问的态度去的,我希望他能回答我。

可是,我依旧是被狠狠打了脸。果然,在他的人生当中,我确实是连叫做过客都不能形容的尴尬境地的人。

晚跑步时下了一场大雨,倾盆形容不足为过。

我淋了一场雨,任由它打在我的发间,额间,脸,颈间………任何它能畅通无阻的地方,或是周周转转还是能走的地方,它都去过了。

初春的雨,下得如此大还是不多见。凛冽的寒意刺透四肢百骸,冷得我发颤,我还是毫无退缩之意。

我想,我是不是太坏了?明知道他有女朋友了,还是不想放弃,还是想等下去,我期盼最后和他在一起的人是我。

我想,我真的太坏了,我本是最讨厌这种人了。

可是,这夜,我该死心了。

八年的兜兜转转,我还是回到原地,诚如当初与他还没有见面一般。

我忽然热爱生活了。

我不想做一个别人讨厌的人,我不想只为一个人而活了。

我要做我自己。

这么多年,我浑浑噩噩,战战兢兢,如临深渊,我从未做过自己。

我只是,因为他,狠狠地堕入深渊。

我虽不嫉妒别人,可我狭隘;我虽然不乐于助人,可我冷冷旁观;我虽不落于人后,可我随波逐流,不求进……

我失去自己很多年了。

我原以为,悄悄将自己藏起来,就可以万事大吉。可是,人总归是往前头走的。

好的爱情能让人砥砺奋进,而坏的爱情,只会无端毁了一个人。无比可笑的是,这都不算爱情,这只我的一厢情愿。

(三)

我曾经以为,为一个人男人折磨自己,生不如死地生下一个孩子是多么的不值当。

直到如今我看到这一幕:一个孩子的父亲正在耐心地指导着孩子放风筝,而他的母亲也在一旁开心地说着一些协助的话,脸是我从未见过的惊奇的笑容。

而孩子的父亲也同孩童一般笑着,孩子跌跌撞撞地跑着却一脸稚童天真无忧的笑靥时,我知道我错了。

为所爱的男人生下一个孩子,当新生命降临世间的那一刻,那该是多么的幸福。

那是爱情的纪念品啊!

你可以看着与他的孩子一天天长大,逐渐长成你期盼的模样,成为你与他爱情的见证,那该是多么神圣的事情。

原来很多东西,不应该用疼痛和值不值丈量。只是因为喜欢,因为爱情。

只是因为,爱他。

想要留下什么东西,来感受你们之间爱情的深度。而孩子,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那一刻,我是多么地期望,如果我与我最忘不了的那个人生下一个孩子,也许,一切又都有了不同。

(四)

今早,8点我就起床了,一二节没课,我要跑到很远的地方办点事。

遇到的人有些很凶恶,有些时候又很和蔼。有时候我很讨厌他们,有时候却又觉得我不该这样。

回到寝室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睡了一个午觉后,我昏昏欲睡地爬起来,准备去课。

今天的天气真的是格外闷热了。

即便温度并没有多高,却热得极是厉害。就像热锅的蚂蚁一样,团团转。

路还没有多少人。

过了马路后,前面却迎来一堆人,前前后后几十个人吧。

我低着头撩了撩头发,顶着有些睁不开的眼,还有脑中还未完全清醒的意识,假装淡定地一一从他们身旁走过。

太阳是那么火辣,我感觉全身都被炽烤。我想,我是该讨厌死这天气的。

路边绿树成荫,我尽量躲进树荫里,不要被太阳看到。脚下的路也发着脾气,滚烫地烤着我的脚。

刚才过来时,我看到篮球场无数飞健的身影,充满着青春朝气。

不像我,俨然对生命失去了热情。

我也看到盛开的槐花落得满地都是。

美丽的东西都会让人心驰神往。因为它落在地,我不免感叹,却无法为它做什么。

思绪转回来,我快要走到教室了。面前忽然有一阵微风吹过,带去了我的不耐。

我忽然记起,以前的某个时候,这种场景,你还在,我们还在。

我忽然笑了。

我觉得,你依旧还存在。

是的,我假装你还在。

(五)

我以为我足够自制冷静,可每当想起你,便会有一种无力感。我顿时觉得,世界都是阴暗,世界都是黑夜。

今日我荒废度日,我想,何必如此苦闷地折磨自己呢?

得过且过吧!

可事实是,得过且过的同时我放不了自己。我在想,没有你我已经活了那么多年,没有什么是无法忘记和割舍的。

只是,每当想起你,我真的会心如刀绞。

我以为我可以控制住我自己的眼泪,可我错了。总归会在不经意间听到一首歌,总归会在那么多个瞬间,总归会在猝不及防时,脑中蓦然都是你。

我不知道怎么样才能将这种情绪剥离。

古人都说相思成疾,我也害怕,终有一日,我会郁郁而终。

该怎么样做呢?我也不知道。

只有你,能让我这般,也只有你了。我想,我真的是魔怔了。

(六)

我看了学院的共庆五四周年的合唱比赛。

参赛的他们统一着装白色的衬衫,脸洋溢着对生命的向往。

我依稀记起了,曾经我也无数次站在那舞台,浇洒青春热血,歌尽人生风流。

那都是我青春永远的回忆。

可惜,自从我遇到你后,我就再也没有勇气站那个舞台了。

我彻底封闭了自己。

我不想参与人与人之间的高谈阔论,我再也不想参加各种活动,我再也不会想要去管与自己无关的事。

我成为彻彻底底装在套子里的人。

笑颜与快乐对我而言,多么奢侈。

初中最后一次台,还是因为有他参加。

大二那年开始竞选篮球协会外联部部长还是因为他。

深思了好久好久,我也想,我不该如此,我想变优秀,我不想不合群。

因为我深知,一个人是多么痛哭和寂寞,孤单与不甘。

虽说最终的结果并非像想象中那般全尽人意,只是,多少还是有用一些的。

我的青春,从遇见他开始,从我喜欢他终止。

当写下这篇日记时,我正感叹,缘分这东西妙不可言,可它对我,也是孽缘。

没有了青春活力的人固然是行尸走肉的,但它同时也会在你涅槃新生后,成为你坚强的后盾。

纵然你要比别人痛苦万分,可于此带来的,是更大的成长与进步。只是你当时身在局中,尚不清楚它对你的用处。

我只是想,告诉所有不愿意伸出头去看自己的人,能尽量克服自己的心魔,做些不留遗憾的事。

因为你的青春,是个人所有权。没有人会因为你的失去而为你承担所有或好或坏的结果。

爱你的人会陪着你们一起承担,但他们只是陪你,并不能代替你。

记得,在合适的时光里,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活出真正的自己。

(七)

刚落笔时,看了看日期,才恍然记起明日是一个特别的日子。

我脑海中闪现的句子:

你和你的那个她是不是很幸福?你们是不是要在这样的一个日子里度过许许多多难忘以致铭记于心的瞬间?

思及此,我又不争气地红了眼。

是的,遇到你的事,我从来没有控制住自己。只是,这次的情绪较之以往,我进步了好多。

我已经能够在我试图开心的日子里忽视你了。

尽管有那么多个我无法控制的时刻,你的模样,喜欢你的感觉从我的右脑一闪而过。

可是,我真的在努力忘记你。明知道得不到的东西,就不要一味地执着。明知忘记是个要命的举动,我还是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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