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章 不要怨跳舞(二)(1 / 2)张艾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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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个屁!”孙妈妈停住手,气呼呼的责骂儿子,“好姑娘可多了,你非要和这个大你十来岁的妖精混在一起,给老孙家丢人败兴!”

孙二桃的爸爸上来了,一把抓住孙二桃的手腕,扬起胳膊朝儿子脸上“啪啪”就是两巴掌:“混账东西,给我滚回去!”

孙二桃一看是老爸,他脖子一挺,用劲往开甩手,硬生生地顶:“不回,就不回!”

孙爸听了儿子的话后,火冒三丈,抬手又是一巴掌:“反了你!还就不回了你。我看你就不回。”说着,连朝儿子头上打了几掌。

丁兰见此,觉得她能管了。上去拉住孙爸的手:“叔叔,不要打人,打人不好。有话说清楚,讲道理。”

孙爸爸见出来一个多管闲事的女人,气得糊涂,一甩胳膊,抬手朝丁兰推了一掌:“去,一边凉快去,吃饱了撑得没事干,管我的事。”

丁兰何时受过这种轻视,不由得生气。她又拉住孙爸的胳膊,口气坚决:“打人不对。不能打。”

孙爸又一甩胳膊,吹胡子瞪眼地责问:“我打他咋啦?他是我儿,老子打儿子,天经地义!”

丁兰还要再说,听到台阶下传来一声大喊:“住手,不准打架!”她去看,是哥哥丁建和警官高国顺,两人一步两个台阶往上奔。

孙妈妈和孙爸爸,还有赵淑花和孙嫂,四人停住了手,谁敢在警察面前继续打斗,肯定处罚的谁重。

丁建到了他们几人面前,严厉责问:“为什么打架?”

几人面面相觑,谁也不吭声,刚才那杀气腾腾的劲头眨眼间跑到爪哇岛上。

“为什么打他,问你了?”丁建盯住孙爸。

“他是我儿。他不回家,在外边胡混。”孙爸嘴唇嗫嚅,不愿多说。

“他不回家你就打他?”丁建问。

“是,不听话,不打能行?。”孙爸理直气壮地反问。

“不听话,你也不能打。打人是违法。”丁建说。

“他是我儿,我管教他不行?”

“你儿你也不能打。打是家暴行为,要负法律责任。”丁建严厉呵斥。

孙爸不吭声了,垂下头躲开丁建的目光。

丁建转过脸问赵淑花:“你是怎么回事?”

赵淑花指着孙妈妈:“她打我。你看我的脸都被她抓破了。”

丁建看着赵淑花俊俏的脸上一道道的指甲印,问:“她为什么打你?”

“我和她儿谈恋爱,她思想落后,反复阻挠我们来往,还来这儿打我。”赵淑花说得振振有词,合情合理。

这时,孙妈妈着急了,慌里慌张地说:“警察同志,不要听这妖精胡说,她咋不说她多大,我儿多大?她比我儿大12岁,38的人了,有了老汉和儿子的人,还非要找我儿。她是看我儿长得好看,就勾引他。妖精!”

“不要骂人。”丁建制止道,他明白了,这就是北钢工人流传的少夫老妻的那个女人。这件风流韵事传得沸沸扬扬,不但北钢的人知道,就连市里的有些人也知道。对他们女大男小年龄悬殊的婚恋感到不可思议。中国的婚姻传统观念是男的比女的大几岁,也有的地区是女的比男的大个一两岁,或者三岁。称谓女大一有福气,女大二儿女全,女大三抱金砖。说得都是女的比男的大的好处。可这大12岁有啥好?没法说。只能把他们请到派出所了。他严肃地说指出:“你们在公共场合打架,是扰乱社会秩序,我请你们到派出所谈话。”说罢,他朝大门那边挥了下手。

一辆警车稳稳地开进来,停在台阶下边。一名警察从车上下来,站到车旁。

警官高国顺对众人说:“请吧,到派出所去学治安法。”

孙爸和孙妈在犹豫。赵淑花毫不在乎,她先抬脚朝台阶下走,响起一串沓沓沓匀称的脚步声。

孙妈下个台阶歪下身,步子不稳。孙二桃的嫂子赶紧上去扶住。婆媳二人走下台阶。

孙爸还是紧紧拉着孙二桃的手往下走。孙二桃几次想挣脱,就是脱不开。

丁兰站到丁建身旁:“哥,我也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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