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昂足足等到了丑正时分约凌晨2点,才开始行动。
翻了翻屋里的衣柜,好不容易找出一套深蓝色的、在黑夜中看起来不那么显眼的衣服换好,李昂轻轻地推开了自己的房门,蹑手蹑脚地走了出去。
早在半个月之前,李昂就已经能够下地行走了,毕竟在受伤之初就吸收了大量罪恶之力进行补充,恢复起来肯定要比常人快上不少,但是李昂仍然控制着自己,像大夫“预计”的那样,在床上足足躺了一个月,为的就是不对外显示出任何的异常。
这半个月里,白天在床上躺着无事可做,只能睡觉,到了晚上自然精神百倍。没用几天,李昂就已经把县衙及周边两条街的地形摸了个通透。
高阳县的县衙位于县城中心位置,坐北朝南,占地本就十分可观。
县衙大门朝南,门外一条东西向的大街正是整个高阳县最繁华的所在。
刚进大门则是一条狭长的甬道,甬道东侧为快司缉捕、壮做力差、皂值堂役三班,西侧为大牢。
过甬道为仪门,仪门之后东侧为典吏衙,西侧为兵刑衙,基本也是左文右武的格局,再往北进大堂,大堂之后为二堂,二堂东侧县丞衙,西侧为主簿衙,二堂三堂之间东为银局,西为税库。
三堂左右则是花厅及内宅,也叫后宅,是历任知县及家眷的居所,现在也是李怀德、李昂居住的地方。
李昂小心翼翼地走到自己的小院门口,探出小脑袋左右张望了一下,见四下无人,于是矮身贴着墙边缓缓前行。
或走或停了接近二十分钟,躲过了三波巡夜的衙役,李昂才堪堪摸到了大牢门口。
说起实际战斗能力,李昂成年之后或许有着很大的潜力,但他此时毕竟还只是个四五岁的孩子,身体力量完全不足以支撑他正面击晕那些高大健硕的牢房看守。哪怕他现在的身份是知县之子,牢房重地也远不是一个孩子能够随便闲逛进去的地方。
一旦被人抓个现行,那后续牢房的犯人再出什么问题,一定和他脱不开干系。
因此,李昂在过去几天夜里,把牢房周围的情况仔仔细细排查了一遍,终于有了一个初步的设想:声东击西、暗度陈仓。
想个办法吸引监牢守卫的注意力,然后仗着自己的体型,从外监另一侧的小铁窗中溜进去。
高阳县的大牢占地面积不算太大,大牢旁边紧挨着的就是膳房,平时都是给典吏、衙役准备吃食的地方,知县和家眷在后宅有单独的小厨房,平时吃饭基本都是单独开伙。
膳房旁边有个专门存放柴薪的小屋,就是李昂选定的任务目标。
趁着漆黑的夜色,李昂沿着墙根一路摸到了小屋门口,这间小屋一直都是为了存放柴薪所用,从来没上过锁。轻轻地推开吱嘎作响的木门,李昂一闪身直接钻了进去。
从怀里掏出这几天早就准备好的火折子,几张废纸,李昂把纸撕成碎条,塞到了柴火堆下面,用火折子小心翼翼地引燃,燃起的火苗很快就引燃了柴堆中相对细小一点儿的树枝,一股浓烟呼的冒出,即使李昂早有准备,用衣服下摆蒙住了口鼻,但双眼被黑烟一熏仍不可避免地刺痛难当。
眼看着火苗已起,火势已成,没有外力再不可能熄灭,李昂果断闪身退出了小屋,沿着墙根飞快地向着大牢另一侧飞奔而去。
早在出来探路的第一天,李昂就注意到了这个小窗。此处是大牢西侧的一处墙角,紧邻县衙外墙,平时几乎没有人往这个角落里走动。如果不是李昂当时差点儿被巡夜的差人撞个正着,无可奈何地躲了进来,也根本不会发现这处竟然有一个专供牢房内换气、贴地而建的小窗。
说是小窗,其实也有半米见方,窗口插着四五根成年人手指粗细的铁条作为阻隔,寻常人根本没有可能由此进入,然而李昂本就不是成年人。
眼见不远处燃烧的大火引起了衙门内巡夜差人的注意,高喊声、大吼声已经此起彼伏,李昂从背后解下一个葫芦,又从怀中掏出一块不小的麻布,拧成一个布条,将葫芦里的水倒在其上,然后绕着最边上的两根铁条系了个死扣。
这事儿说来也简单,麻布本身韧性就不错,沾足了水更是韧劲儿十足,有些情况下甚至可以当成软鞭使用,用力打在人身上就是一道红肿的血印,其韧性之强可想而知。
再通过简单的杠杆原理,只要稍微扩大一点儿铁条的间隔,就足以拓开一个可供李昂进出的空间。
眼见布条已经绑死,李昂从怀中取出一块细长的黄铜镇纸,穿过布条,开始死命地拧动,脖子上的青筋都爆了出来,一张小脸瞬间憋的通红。很快,随着李昂的不断用力,窗户上的两根铁条也开始微微弯曲,直到一股力气用尽,铁条间的空间已经有了明显的扩大。
弯腰下去试了试,已经足够李昂进出,他也不再犹豫,一闪身直接钻了进去。
大牢中比外面要阴冷的多,一股恶臭、血腥之气扑面而来。这里毕竟常年都是关押罪犯的地方,在这个时代,一般的罪犯又哪里有人权可言。寻常人进了大牢,哪怕不受刑罚拷打,在这种肮脏阴冷的环境下待上十天半个月,也肯定得大病一场。
李昂刚刚向前走了几步,就被这个难闻的气味儿呛的差点儿咳出声,不得不再次撩起衣服下摆遮住口鼻,缓缓地摸索着前进。此处其实是外监尽头的一个小拐角,没有一点儿灯光,整个大牢只有外监入口处有人看守。
躲在角落的阴影里,李昂缓缓探出头打量着周围的情况,眼见外监入口处的几名差人被外面嘈杂的声音吸引了注意力,纷纷跑出去救火,李昂果然从阴影中闪身出来,向着牢狱更深处跑去。
一边跑,李昂一边打量着牢房内的犯人。外监作为关押一般人犯的场所,里面的犯人基本不会有什么十恶不赦的罪名在身,多数都是小偷小摸,打个架吃个霸王餐什么的青皮混混。
果不其然,外监一共十来间左右的牢房,此时总共也就关了四五个人,这些人在李昂眼中基本都是微红的状态,远远谈不上作恶多端、剐之有余的地步。没有丝毫犹豫,李昂继续向更深处的死牢内前进。
此时的外监内几乎是漆黑一片,李昂本就个子矮小、脚步轻盈,身上穿的又是深色衣服,还用衣服下摆蒙住的口鼻,乍一看就是一团小小的黑影,在这些常年营养不良、夜视能力几乎为零的普通犯人眼中,只听得有些许什么声响,根本看不见他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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