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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乐乐并不是一个欢乐青年,他的逗比,他的欢乐都是给我看的。他想给别人看到什么,他就给别人表现什么,这么说吧,他是个表演家。

很小的时候,他就有表演天赋。

有一次,他不小心打碎了一瓶花生酱,碎了的花生酱七零散地散落在厨房里,粘满了地板。父母不在家,等他们回来,他难免受到批评。小于乐乐却一点不慌张,抱来了自家的猫,用手按着猫爪在花生酱里踩了踩,然后自己像是没事儿人似得玩其他的去了。父母回来后,只以为花生酱是自家猫打碎的,并没有想到于乐乐身上。

如果说这只是小孩子的小把戏,那他在学生时代,获得过各种各样的奖项,这都不是普通小孩子能做到的。在于乐乐很小的时候,他的父母就给他报了许多辅导班,教给他许多才艺,而且,难得的是,别的小孩子非常讨厌这些,而这些才艺他却都喜欢。他尤其喜欢音乐,会各种乐器,能唱歌,也会跳舞。每次站在舞台上,人越多,他的心里越开心,越兴.奋,表现的也就越好,没有一丁点紧张。

他完美的表演斩获大奖无数。

本来他能顺利地考上表演系,有一个很好的未来。在当时,于乐乐觉得,自己将来不是歌手,就是演员,或者他老了后,能成为一个知名的艺术家。

他知道,命中注定,他是一颗耀眼的明星。可是,这颗明星还未升起便就陨落了。

高二那年,他父母出了车祸,于乐乐的妈妈当时就不行了,爸爸病危,进了监护室,花钱如流水,只一段时间就花光了家中所有积蓄,不幸的的是,他的爸爸还是没有抢救过来,就这样离开了人世。于是,一个幸福之家只剩下于乐乐与他的奶奶相依为命。没多久后,于乐乐不得已辍学了,进了工厂,补贴家用。

渐渐的,他再也不是舞台上那个自信充满活力的年轻人,他的光芒与现实相撞,撞的体无完肤,梦想也在奔波中消磨殆尽。就这样,他变成了一个平淡无奇的路人。如果说他身上还有什么不同,那就是他变成了人们嘴中说的那种面玲珑的人,他好像有很多张脸,每个人看到了于乐乐好像都不一样。

他的舞台从真正的舞台走向了现实的舞台。这带来一个好处,他的人际关系处理的很好,无论他干什么,总能顺风顺水,干的比别人强。

但于乐乐一点不开心,因为他能真正在舞台上表演的东西早没了。可有一些才艺还是一直刻在他的记忆里,比方说一些儿歌,比方说那首“外婆的澎湖湾”,因为那是他的妈妈亲口教给他的,他始终没有忘记。

于乐乐回到了自己的住处。

这是一间出租屋,在联防大队附近。

里面很简单,一床,一橱,一桌,一椅,稍显不同的是在一侧的墙上贴着一面很的大镜子,这也是于乐乐租下这里后唯一带来的东西。

自从搬进这里,他每天都要照镜子。他当天要见什么人,就会思量一番,换一套适合的装扮。

他从衣橱里拿出一套黑色的西服,穿在身上,领带处有点褶皱,他用手捋了捋,又重新掖进西服里面。

西服是休闲款,像一件工作装,成熟,干练,精神。于乐乐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很满意。

老太太走了后,地窖里难得的那点月光也随着关门声消失了,地窖里又剩下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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