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剩最后一个房间了,要两美元!”
店老板有些嫉妒甚至愤恨的看着任飞,色眯眯的盯着娜塔莉直流口水。任飞也不和他多废话,从包里抽出两张扔在柜台上,拉去娜塔莉的手就上了楼。
这位优雅高贵的美人从来没有到过这么荒蛮的地方,早就被周围人饿狼一样的眼神吓的躲在他身后,把任飞当成主心骨一样乖乖的进了房间。
“真是该死!那只猴子是怎么傍上贵妇的?”
“现在有钱人的口味都这么独特吗?真应该让她见识一下我,,,肯定终身难忘!”
几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坐在旅馆下面打牌,嘴里愤愤不平,甚至还打算上去找茬把任飞扔下去。但从火车上下来的熟人,立刻让他们打消这个念头。
那个男人可不是个好相与的角色,在火车上甚至有人没弄清怎么回事就看见两个劫匪倒在地上,这样可怕的反应速度和枪法,若是放在决斗上,对手恐怕来不及转身就中枪倒地了。
一夜缠绵后,第二天娜塔莉坐在赶往卡森的马车上与任飞依依惜别。她拉着任飞的手,“我永远都会记得你讲的故事,多谢你能一直保护我。”
“说不定你我还会见面,保重。”
任飞绅士的吻别娜塔莉,替她关上车门。
来到这个世界任飞还是第一次放浪形骸之外,清晨醒来顿觉神清气爽。虽然同样要去卡森,但他并不打算和娜塔莉同乘一辆车。
背起那个沉实的皮袋子,任飞打算找一匹马来代步。酒馆的门口就拴着不少的马匹,他们的主人都是往来穿梭在各个城镇之间讨生活的流浪汉,平日里赌钱酗酒玩女人,最喜欢流连就是这种小酒馆。
推开酒吧的大门,里面原本喧嚣嬉闹的声音戛然而止,人们都稀罕的看着任飞那张特别的面孔。无数视线投射到他身上,酒馆里安静的甚至能听见他靴子踩在地板上的咯吱声。
若是换了其他人肯定会觉得害怕或是不自在,但任飞却只是冷冷的扫视一边,问道:“外面的那匹黑马谁的?我想买下它。”
永远不要指望一群穷鬼会像小说中的大侠那样有匹万里挑一的宝马,无论在任何时代马这种东西都是极为重要的财富,朝不保夕的穷光蛋是支撑不了一匹好马的,哪怕是锏打三州六府的秦叔宝,落魄时也要卖马度日。
但那匹黑马在这穷乡僻壤却已经算是难得的佳品,身形高大健壮,亮黑色的毛发被刷的锃亮,在阳光照耀下反射出绸缎般的光泽。看的出这匹马被保养的很好,就连马掌钉也是新换上不久的。
酒馆里打牌喝酒的牛仔们相互看看,屋子突然爆发出雷鸣般的笑声,似乎是发生一件很滑稽的事情,有些人的脸上还带着戏谑,仿佛一场好戏就要开演了。
赌桌前一个身形彪悍的牛仔扔下手里的纸牌,他个头至少有一米九,如铁塔一般端着啤酒走到任飞面前。晃动着脑袋呲牙讥笑道:“想买我的马,你这乡巴佬能出得起价钱吗?”
他仗着健壮的体格从小就是个惹是生非的主,更何况这个时代某些人就是有种天生的优越感。任飞袋子里露出的枪柄不但没有起到威慑,反而激起了他挑衅的欲望。
壮汉端起手中的啤酒一饮而尽,张开大嘴对着任飞的脸,运足了气要打个臭气熏天的酒嗝。突然任飞的手灵蛇吐信般往他心口一戳又飞快的收回,他像是一口气没喘上来,脸涨得通红,喝多了一样站在原地晃悠几下,高大的身躯轰然倒地。
两百来斤的重量砸的地板都忽闪一下,原本人声鼎沸的酒馆在此变得鸦雀无声。任飞从衣服里抽出一沓崭新的钞票,从里面点了几张扔在他身上,转身出门解开黑马的缰绳扬长而去。
“他这是酒喝的太猛了?怎么一戳就倒下了?”
酒馆里的人面面相觑,最后还是和他同桌打牌的朋友跑过去,本想把他扶起来,可却突然发现他已经没了呼吸,再一摸,脉搏也没有了。
年轻点的吓得赶紧离尸体远远的,“他死了!那个酋长会巫术!”
“就那么一戳就死了?开玩笑吧!”
“那可是巫术!瞪你一眼都能让你怀孕,幸好我刚才没过去挑衅。”
酒馆里再次炸了窝,人们七嘴八舌讨论壮汉的死法。那个满目沧桑的老板从柜台后面走出来,满是皱纹的双手扯开壮汉的衣服,只见他胸口上泛着淤青,就像是被人用铁钎子捅过一样。
老头眯着眼睛,低声道:“这不是巫术,我在这里开酒馆十几年,和附近的部落都遭遇过,他们从未用过这种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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