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胜心中很是温暖,这辈子,有这两个老婆,值了值了,至少她们是爱我的。
“什么时候走”
吴胜看着凌香:“这么?你想我快点走啊?”凌香吸了一口气,股在腮上,生气,不知道说什么。
“不急,等先把下面的杂碎干掉先再说。”吴胜眼神普通,他怕自己无法放下这两女。
吴潇摸摸自己的小肚子:“不等孩子出生再走么?”
吴胜:“可能等不及了,现在已经有很多的起义军正在全力进攻秦朝,战争如火如荼,现在抓住机会,指不定有胜利的机会。”前几天吴胜收到圆胖子的消息,说现在北漠已经发动攻击了,然后非常希望能有其他起义军能够支援他。
同时,在大泽乡那个地方也听说有一只庞大的起义农民在势力扩张,如今已经是天下云集响应了。
吴胜知道自己是必须要走了,走去与他们竞争,在这个世界上至少有一席立足之地。
曾经的兄弟,早已经不知道在哪里了,江湖小白鼠是第一个出村的人,还有吴胜最初见到的江湖独霸的小徒弟,吴胜的小师姐,叶仙伊。
曾经的,已经不见了许多。
“今天我们一起提着灯,去村里面玩玩吧。”吴胜突然提出这一个建议,吴潇和凌香对视一眼,如然后纷纷点头,或许这是与丈夫最幸福的一次旅行了。
吃饱饭,凌香也不急着去洗碗,而是到柴房找来了三只油纸灯,和三吧油纸伞,打扮了一下其实已经很朴素了,只是稍微整齐了一下。
在油光的渲染下,他们三人显得特别的温馨,这画面。
小路慢慢长长,弯弯曲曲,周围的村民们有的出来看看自己家的小狗,并且喂喂它们已经吃完的骨头,于此同时,一只狗看到了吴胜手上的肉骨头,旺旺直叫。
“汪汪汪!汪”一边叫一边流口水。
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嘴残的狗呢?
凌香把自己手上的肉骨头上的肉吃完,然后丢给了那只狗,温柔一笑,就连狗都觉得这是一个仙子下凡,眼睛盯着凌香,目瞪口呆,世上原来还有比我加老大狗还要好看的东西啊。
它叼起地上的骨头,然后再看看吴胜手上的骨头,眼神鄙视,仿佛再说,这么好看的姑娘嫁给你这个小气鬼,到底你上一世是不是帮助阎王爷洗脚啊?有这么好的命。
吴胜没看懂这只狗的眼神,但总感觉不对劲。
“走吧。”凌香小嘴一动。
夜空中的星星亮着,吴胜好久没有和两个老婆走在这种路上,身在这种环境中了。
再看看吴潇。
吴胜觉得自己和吴潇都长大了,小时候的无忧无虑没了,如今多了这些被逼迫的事情,如果他没有这些能力,处于小时候,他绝对不会感受到这么痛苦,甚至,现在也不用被迫做出这种选择。、
如今的压力来了,为了生存,吴胜就必须把最危险的东西打到,可是嘴上说容易,要是真正的来,吴胜可不知道自己到底能不能战胜命运。
那年花下的游玩,吴胜很是羡慕,因此今晚,吴胜和吴潇还有凌香,抛弃了长大后的一切烦恼,去看看这个村子里的一草一木,天真的玩一玩。
“小时候真好!”吴潇道。
“嗯。”吴胜和凌香回应道。
“但是此时也真好,至少我们没有变老,什么也做不了,所以,走我们去悬崖那边玩。”吴潇也进入的状态,三只油纸灯,足以照亮一切。
因为这是他们最幸福的一天。
江湖愁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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