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老头的请求,周鹏爽快的答应了,“行,尸体您就放在这里吧,我这坑马上就挖好了,待会丢一起就行了。”
“好嘞,谢谢小伙子!”老人走了几步又转了回来“我来看看,这死的都是些什么人?一下死这么多!”好奇心驱使下,老人掀开马车上的草席去看“哇,都是年纪轻轻的小伙子呀,都是黑衣,这开膛破肚的,断胳膊断腿的,这是死于江湖仇杀?”
“不是,这群家伙胆大妄为去劫囚车,被押送囚车御前侍卫给砍杀了。”早上劫囚车的事情城中已经传开了,周鹏也没必要隐瞒。
“草原狼的人怎么去劫囚车呀,他们可是最精锐的骑兵部队呀,干嘛要去劫囚车?这囚车上拉的什么人啊?”
“草原狼?老爷爷,您认识他们!”周鹏听到老人的话,连忙从齐腰深的坑里爬了上来。老人指着一具死尸胳膊上的纹身道“我认识这个纹身呀,这是草原狼骑兵的标志纹身,你看我也有一个!”老人撸起了自己的袖子,虽然他的肌肉已经萎缩,皮肤起了褶子,但深入肌理的刺青依旧保存完好,依稀可见是个狼头标志。
周鹏欣喜万分,但不动声色的问道“草原狼骑兵?为什么叫草原狼呀,而且为什么要在胳膊上纹个狼头!”
老人转身看了一眼夕阳落下去的方向,缓缓说道“帝国北边是广袤的草原,那里是游牧人的天下,他们逐水而居,饲养牛羊,以牛羊为生。如果遭遇旱灾,雪灾,蝗灾等自然灾害,牛羊被大量冻死,饿死,他们生活无所依靠吃不饱饭的时候,他们就会成群结队的南下劫掠我们的村镇,烧杀抢夺。为了对付这些游牧族群帝国组建了大量的骑兵部队,但我们跟那些在马背上讨生活的人想比完全处于劣势。为了减少游牧人对我边境的袭扰,大将军张忠改变了以往防守为主的固有作战思想,经过精挑细选,选了一拨身强力壮孔武有力,善于骑射的汉子,组建了一支精锐骑兵队伍,代号草原狼。我们向狼群一样主动出击,在草原上追逐游牧人的小族群,驱赶他们,困乏他们,消耗他们,让他们疲于奔命,从而无法组建较大的队伍,减少对边境的压力。我们这一支人数只有不到五百人的队伍,每个人都在胳膊上刺了一个狼头标志,有了这个标志,即便是我们战死,我们的尸体也会让他们记住草原狼的名号与标记,日后再见狼头标记心底会不由自主的产生恐惧,在心理上战胜对手。”
“原来是这样!那您老也是一个战功卓著的老兵了!真是人不可貌相呀!”
老头笑了笑“哪有什么战功卓著,只是当兵吃粮而已。按理说这草原狼长期驻守在边关,并且一年大部分时候都在塞外草原驰骋追逐游牧人,并不会回到中原,更不会出现在帝都参与劫囚车的事情啊?你脱了他们的鞋子看看!”昔日草原狼的老兵对这些人的身份产生了怀疑。
“为什么要脱鞋子?”
“我们草原狼常年都在马背上,脚会和马蹬摩擦脚,小拇指那里会有一道厚厚的老茧,如果有老茧就说明他们是真的草原狼骑兵,如果不是,可能就是冒充的,用来混淆视听或栽赃陷害的的!”
周鹏脱去死者的鞋子,清晰的看到这些人的脚小拇指被磨出了厚厚的茧子,并且因为长期跨马骑行,这些人的腿并不齐,都是O形腿。有了这些发现之后连忙拉开这几人肩头的衣服,发现这些个有纹身的人肩头并无老茧,而其他人肩上有茧。
码头讨生活的人,经常要肩扛担挑将货物运送到船上,或者从船上卸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这肩膀都被磨出了厚厚的茧子,这几个有纹身的没有,再加上脚上的老茧,很明显,这些人并不是码头的苦力,十有八九是来自草原狼骑兵,这可是一个不小的发现,对破案有极大帮助。
“老爷爷,那你知道现在草原狼骑兵的指挥官是谁吗?”周鹏想了解更多的信息。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二十年前,我在交战中坠马,胸前肋骨被摔断了几根,胳膊也被战马踩断了,我也就此离开了草原狼,离开了边关,对那边的事情我早已不再知晓,现在的将领是谁不知道。”
“哦,这样啊,行,我就好奇问一下,老爷爷可以帮忙搭把手吗?这些家伙还蛮沉的!这个人是谁呀?怎么这么瘦?”
“这人是从南边来的逃难的,南方水灾,家被水冲毁了,田也没了,一路乞讨来了京城,昨天还说了几句话,今天去已经死了,我呢能力有限没办法给他更多的吃的,只能说是死后给他埋了,免得暴尸荒野”
尸体被掩埋,封土被被踩实,防止腐烂的尸体散发出气味,引来乌鸦或者野狗。
回到监狱天也已经黑了,新得到的消息准备及时告诉梁正,但梁正早已离开死牢,这个重要线索一时间没法及时禀告。
挖了半天的坑累坏了,躺下就睡着了,睡觉睡到半夜忽然外面的吵杂声将周鹏惊醒,以为是又有人前来劫狱,抓起身边挑粪的扁担就冲了出去,却发现并不是有人劫狱,而是又有两个人被关押了进来。新来的犯人一男一女,两人都穿着黑色的夜行衣,女的长的姿色不错,看上去没什么事被押着走在前面。另外一个人伤的较重,被两个人架着,双脚无力的在地上拖着,拉出一道长长的血痕。
周鹏好奇的问了一句“什么情况?这俩又是来劫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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