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纬来到步行街时,已是中午一点半。
过了中午用餐最高峰时段,店里的客人不算太多。
既然能在大厅找到座位,钟纬便没有亮出陆铭同事的身份。
主要是他在来的路上发现一个问题,自己的衣服穿了好些天没有洗过。
用这样的装扮亮明身份,实在是给陆铭带来难堪。
让他回去换衣服,可肚子又饿得咕咕叫。他不想一来一回的做无用功,索性装成初次上门的客人,坐在角落头吃完就走。
“明明肚子饿得发慌,居然还有心情赶路过来吃东西。是不是觉得吃得稍微差一点,就对不起自己这半个月的辛苦?”
钟纬一边嘀咕着自己的恶趣味,一边找座位坐下,把注意力放回到手机上。
上边的日期清楚显示今天是七月五号,距离钟纬回家打算写新书的日期,已经过去了半个月。
比起花半个月时间掌控小黑屋,还有一个让他高兴的事情是新书的反响不错——他在小黑屋写书的时候,完全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情况。
从发新书到签约的所有问题,都在不经意之间自行处理完成的。
他对此仅有些许印象,自己貌似曾经出门寄过合同。不过很快相关的事情就被他抛之脑后,全部心思都沉浸在了创作中。
直到刚才在出租车上翻阅创作后台,钟纬才惊喜的发现名下又多了一本书。
半个月的沉浸式创作,刨去已经发布的小说章节外,定时发布的存稿量高达三十万字。
名为《圣光女儿魔王爹》新书,在网站上的点收比很不错。
初期平均两个点击就有一个收藏,目前有三千多个收藏,读者评论感觉还不错。
他几乎可以肯定,驱使小黑屋的流畅运转,与自己新书受欢迎的状况有密不可分的联系。
大家对魔王主角的存在意义,几乎没有任何想法,评论区清一色倒向了手握圣骑武器的小丫头。
【作者脑洞真大,小萝莉好萌。】
【好想有个宝宝那么萌萌哒的女儿。】
【女儿才是主角吧?又想骗我生女儿。】
【坑爹的丫头,能把熊孩子写得如此软萌,也是没谁了。】
【恶魔自有恶人磨,孩子她妈对孩子她爹的复仇记。】
【能写出这么生动活泼的孩子,作者一定有个可爱的丫头。岳父在上,请受我一拜。】
……
嗯?
好像混进去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钟纬摸摸自己的脸颊,在心中暗自吐槽:“谁说作者必须要有生活经验?难道你们没听说过一个关于写手的定理,感情戏写得好的人,往往是没谈过恋爱的家伙。那种章节写得血脉喷张的作者,多半都是处男。”
“正是因为我没有女儿,所以才能用无限的遐想构建一个完美的女儿形象,这个过程小黑屋也出力不少。算了,先不管这些,赶紧吃东西要紧。”
他收起心中的纷乱思绪,专心面对服务员端上桌的食物。
“让您久等了,请慢用。”服务员带着公式化的笑容,将钟纬点单的大碗卤肉粉端上桌,随后她微不可察的皱了皱眉,显然是对钟纬的穿着有所不满。
钟纬完全没把这些事情放在心上,拿过筷子就夹起面条大吃了一口。
“这碗卤肉粉的味道不对!完全不是那天晚上我吃到的口感。难道说将近半个月的潜心创作,已经让我的味觉失去了作用?”
钟纬有些疑惑的又吃了一口,还是觉得这碗粉的味道平平无奇。
他看看周围食客们面露陶醉的表情,又看看自己碗里的食物,两者无论气味还是用料都毫无差异——他们吃到卤肉粉的表情,也像是那天晚上钟纬体验到的感觉
“我能完全肯定一件事,这碗粉完全不是记忆中的味道,简直连街边的小摊贩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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