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科普——三省六部的由来和作用(2 / 2)梅花糕儿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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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书省写好了,送到门下省。门下省一看:不行,加太多了,不合规矩,老百姓受不了。

门下省不同意,就会把原件改一下,写上审核不通过意见,送回中书省,这叫涂归,也叫封驳。

中书省一看:太多了?得,内部开会讨论吧,根据门下省的意见,再细算一下,看看到底能减多少。

中书省算好了,再写一份,再送去门下省。

门下省一看:嗯,行,这次没问题。老大纳言给签上字,门下省给写上审核通过意见。

门下省审核通过后,要送给皇帝过目,皇帝看看没问题,确实是自己意思的准确表达,用御笔写上一个“可”表示同意了,然后门下省拿回去,原件存档,工工整整抄一份,盖上玉玺大印,这份诏书就成了正式的红头文件了,转发给尚书省,执行去吧。

诏书到了尚书省,左、右仆射就把民部尚书叫来,传达中央精神,你们民部就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吧。

这样,这个加税的法令就在全国开始执行。

为了防止专权,这流程一样不能少,一切都得按程序来。规矩就是规矩,谁都不能越格犯规,别说宰相,就是皇帝想越权干点什么也是白搭。

要是尚书省收到的诏书,没有门下省的盖章,对不起,拒绝执行。你就算找皇帝签上字,尚书省也不执行,这叫没法律效力,必须门下省盖章,这是死规定。

自打有了制度的约束,历史上就时常会发生官员不给皇帝面子的事,宋朝最多,经常让皇帝颜面扫地,不过宋朝不光是因为政治制度,还跟“不杀士大夫”的基本国策有关,咱就不说了,说个唐朝的。

唐朝有个叫李藩的牛人,一个小小的中书省给事中,胆子贼大。皇帝发来的密旨,他也敢不同意。

不光不同意,李藩还把他认为不对的地方,在圣旨上打上x ,涂涂改改,把圣旨这么神圣的东西抹的跟菜贩子的记账本一样,最后再总结性的写上个大大的“不可”,给皇上扔了回去。

关键皇帝还不能怎么着他,这是人家给事中的权力,这就叫‘用制度约束权力,把权力关到制度的笼子里去’。

任何一个伟大的盛世,都需要有强有力的制度保证,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官制史上的里程碑,是古代政治体制最伟大的发明。

唐初中央的管理,承袭隋代的三省六部制。三省分别是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其中中书省负责草拟诏书,制定方案,门下省负责驳正违失,审核盖章、尚书省具体执行,其中尚书省的权利是最大的,因为负责全国的行政事务,而且六部直接受它的领导。

六部分别指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这六个部门所管辖的事务,基本上囊括了一个国家的总体事务。(民部改成户部,避讳李世民的民)

而唐初所谓的“宰相”其实就是三省的最高长官,中书高官官叫中书令、门下高官官叫侍中,尚书高官官叫尚书令,其中尚书令这个官职因为李世民即位前曾经担任过,所以他当皇帝后,不再设尚书令一职,而改设左右两个仆射。

除此之外,凡官员头衔有“同中书门下三品”、“平章政事”、“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知机务”、“参知政事”等称呼的,都算作“宰相”。

ps:申明——原本这个科普贴我是准备自己写的,这样的话,就可以光明正大放在正文里水字数。

但动笔之后才发现,自己写的东西太干,在趣味性方面,比上文差了许多。

再三思考之下,还是决定稍加整理后,引用百度贴吧里的内容。

如果只有几十字,我就当引用了一首诗,厚着脸皮也就放正文里了,但归纳整理后,发现居然有两千多字。

这下子就算我脸皮再厚,也没办法用它水字数了。

因此放在作品相关中,并加个申明。

有兴趣的就看下,没兴趣的可以略过,左右只是科普一下,对主线情节不产生影响,不看也不会引起阅读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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