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持续了很久,洛萨觉得,即使是三年前那个最冷的冬天,也没有这场会议那么难熬。
整个氏族的命运就在众人的讨论之中决定了下来。
三天后,全族迁徙。
生死存亡,一路向西。
这个沉重的消息第二天就传遍了整个氏族,所有人都开始熬夜做迁徙的准备,一切东西都要事先准备好,不要的东西就永久扔在这里。
他们很可能再也不会回来了。
洛萨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到无比的迷茫,他从未离开过雪原,虽然这里的生存环境很恶劣,但依旧是他所热爱的土地。
他爱勇士们挥舞的巨大利刃,爱妇女们烹制的美味热汤,也爱老人们讲述的玄乎的故事。
但这场迁徙会改变一切。
即使是从未经历过迁徙的他,也清楚,每一场迁徙都是氏族生死的试炼,最后能抵达宜居地的族人才能活下来。
泰达米尔曾跟洛萨讲过,在泰达米尔小时候氏族做过一次迁徙,不过是几百里的征程,直接让部落的人口减半。
弗雷尔卓德从不对凡人留情。
这片土地就是如此险恶。
洛萨要收拾的东西并不多,事实上,他也没有多少财物,即使算上加上今天扔掉的匕首,他的所有东西用两个皮包就能装下。
洛萨算是被氏族收养的孩子,据泰达米尔说,他们在一窝雪狼穴里发现了他,似乎是狼妈妈在大雪天把洛萨错认成了狼崽子。也幸好氏族勇士们在冬天就发现了他,若是等到春天,洛萨能否在狼窝里活下去还是个未知数。
洛萨怀着沉重的心情,一件一件地清点折自己要带走的东西。
一把一臂长的合金战刀,这是击退南边的诺克萨斯人所获的战利品,泰达米尔送给了他,因为部落里的勇士都不屑于用这么小的武器。
三件皮袄,一件狼皮,两件鹿皮,这也是他除了最近的一次之外,有生以来唯三的成功狩猎,每狩猎一次,氏族里的女人们都会帮他猎到的皮革做成皮袄。不过看样子洛萨是暂时得不到第四件皮袄了。
脂油,被封存在羊角杯里,这是御寒的重要道具,有了它生火要方便很多。
一把橡木制的短弓,是氏族里负责跑商的勇士给他带回来的。勇士们很少用弓,他们大多跑得比白鹿还快,力气比棕熊还大,根本不需要这种远程武器。
洛萨最后把几根磨得尖锐的狼牙箭矢塞进箭筒里,这就是他全部的身家了。
“洛萨,你在吗?”洛萨居住的小帐篷外,传来了泰达米尔的声音。
“进来吧。”洛萨喊到,随手拿起几颗狼牙,用铁片削磨起来。
泰达米尔走进帐篷,雄伟的体格立刻占据了帐篷的绝大部分空间,洛萨觉得泰达米尔仅仅是待在这里,帐篷内的温度就上升了不少。
“在磨箭头呢?”泰达米尔随口道。
洛萨看着泰达米尔浑身仿佛要炸裂开来的肌肉,回道:“嗯,我还拿不动。”
洛萨指的是氏族里最勇猛的勇士才能使用的巨大剑刃。
不同于很多重剑的极端重视重量,氏族里的一人高大刀不仅极其沉重,锋利程度也不输给任何一把诺克萨斯军武。这种大剑是氏族里最好的铁匠们才能打造出来的利器,他们会高唱着赞美掌管锻造的公羊之神奥恩的赞歌,花费一整个冬天的时间孜孜不倦地用铁锤敲打着大刀。
但铸造这样一柄大刀要消耗的材料非常之多,整个氏族也难以供应人手一把,更何况还要用剩余的稀缺材料来打造盔甲。
像泰达米尔一样单手挥舞着大刀是氏族里每一个男孩的梦想。
“赞美阿瓦罗萨,你一定能成为一个神射手。”泰达米尔笑道。
看似激励的话语却刺痛了洛萨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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