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玛拉在水盆中涤去长发里的沙粒。
“恕瑞玛怎么连城市里的沙子也这么多。”塔玛拉不满地用干毛巾擦试着头发,眼神不住地转向坐在床另一头的男人。
塔玛拉想了起来,在逃出皮城的前两天,她曾听同学们讲过关于一个叫裸傻的人,和金克斯大闹某位达官贵人女儿婚宴的奇闻异事。
塔玛拉不是很在乎这些留言,她尽心尽力扮演好一个普通的学工角色,但身为战争石匠的她还是本能地记住了有关裸傻的特征。
不穿衣服,全身黑线。
和现在与她共处一室的男人完全吻合。
“这不可能是他的真名。”塔玛拉心道,“他是弗雷尔卓德出身,不可能用皮城的语言所取的名字……在他身究竟发生了什么?”
塔玛拉止不住心底的好奇,但可惜的是这个男人并不会解答她的疑惑,她也就只能暂且称呼他为裸傻了。
自从逃出皮尔特沃夫后,塔玛拉带着裸傻顺着海峡而下,幸运地遇到了一艘诺克萨斯战舰。
在亮明了自己的身份后,战舰的少佐很愿意带塔玛拉同行,但这艘船的目的地是位于恕瑞玛北部的乌泽里斯,一座归顺于诺克萨斯统治的沿海城市。
塔玛拉的权限还不足以让那位少佐为她一人改变军事行程,尽管塔玛拉想尽早返回诺克萨斯本土,但也只得接受,毕竟在接受诺克萨斯统治的城市也是相对来说比较安全的。
塔玛拉下意识地摸摸身边的背包,里面装着价值连城的海克斯设计图纸,如果她能够顺利回去,所能得到的军功是不可想象的。
“还有他。”塔玛拉看向裸傻。
**行走实在是太引人注目,所以塔玛拉也给裸傻弄了一套恕瑞玛平民常穿的白袍,虽然不大合身,但至少能蔽体。
塔玛拉和裸傻已经来到乌泽里斯三天了,她在等待出港去诺克萨斯本土的船只,而且必须要是诺克萨斯军舰,她身带着的东西太贵重,普通的商船塔玛拉放心不下。
和裸傻相处的几天时间里,塔玛拉也渐渐摸清了这个一直不说话的男人的脾气。
安静、听话,塔玛拉带他去哪他就去哪,让他吃什么他就吃什么,从来不表现出抗拒的意思。
为了刺激裸傻,塔玛拉有一次还买了几条这里特产的活沙虫给他吃。这种即使砍去头也能存活数年的大号白胖蠕虫是不少美食家的最爱,口感类似于虾肉。但对于一般人来说却相当难以入口了,甚至本地人也没几个愿意吃它,因为这种虫子的生命力实在是太强了,即使把它嚼成肉泥,它也会不停的在嘴里甚至在胃里蠕动。
塔玛拉尝试着吃过一条,但最后还是没忍住全吐了出来。
而裸傻连吃了八条,全程眉毛都没皱一下。
塔玛拉这才确信,裸傻是真的比皮城里的机器人还像机器人。
裸傻实力还很强,且无论受到什么样的致命伤都会迅速恢复,在海峡里遇险时几次都是他出手帮助塔玛拉化险为夷,作为一个保镖,他还是相当不错的。
不过裸傻有一个令塔玛拉非常头疼的行为。
每当塔玛拉换衣服,脱得只剩内衣时,裸傻就会无言地抱来,对她全身下摸来摸去。虽然塔玛拉若是推开他,裸傻就一定会停手,但稍微不注意一下他又会凑来。
“他难不成喜欢我?”塔玛拉不止一次地这么想到。
她放下毛巾,用铜镜照照自己的模样。
以一般人的标准来说,塔玛拉虽然长得可以称之为清秀,但绝对算不什么大美女,而且塔玛拉身为战争石匠常年工作在第一线,根本没工夫去做什么美容和保养,最多擦一点香粉。
不过塔玛拉本人倒是很满意自己的相貌,战争石匠经常需要潜入敌营,过于出众的外表只会带来麻烦。
“难不成他就喜欢长成我这样的?”塔玛拉胡思乱想着,回忆起这几天全身下该占的便宜都被他给占了,脸颊不禁有些发烫,“或者只是单纯喜欢我的身体?”
塔玛拉审视了一下自己的身材,也算是个前凸后翘的美体。
“我在想些什么呢……”塔玛拉晃晃脑袋,要让自己清醒一点,“不管他是不是喜欢我,我都要带他回不朽堡垒交给斯维因大统领。”
塔玛拉推开窗,她想吹吹风,顺便让日光晒干她湿漉漉的头发。
她现在暂时住在诺克萨斯军官营中,这里驻扎这一支诺克萨斯军队,用以镇守乌泽里斯。
通过窗户,塔玛拉能看到这个城【】市的风貌。恕瑞玛人通常被称之为沙民,因为住在沙漠里,他们大多有着或浅或深的褐色皮肤,很好辨认。
恕瑞玛是一个土地巨大但非常落后的地区,既没有传承的魔法,也没有出众的科技。农耕业很不发达,因为恕瑞玛绝大部分地区都是沙漠,水域稀缺。零散分布的城市建设也是多以低矮的土屋为主,有的连城墙都没有好好修缮。所以当诺克萨斯的铁蹄达到恕瑞玛时,北部几乎所有城市都是直接开城投降的。
他们根本没有反抗的能力。
但这些城市还算得富庶,它们本就是港口城市,海峡路过的商船都会在这停靠,也顺便把恕瑞玛的特产带到世界各地。
加诺克萨斯统治了它们的同时也庇护了它们,使得在沙漠猖獗的沙匪不敢来这掠夺,这些城市的生活日渐安逸。
“感谢伟大的诺克萨斯吧。”塔玛拉一手托着脸颊,俯视着忙碌的行人们,“皈依于帝国才有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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