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十一章 张计的危机感(2 / 2)鱼辰木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陈卓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就是有眼色,为人机灵,他不敢随意处决,匆匆写了一封信给斥候带回去交给赵毅定夺,然后把陆醇喊道了军帐中。

“陆兄弟,这一仗你立了大功,按照我们新民军的封赏条例,你个人在一场中等规模的战争中,作为重要因素为部队的胜利奠定了基础,如果是军中的将士,将获得个人一等功,勋田一百亩,斩首功劳计战役总杀伤、俘虏人数的十分之一为一百五十首,这份功劳已经可以从下等兵提拔为营长了,并在下次晋升中获得优先权,你要不要考虑加入我们新民军?要知道我们新民军这么年轻的营长你可能是除了大帅之外的头一份哦。”陈卓循循善诱道,陆醇的表现当之无愧的可以说是很优秀的人才了,他作为赵毅的心腹,自然是非常上心的。

“我只要能报仇就好了,杀了那对奸夫**,还有为被他们折磨的人和死去的人讨回公道!”陆醇对于封赏之事并不太上心,即使陈卓不召见他,他也会来的,只不过是为了讨个陆往和俘虏们的处决权而已。

陈卓闻言敲了敲手指,既没答应也没否定,除了新民军在战役手册中规定的权限之外,他是一丝一毫都没有擅作主张,答应了陆醇的请求,那就不好和赵毅交代,不答应的话,陆醇显然没那么容易归心,于是开口道:

“俘虏们的事情,还需要大帅亲自做决定,但我可以和你保证,大帅是个公道的人,这边发生的事情,只要他知道了,就会为大伙儿做主的,所以还请陆兄弟再等等。”

“我信你,如果大帅做的和陈将军说的一样,那我就加入新民军。”陆醇握紧了手,郑重道。

“好,你先下去安抚一下带上岸的人马吧,却衣少食的话,和军中的军需处说一声,让后勤给你匀一些物资。”

随着陆醇告退后,陈卓望着风平浪静的湖面继续思考接下来的动作。

战役初步取得了良好的开端,但如何收尾也要做的漂亮才是,不然岂不是辜负了赵毅的期望,要知道自己第一次领兵,就辖制了四个平级的将领,赵毅对自己这份信任不可谓不隆重,陈卓出身市井,最看重的就是一个义字,人在江湖,怎么能不讲义气。

想了半天的陈卓没想到什么好主意,正好看向了曹丰的营帐,猛地一拍脑袋,忙不爹地的小步跑去……

嵩泽湖距离宁乡也不算远,快马两天的时间就到了,赵毅刚看完曹丰评价陈卓的信,另一边就收到了陈卓的报捷信。

“陈卓果然没辜负我的期待。”赵毅看完捷报大乐。

自己手下三大将领,陈卓、张计、刘雄,除了张计还没有独自领军面对一路外,另外两人都已经用事实和战功证明了自己能独当一面的本事,赵毅相信有了这些人的帮助,新民军的壮大到目前为止应该不是问题,加上有了越来越完善的军事制度,新鲜的血液同样会在部队中诞生补充进入高层。

一手抓着可以成长壮大的军队、另一手攀升科技和地方的治理制度,补充人员和财富,即使面对再强大的敌人,赵毅也充满了信心。

思索了一番后,写了一份回信给陈卓,心中鼓励了几句,并让他酌情处置,以争取陆醇这些人的支持,在信中郑重交代,新民军为穷苦人做主的立场要永远摆正,不能因为眼前的利益得失,而失去立身的根本。

总结一句就是:你办事我放心,好好加油干,只要不违背新民军正义的立场和性质,些许俘虏杀了也就杀了。

这短短的一封信,就决定了大部分水贼们的命运,赵毅发现,原来身在高位,对于人命真的没办法太看重,几个字就意味着一条条鲜活的生命,难怪那些身居高位的人视人命如草芥。

心中暗自警醒,切不可迷失在权利之中,并记下了笔记,要更加规范战场行事的条例,让军中的将领有依据可以判定,让军中的教委加强监督,这样就不会因为将领个人的好恶而做出难以挽回的事情。

但总体来说,这一仗后能拿到汾州一般的地盘,他的心情还是即为愉悦的。

心情大好的赵毅,拉着张计刘雄几人喝了不少,酒局中说了陈卓不少好话,新民军的高层们知道赵毅有心给陈卓正名,纷纷夸耀。唯有张计有点闷闷不乐,眼看着几个一直一起晋升一起竞争的战友们,都渐渐开始独当一面了,开始生出了紧迫感。

自家人知自家事,自己除了一身过得去的武艺和打仗不要命之外,比起另外两人都是有着差距的,陈卓为人机灵,办事滴水不漏,很受赵毅的赏识,刘雄打仗、练兵都是正统,这一手正规军的本事,是赵毅部队里公认打仗水平最高的部队。

而自己这一身勇力,说宝贵也宝贵,说鸡肋也鸡肋,猛将再猛也是一人之力,自己终究会老去,部队里新鲜的血液迟早会有代替自己的人,而新民军在赵毅的带领下蒸蒸日上,以后肯定还会再壮大的,现在自己同龄一个团就感到吃力,以后规模更大了呢?恐怕就是赵毅有心提拔自己,自己都没本事带好队伍了,到时候万一自己被陈、刘二人甩开,乃至后面的小辈后来居上,那就让人笑掉大牙了。

张贺张教委是个有本事的人,几个先生中,大帅最欣赏他的本事,看来俺老张得多和这个本家请教请教了。

大男人读书不可耻,打败仗才可耻!

张计心中默默的给自己打气道。

本站域名已经更换为m.adouyinxs.com 。请牢记。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