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健没有勇气去参加沈小丙的葬礼,整整七天,他都活在地狱里。他无论如何都想不通,一向坚强的沈小丙为何杀?
他把自己关在“丛林别墅”的书房里,这里有沈小丙的身影,有时,明健的脑海会出现幻觉,小丙就坐在他的对面,向他微笑,和他促膝谈心。
明健有时一直在喃喃自语,小丙的音容笑貌深入他心。
“丛林别墅”本来就是明健送给沈小丙的,如今,小丙走出了尘世,可“丛林别墅”仍在,只要它在,明健想,小丙就永远活着,不但活在他的心中,也活在“丛林别墅”里。
“现在,无人可以阻挡我爱你的心!”明健边走边对着空无一人,但之前他有拍到小丙活动的每一个场景大声说,“小丙,我爱你!即使你化成灰,变成一股青烟我依然爱你!”
有人举报“丛林别墅”夜里“闹鬼”。当警察赶到的时候,明健已经七天七夜没有吃喝了,都说七天七夜禁食是人类生命的极限,可明健凭借惊人的对小丙的爱恋,竟然还活着。
他满脸胡须,俨然一个野人。
“这哪里像一个影视歌三栖明星?”一个警察同志想,他的眼神里含有不屑和怜悯。
江赫银一直在派人跟踪明健,就是他举报的。他坐在车里躲在“丛林别墅”的一个角落,看着明健被救护车带走。
“他这是想畏罪自杀!”江赫银一脸横肉,两眼发出幽深的狼的目光,咬牙切齿地说,“只要你明健活在尘世,我就不会放过你!”他就认定了小丙的死和明健脱不了干系。
但转念,江赫银又觉得明健死了更是便宜了他,他没有资格比自己先死,要让他受到法律的严惩。他不能白白失去了挚爱,他把这种伤痛让明健来偿还!
自从心中的女神沈小丙远离了尘世,江赫银变得沉默寡言,他冷酷的外表显得更冷酷了。但没有人知道,就是这样一个在外人看来十足的色徒混蛋,会有如此的“痴情”。
在商海沉浮多年的江赫银不会不知道法律的重要性,按他自己的话说,他做任何事情都会考虑法律的底线,那是在他头脑清醒的时候,可如今,面对失去挚爱的他,复仇的怒火已经将他一颗本不怎么冷静的心燃烧了起来,越烧越烈!
江湖上,越是像江赫银这样的混蛋,越会结识更多臭味相同的人,这类人算不上十恶不赦,但总会钻法律的空挡为非作歹。甚至为了一己私利铤而走险。好在国家法律之网越织越密,他们很难找到可乘之机。
明健被警察带走之后,江赫银只好一不做,二不休,时刻寻找报复明健的时机。
看到明健被送进了医院,江多少有了点“安慰”。
“想饿死自己,没那么便宜!”江的内心对明健的仇恨念念不忘。他认为明健娶了沈小甲又惦记沈小丙,就是冒天下之大不韪,甚至他想到了“乱了伦理”四个字。这与他的色徒身份似乎不太相符,但确实他这样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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