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不得是什么时间了,温煦的午后还是渐晚的夕阳,就这么躺着一动也不动,没有多余的力气,整个人虚脱的像一个没有灵魂的空壳。
时间流逝如水,落地灰黄,像掩埋尘埃,没有比丧失活下去的勇气更折磨一个已死之人的心智了,不得好死,说的是不是类似的情境。
李崇文,二十八岁,男,南方中部某省农村人,平凡的出生,平凡的经历,平凡的成为南下北上四处流浪的农民工一员。
打工是一辈子注定的宿命,他年轻时曾不信这种宿命,于是不甘的折腾。
摆过地摊,借钱开过小店,还差点被某销带进去,做过的零工短工更是自己都记不清楚了,结果还是没留什么钱,否则也不会混到这种想不开的地步。
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能使人开心,可是如果没钱,就算你品德高尚,学富五车,又算个屁。
身边的朋友同学一个个出人头地,事业有成,娇妻相伴,儿女双全。
感觉就是用来讽刺自己的,看看自己,还是一无所有,一事无成。
好不容易过年回家被安排相亲,媒婆看见连个私家车都没有,连门都不进。
什么时候自己已经混到连媒婆都看不起的地步了,女孩没见面先交二百,啥时开始定这规距了。
自己没感觉节日的喜庆,年就把自己过了,父母的催婚,朋友的比较,亲戚的炫耀,媒婆伸出的手,狠狠的给李崇文扇了一个响亮的耳巴子。
必须有钱,哪怕没有灵魂,没有尊严,都必须有钱,因为没尊严最多活的屈辱,没钱,你连传宗接代的权力都没有。
被房东催租的李崇文实在没脸,灰溜溜的跑到自己住了几年的出租屋,关掉手机,心灰意冷的吞了一大把安眠药,洗了个澡躺倒床上,等待命运最后的终结。
干干净净的来,还是要干干净净的走,想想这辈子,也没有什么不甘的了。
没有人再压迫自己了,没有人强迫自己了,更没有人瞧不起自己了,不怪父母怎么不是王刚,要怪只能怪自己投错胎,命不好。
自己努力过,也坚持过,失败如果一定要从自己身上找原因的话,就只能怨自己的心。
不甘平凡,要是甘愿做一个普普通通平平凡凡,甚至一辈子都没什么出息的人,自己或许也能活的很好。
可惜自己的内心住了一个不安分的魔鬼,没有勇气杀死他,只能杀死自己,同归于尽吧。
闭上眼睛的前一刻,人生的经历一幕幕闪现,刻骨铭心般,李崇文只默默念道:下辈子不要再这么活了。
西方的宗教似乎有那么一条,自杀的人将下到地狱,永世受饥寒之罪。
李崇文不记得是十字那个教还是不准吃猪肉那个教,反正自己是遭到报应了。
来到地狱不知道什么时候,饥饿和寒冷那种折磨感就深深的存在,仿佛梦魇一般,辗转反侧。
如果不是能用力才能睁开的眼,他根本不会相信这世界上真的有地狱。
不然如何解释自己这瘦骨嶙峋的身体,和这个阴暗潮湿,恶心发臭的地方,比起自家以前的猪舍还要肮脏难忍。
想着自己已经死了一次了,再死一次似乎也改变不了已经打入地狱的惩罚。
李崇文满脑疼痛难忍,又昏睡过去,昏睡中,隐隐间自己似乎从一出生就是乞丐,无父无母,无亲无故,一直都随着流民和乞丐的人群颠沛流离。
饥寒是常有的事,吃饱,似乎记忆中从来没有吃饱过。
如果不是一个叫好叔的老头几次把自己乞讨来到吃食给他,可能早就饿死丢到乱葬岗了。
等等,好叔是谁,睡梦中看那面容,好像就是躺在自己身边的那个浑身脏臭的老头。
睡梦最后的片段,是自己为捡条水里肚皮泛白的死鱼,不小心掉到水里,水草缠住脚,差点淹死过去。
好在听到声响正在附近的老头不顾一切跳下水,这条命怕是没吃鱼反倒喂了鱼。
噩梦中的李崇文一身冷汗惊醒,此时已是夕阳落山,血红的晚霞透过破烂的窗射入房间,像地狱血海里,横七竖八躺满尸体的恐怖场景。
李崇文突然的动静只惊醒了睡在旁边的脏老头,老头艰难的侧了侧身子,轻声道:”又做噩梦了”
李崇文下意识的回了声:“嗯”
老头吃力的坐起身子,摸摸李崇文的头:“孩子,别怕,只是做梦,天要收你早就收了,你这娃心善,命大,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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