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章 大仙在上(2 / 2)云隐月出.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上钩了!

周半仙心里一喜,伸手把旁边放着的一个黄布包拿了起来,从里面掏出了三枚铜钱和一个巴掌大小的龟壳。

陈默看了一眼,龟壳不大,看上去十分古旧,有的地方已经破损。铜钱是三枚乾隆通宝,却是磨得锃光瓦亮。

一脸庄重的把铜钱放到龟壳里面,周半仙一边摇动着龟壳,一边嘴里念念有词的叨咕起来。

“开!”周半仙突然大叫一声,龟壳一顿,里面的铜钱叮叮当当的落在了黄布上面,把陈默吓了一跳。

周半仙看了一眼铜钱,右手飞快的掐诀,面色突然变的凝重了起来。

“不妙啊!”周半仙掐诀一停,面色凝重的说道。

“什么意思?”陈默心里直犯嘀咕。

“从卦象上看,你是被冤魂缠住了,要是处理不好,小命难保啊。”周半仙摇了摇头,面色越发的难看。

“什么!我从来没做过坏事啊!”陈默吓了一跳。

叹了口气,周半仙无奈的说道:“恕老头子我无能为力,你还是另请高明吧!”

看着摆手示意自己离开的周半仙,陈默心里一凉,难道自己这就完了?

“大师帮帮我吧!”陈默往哪里再去找什么高人啊,眼前这个说什么也不能放过,哪怕给自己指条道也行啊。

“不行,老头子我也没办法,赶紧去茅山或者龙虎山,没准还能保住性命!”周半仙劝说道。

“大师,帮忙想想办法啊,您不是当代茅山掌门传人吗?肯定会有办法的对不对?”茅山和龙虎山太远了,要是这鬼天天晚上来,自己在半道上就挂了。

再说还有学校的事情没有解决呢。

周半仙看着一脸恳切的陈默,咬了咬牙,狠狠的拍着大腿说道:“罢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这里有一件宝物,是我下山前师傅给我护身用的,你把它戴在身上,等把鬼怪解决了,你再给我送回来!”

“什么宝物?”陈默大喜。

周半仙狠了狠心,从脖子上摘下来一个挂坠,看上去有点像一颗狼牙,只不过是黑红色的。

“这可是我师父亲手斩杀了一只狼妖,拔下最尖锐的牙齿炼制出来的法器,里面封印着狼妖的魂魄,绝对能够对付缠着你的冤魂。”周半仙满脸的不舍,最后狠心放在了陈默的手心上。

手上一沉,狼牙出乎意料的沉重。

小心翼翼的捧着狼牙,陈默好奇的问道:“大师,世上真的有妖怪?您就不怕我带着狼牙跑了,不给您送回来?”

“呵呵!你都见鬼了为什么就不能有妖怪?人类太过自大,岂不知天地何其广阔,人类才能了解多少!”周半仙眯着眼睛笑了笑,接着说道:“这法器上有我的印记,你要是不还回来,我就隔空把狼妖放出来,到时候,呵呵!”

陈默心脏打了个突,一个鬼就够难缠的了,再来一个狼妖岂不是要把自己生吞活剥?

“谢谢大师,我肯定会把它原封不动的还回来的!”陈默义正言辞的说道。

“行了,去吧!”周半仙摆了摆手。

“那我就先走了!”陈默将狼牙贴身放好,转身就走。

“嗯!”周半仙淡然的点了点头。

看着陈默越走越远,丝毫没有回头的迹象,周半仙脸上的笑容僵住了。

直勾勾的盯着陈默的后背,心里却是在骂娘。刚才把话说的太满,这小子真就好意思白拿啊。

刚要狠狠的拍拍大腿,没想到陈默突然转身又走了回来。

周半仙手一僵,连忙放了下来,再次摆出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姿态。

“还有什么事吗?”

“大师,您看我也不能白用您的法器,我也没有道家的东西,只能给您点租赁费了。只是就带了一百多,先给您一百,等回头我还有酬谢!”陈默走了才想起来没给钱,可是翻来翻去也没多少,只能不好意思的递过一张红票。

“钱财乃是身外之物,本来我是不能收的,但是我行走人间,还没修炼到辟谷的境界,实在是没有办法!”周半仙叹息的咬着头,手却是不慢,直接把钱抓了过来。

“大师不愧是大师!”陈默赞叹道。

“赶紧回去吧,事情早点解决早点解脱!”周半仙紧紧的攥着钱,淡淡的摆了摆手。

“行,我先走了!大师回头见!”

看着陈默走远,周半仙连忙拿出陈默给的红票,一脸市侩的拿出一个微型的紫外线灯照了照,发现钱是真的,这才笑眯眯的把钱收了起来。

“最好永远都不见!”周半仙咧着嘴得意的笑着,刚才世外高人的形象消失的无影无踪。

哼着小曲,周半仙麻利的把东西收到布包里面。

“老家伙,连学生你都骗,真是无耻!”旁边卖瓷器的摊主冷笑着骂道。

不满的瞪了摊主一眼,周半仙反驳道:“什么叫骗?世界上哪来的鬼,这小子分明是做了亏心事,自己吓自己。我给他一个心灵上的寄托,他没事了,感谢我还来不及呢。”

“呵呵,那你跑什么?每次忽悠完人不都是换地方躲几天,等没事了再回来么。”摊主太了解他了,都是一块摆摊的老人了,谁不知道谁啊。

“切,你不是也把放茅坑里的做旧的瓷器当成古董来卖吗,乌鸦落在猪背上,咱俩啊,谁也别说谁黑!”周半仙不屑的嗤笑。

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装什么大尾巴狼。

将黄布包往肩膀上一背,从旁边的大树底下推出一辆半成新的电动车,周半仙麻利的骑上车子,一溜烟的没影了。

本站域名已经更换为m.adouyinxs.com 。请牢记。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