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章 《钟》(2 / 2)自古枪兵幸运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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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水平?

那么《献给爱丽丝》、《梦中的婚礼》、《秋日私语》这些可以排除了。

这些曲子,好听是好听,不过难度着实相对低了点。

我弹过的最难的曲子是哪首来着?

《野蜂飞舞》?

不是。《野蜂飞舞》的难度主要在于手指的灵活度与清晰度,以及对速度的要求比较高,但重复的地方很多,苦练一段时日就掌握了。

倒是那首李斯特的《钟》……

难度更大一些。

其中的轮指(不同手指重复弹奏相同音符)、轮奏(左右手交替弹奏)、快速变八度、极大音程跳动的断奏,没有扎实的基础和长时间的练习,根本无法驾驭。

只是:算起来,自己已经有半年多时间没碰钢琴了。

学钢琴的人都知道:长时间不练琴,手指会退化的。

一天不练,自己知道;一周不练,同行知道;一个月不练,观众都知道了。

要不要冒着出错的风险弹《钟》?

算了,就这个吧!

反正只要能大致弹出来,应该就能证明自己是会弹琴的了。

他深吸一口气,轻柔地上琴。

当简练的前奏过后,钟的主题便出现了。

钢琴高音区清脆悦耳的音色与泛音奏法形成短促有力的音符,组成了一连串生动逼真的小钟的鸣响。

女孩原本不屑的表情瞬间变成了惊讶。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作为一个从小学钢琴的人,她还是有一定的欣赏水平的。

面前这个“木乃伊”,在炫技!

她的呼吸开始急促,脸也变得潮红。

路遥的呼吸同样也开始急促。

他心中在暗暗叫苦。

悔不该啊!

干嘛要选这首曲子?

弹得手都要断了!

李斯特这个炫技狂魔,留给后人的体验,大概都是如此吧!

不过事到如今,也只能继续弹下去。

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

一曲弹罢,他长出一口气。

他知道自己拉跨了。

弹到最后,错音、音色与强弱已经难以控制了。

但围观群众们显然看不出来。

沉寂了一会儿,掌声响起。

“抱歉,弹的有点呲了……”路遥起身对观众们稍微欠身致意后,惭愧地对女孩道。

女孩紧咬着嘴唇。

“你弹的这曲子,难度系数很高啊!不过也从侧面印证了你的水平。”

“哪里哪里,论难度,这首《钟》,比起《拉赫玛尼诺夫第三钢琴协奏曲》还是小巫见大巫啊!那首曲子,三个乐章弹下来要四五十分钟,消耗的体力跟铲十吨煤差不多!”

《拉赫玛尼诺夫第三钢琴协奏曲》,世界公认最难演奏的曲子。

“《钟》?《拉赫玛尼诺夫第三钢琴协奏曲》?”女孩一脸懵逼:“我从五岁开始学钢琴,一直到现在,自以为所有的名曲都听得差不多了。然而今天我才知道:自己太孤陋寡闻了。”

路遥愣了一下。

五岁学琴到现在,这么长的时间?

不应该啊?

“你居然没听过李斯特的《钟》?”他有点不可思议,“学了这么长时间居然没听过李斯特的《钟》?”

女孩脸红了。

不过这时围观群众里出现了替她鸣不平的人。

“哥们,你也太装逼了吧?你说的那两首曲子或许是牛逼,可我们大多数人就是没听说过啊!”一个二十来岁的男青年很不爽地看着路遥:“反倒是这位美女弹奏的这首《秋日星空》,我们却耳熟能详!大家都知道它是大钢琴家莱曼传世两百年的经典,怎样?”

“就是!”

“装逼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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