啧啧,这位史密斯夫人闺蜜好多,而且都是大美驴,腻害腻害……
跑了一天车,李察没弄到什么有价值的消息,不过这也算是常态,毕竟不是每天都能碰上事情嘛。哪怕是扭腰客这种乱乱的地方,也有平安祥和的时候啊。
最后又接了一单,是载客去君悦酒店的,一路上乘客都在玩手机,一句话都没说,到地方就付款下车,特别利索。
李察正要离开,突然发现人群中一个熟悉的面孔。
隔壁邻居,约翰·史密斯先生!
这么巧吗,那就打个招呼好了。
李察倒车,突然就见约翰旁边有人说了什么,接着约翰一脸慌乱地脱下西服塞进了垃圾箱,“让开!都让开!”
嘭!
垃圾桶盖子冲天而起,火光迸射,人群混乱。
约翰趁乱离开,脸色臭的不行。
“蛤蝼!”李察朝约翰打了声招呼,“史密斯先生,要不要搭个车?”
约翰看到李察,愣了那么一瞬。
这是邻居?那个白天经常看不到人、该死的邻居聚会上也从不露面的怪邻居李察?
约翰从没想过会在这种情况遇见李察。
面对邻居的“盛情邀请”,约翰强忍着把他从车里揪出来的冲动,点点头拉开车门。
“车不错。”约翰说完就不吭声了,目光中看不出喜怒。
但车里一股压抑的气氛。
“夫妻吵架?”李察问,车子平稳地驶向回家的路,“话说出门带烟花这可不是什么好习惯,有危险的。”
约翰嘴角抽了抽。
那特么不是烟花,是我亲爱的老婆往我兜里塞的炸弹!
炸弹啊!
约翰有一万句槽想吐,却无从吐起。
谁能想到自家老婆和自己一样都是杀手?而且还要杀自己?并且手段非常丧心病狂?
炸电梯,放炸弹,无所不用其极!!!
结婚五年,就算是没有感情,也不必这么凶吧?
难道真的像死党艾迪说的那样,他只是个任务目标,珍妮接近他套完情报,完事了就要把他干掉?
约翰心里乱糟糟,脑阔痛,浑身不自在。
“华夏有句古话,一日夫妻百日恩,床头吵架床尾和。夫妻吵架没什么大不了的,让着点嘛。”李察笑着瞎鸡爸劝道。
约翰寻思着李察的话,仔细回味,突然眉头一挑。
这家伙怎么知道我们吵架?
难道……
约翰低头,从鞋里抽出一把短刀,猛地架在了李察的脖子上。
“停车!”
“了解。”
李察猛地一脚刹车,刺耳的摩擦声在整条大街上都清晰可闻,白烟笼罩车体。
车里,约翰的刀飞到了仪表台上,胸口因为惯性撞在座椅背上,现在还发闷着,难受得不行。但他此刻一动不敢动。
一把通体金黄的凶器正顶在他脑门上。
那可是狩猎用的手枪,能干死大象,手枪中的步枪——砂鹰!
以他多年杀手经验来看,绝对是真的,而且开了保险上了膛!
而且还特么的是黄金砂鹰!
“误会……都是误会。”约翰举着双手讪笑。
“哦。”李察笑眯眯地看了约翰一眼,收枪。
早就觉得这对夫妻有点奇怪了,果然不对劲。还好有大宝贝在身,不然还镇不住这个手法娴熟的家伙呢。
总不能在车里变身吧?
“我一个司机,你知道现在的乘客很凶的,所以我平时拿把枪防身,很合理对吧?”
约翰忙不迭点头,合理,太特么合理了!
车里恢复了安静,继续平稳行驶在公路上。
约翰看着李察却不害怕,反而觉得有点亲切,之前的陌生感完全消失无踪,心里郁闷有种不吐不快的感觉,话匣子忍不住打开。
“我和珍妮结婚五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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