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脸色惨白,时不时龇牙咧嘴一下,他腿上的伤,实在太重,野狼几乎把他小腿上的肉,都咬了个稀巴烂。
这种伤势,他一条腿废掉是毋庸置疑的,甚至会带走他的生命。
他现在急需治疗。
但身上没有一分钱,只有一个空碗的乞丐,知道没人会给自己免费治病,他只能自己硬扛,扛得过去,他就是一个瘸乞丐,扛不过去的话,他就会变成一个死乞丐。
兴许是走累了,他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偏巧不巧,乞丐正好,坐在了颜恒丢掉的棒棒糖上。
硌得慌的乞丐,伸手,自屁股底下,扒拉出来了那一根棒棒糖。
若是常人,看到这样一根肮脏的棒棒糖,一定会顺手扔到别处,但他是一个乞丐,而且还是一个快要死去的乞丐。
这根棒棒糖在他眼中,散发着诱人味道。
用衣服擦掉棒棒糖上的灰尘,乞丐把棒棒糖放到了嘴里。
很甜。
这一乞丐从没吃过这么甜的棒棒糖。
他只觉整个人被泡在了蜜罐里。
他吃得一脸陶醉。
倘使这时有人路过这里,看到乞丐脸上露出的表情,一定不会相信,他只是在吃一根棒棒糖。
棒棒糖不大,而且吃到后来,乞丐干脆咀嚼起来,所以不过须臾,这根棒棒糖就被乞丐吃得一干二净,只留下一个棍。
乞丐满足地叹息了一声。
他躺了下来。
看着天空。
想着也许今晚,他就会死去。
可许久过后,他忽然坐了起来。
不对!
不对劲!
这一乞丐总觉得哪里不对,可他一时又想不起来。
灵光一闪,乞丐终于意识到,哪里不对劲了:他的腿不疼了!
之前,在走路的时候,腿上的伤,让他痛不欲生,可是在吃棒棒糖时,他渐渐感觉不到了来自腿上的疼痛,他没多想,以为是棒棒糖太好吃,自己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棒棒糖上,忘了腿上的伤。
可现在一琢磨,他不禁觉得先前的想法,真是愚蠢。
腿上的伤,有多严重,他是清楚的,怎么可能那样轻易就被忘却,再者说,他棒棒糖吃完好一会儿了,可还没感受到疼。
乞丐摸向受伤的右腿。
双眼也定睛看去。
马上,他整个人,呆若木鸡。
他那一条,被野狗咬得鲜血淋漓的右腿,居然恢复完好了,连一道细微的疤痕都没留下!
“这怎么可能!”
“难道野狗把我腿咬伤,不是真实发生的,是我在做梦?”
“不,不可能!我裤子还烂着,是被野狗咬破的!”
“我腿上的伤,怎么会一下子长好了呢?”
乞丐当真是喜悦万分,又惊疑万分。
绞尽脑汁思索的乞丐,慢慢的,目光,落在那一根,他刚刚吐出来的棒棒糖棍上。
“难道,我腿上的伤,转眼完好,和这一根棒棒糖有关?”
乞丐脑海中,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
如果颜恒知道,他随手扔掉的棒棒糖,有这样强大的功效,他一定会后悔的。
颜恒还在路上漫步。
“我在粉蝶所属的世界,待了很长一段时间,可等我回到,属于我的现实世界时,我这里的世界,才过去几秒。”
“看来两个世界的时间,不相通。”
“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再一次执行任务。”
“这一回,我要执行得更精彩,以期得到实质性的奖励,而不是一根棒棒糖。”
“话说,奖品是一个棒棒糖,是逗人玩吗?”
“难道他们以为别人没吃过棒棒糖?”
回到家,颜恒扑在床上便睡。
睡着的他,做了一个梦。
他梦到了在执行任务时所经历的一幕幕,直到粉蝶替他挡那一道气劲而死,梦醒后,颜恒眼角湿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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