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妨,我去去山上,也花不了多长时间。”
张母还是不愿意,拉着张仲的手,眼中全是担心。“山上有狼,花熊,你还小,如何去得?”
这时候的蜀中,还有着大片大片的原始森林,其中野狼,熊猫层出不穷,甚至,还有老虎。
张仲想了想,自付以他现在的力气,便是前世的东北虎,恐怕也不太畏惧,便笑着说道。“以孩儿的勇力,花熊,狼,何惧之有?”
“那也不可。”妇人的态度很坚决,哪怕张仲的勇力确实冠绝里中,在她面前,也不过是个孩子。
眼见妇人态度坚决,张仲也不在坚持,转而说起了一些家长里短。
一行人边说边走,很快,就到了门口,一个面容黝黑的中年正在做着竹篓,另一个身材瘦弱的妇人,正等在门口。
他两,正是小秀的父母,张仲家的仆人,濛和细。
“仲哥儿回来了?”
“饭食已经好了。”
叫细的妇人连忙接过张仲头上的斗笠,随后拉着小秀去了厨房。
濛黝黑的脸上也露出了些笑容,他抬起被斩去了小半的脚掌,一脚将竹块踩弯,随后熟练的将其穿进做好了小半的竹篓里。
屋前屋后,这汉子也听到了张仲之前的话,便开口道。
“仲哥儿何必冒险,明日里,我便将竹篓给细,做些小的陷阱,捉点山兔,泥猪也是可以的。”
“再不济,便去溪中捕鱼,总会有吃的。”
张仲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下来。
进门之前,他看了看濛脚上的老伤,这汉子当初也不知道犯的什么罪,才会被施以这样的肉刑。
但就张仲和他相处以来,却并没有发现这汉子,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进得屋内,入目所及的,是一盆燃烧得旺盛的篝火。
桐油太贵,杨树里的农人们都极少使用油灯,索性山中木材极多,多数时候便用篝火代替了。
跪坐在餐桌旁,张仲拿起他特质的海碗,开始刨动这碗里的羹,这东西是由稻米和栗米混合煮成的,其中还添加了不少的野菜。
嗯,还有一些没有捡干净的糠。
以至于整个碗中花花绿绿,一看,便十分难吃。
但张仲却吃得很是香甜。
近一个月的时间,他早就习惯了这个时代的食物,并且,吃得贼多。
农人家,自然也没有什么食不言的习惯,不过吃得几口,张母便开口问道。“今日里,那些壮男子,可有欺你年幼?”
张仲还未曾答话,他弟弟张季便开口了。“前日里,兄长以巨石投树,三百斤的巨石,十步之外,十发十中。”
他将碗放下,口中满是崇拜。“里中皆服矣。”
没错,那是张仲干的事情,他毕竟年幼,那些壮男子在他监工的时候,虽然不曾违背他的命令,却也很少拿他当回事。
前日,他便将其召集起来,指着十步之外的大树,拍了拍身边三百多斤重的大石,说道。“此树,吾以大石击之,必断。”
众皆不信,张仲乃于十步之外,以石击之,遂断。
众人多呐呐不敢言语,然尚有怏怏不服者,张仲乃以石复击于林,九次,皆断巨木于林中,众人乃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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