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磊挑着灯笼打量着死人,这一看把他吓了一大跳,居然有位熟人。
白磊翻身下马,走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前,举着灯笼仔细看了看,终于确定这位黑衣使校尉就是见过两次的陈野。
第一次是在固原,营救被天命教掳走的孩童,第二次是在长生馆,当初陈野所在的队伍损失惨重,他大哥为了掩护他们,最后还壮烈牺牲了。
白磊哈哈大笑,“陈野兄弟,怎么是你?”
灯笼有些晃眼,陈野第一时间根本没看清来人,眯着眼睛仔细看看,终于认出了白磊。
陈野愕然,“白百户,是你?”
白磊拍着陈野的肩膀大笑,“哈哈,可不是嘛,原来你小子一直在京城?”
陈野脸色一黯,“说起来有些惭愧,上头念及我大哥舍身救人的功绩,特意把我调到了黄敛事手下做事,远离了江湖争斗,就不那么危险,算是朝廷对我的一种庇护吧,只是……”
陈野眼中带着浓郁的不甘,没有继续往下。
大哥的大仇未报,自己还要躺在大哥用命还来的功绩上苟且,但凡有一丝血性的男儿,都会觉得窝囊。
白磊不想陈野在此事上难看,只拍着他的肩膀,大大咧咧道:“别的我也不说了,为了庆祝我们第三次意外相逢,我请你和这几位兄弟喝酒。”
马上有一位黑衣使喊道:“光喝酒怎么行,有吃的没,兄弟没还饿着肚子呢。”
白磊指着三辆马车道:“酒肉管饱。”
负责这次行动的黑衣使百户叫杨宗,早年也是条铁骨铮铮的汉子,功夫更是没话说,不出意外很有可能进入宗师境。
可惜的是,他在某次行动中深受重伤,终身无望宗师境不说,还断了一条手臂,而且还是握刀的右臂。
按照黑衣使传统,他本可以谋一份闲职,或者干脆领一笔抚恤回家养老,可他说一天不见血,就浑身不自在,死或还要留在黑衣使中,哪怕是当个小旗也行。
然后他就被安排到了黄敛事手底下,职位依然是百户,遗憾的是他很难再见到江湖上的刀光剑影。
杨宗做梦都想痛痛快快带人去江湖上厮杀一场,那怕是死他也愿意。
终于,今天让他等来了一个机会,黄敛事让人传话给他,让他带着一百号人等待这里差遣,他马上想到这是要对付肉市的那场混战。
杨宗兴奋不已,天还没黑就带着兄弟出发了,连晚饭也顾不得吃,想到今晚能好好厮杀一场,浑身就有使不完的劲儿,一顿饭而已,那有厮杀时的热血沸腾来得痛快。
杨宗一边撒尿一边幻想着晚上的大场面,一想到那些自称英雄好汉的江湖草莽,一个个正儿八经的自报山门,然后被自己一道砍死,就连撒尿也比平常痛快,整个人满脸陶醉。
“真他娘痛快,这就是读书人说的酣畅淋漓吧。”
杨宗哆嗦了几下,然后开始犯难了,一只手系裤腰带真他娘的不方便,黑灯瞎火的,裤子好几次差点垮掉地上。
突然,杨宗一手提着裤子,抬头看向身前的树上,虽然看不太清,但他能确定有人藏在树上。
杨宗提着裤子,往后跳了几步,对着树上骂道:“他娘的,谁在树上?”
“咳咳,就是来打招呼的,看你撒尿的样子很……”老六嗖的一声跃下树梢,仔细想了想,说道:“很……很特别,然后我就多看了两眼。”
“狗日的兔儿爷,你他娘偷看老子撒尿,老子砍……”杨宗刚要拔刀,裤子往下掉,连忙又伸手拉住。
等他匆匆忙忙系好裤腰带,老六已经没了人影。
派去打探消息的人迟迟不回,又被一个兔儿爷偷看自己撒尿,杨宗已经猜到是那位借人的败类在向他示威。
“混蛋玩意,要不是老子的刀饥渴难赖,大半夜的,爷才不伺候呢。”
杨宗刚骂完,就有属下来报,说那位大人已经带人来了,还带好几车的好酒好菜,兄弟们没有百户大人的命令不敢下嘴。
看着这位属下殷切的眼神,杨宗暗骂了一句,一群有奶就是娘的货,给点吃的喝的,喊白大人那叫一个亲热。
杨宗一脚将这名属下踹开,没好气道:“吃吃吃,吃死你们这些王八羔子,滚蛋。”
来禀报的属下自觉的在地上滚了两圈,起身笑着问道:“百户大人,那兄弟到底是吃不吃啊?”
“要吃你们吃,老子不吃他娘的什么之食来着?”
一个声音回答道:“是嗟来之食。”
杨宗闻声望去,之间一个背着刀的年轻人,左手手里提着一壶酒,右手拿着一个香喷喷的油皮纸包裹。
杨宗冷声道:“你就是白磊?”
白磊笑道:“我还以为杨百户会问我这油皮纸里包的是什么吃的呢。”
“哼,本官不吃嗟来之食。”
“杨百户现学现用,老厉害啦。”
白磊说着将手里的油皮纸包裹和酒壶一起抛了过去,杨宗伸手唯一的一只手接住酒壶,油皮纸包裹砸在地上。
白磊愣了一下,起身走上前,捡起油皮纸包裹,帮着打开,又说了一句对不起。
“哈?”杨宗看了一样油皮纸上的金黄的烤鸭,有些疑惑的看着白磊。
白磊指了指他的右手道:“我本以为你可以用两只手接住的,你别介意,我没有侮辱你的意思。”
杨宗愣了愣,红着眼哈哈大笑,“要是有人用十几两一壶的千金酒和千金楼烤鸭侮辱老子,老子巴不得天天被人侮辱。”
杨宗狠狠的灌了几口酒,又你下一只鸭腿塞进嘴里,含糊不清的说道:“你们这些读了一些书的人,每一个好东西,收买人心一套一套的。
当初我路过南方一个小镇,遇到过一个快要饿死的读书,我给了他几两碎银子,然后那书呆子死活非要我留下姓名和住址,说以后好还钱给我,我说不用了,他就抱着我的腿不肯撒手。
我拗不过就告诉了他,等我前脚赶走,他后脚就买了一大堆的馒头,全都送给那些乞丐了,他自己一个都没吃。我心里很不是个滋味,认为这人是读书读傻了。
过了两年我又去了一次那个小镇,没看到那个书生,只看到一座孤零零的坟头。镇上的人说,他是因为给人写状纸,才被附近的地头蛇给打死了。
我买了一堆馒头放到他坟前,然后就孤身一人去了那个小帮派。好家伙,进一百号人,暗器、毒烟、生石灰,各种下流的手段都用上了,最后我的一条胳膊就没了。我把它埋在了那个书生的坟前,想着他死后在下面被人欺负的时候,我那条胳膊能护着他。
狗日的穷酸书生,身前讹我银子,死后还要讹我一条胳膊,读书人就每一个好东西,跟你一样都是败类,败类……”
杨宗喝着闷酒,发了好大一通牢骚,最后又是破口大骂,骂那个读书人,骂白磊,骂那些狗日的江湖好汉。
白磊静静听着,等杨宗骂累了,才开口道:“我也不喜欢这狗日的江湖,所以今晚我来了,我们一起去给他们一点颜色瞧瞧。”
杨宗喊道:“好,砍死那些狗日的江湖好汉。”
忽然,不远处传来一阵动静,马上有黑衣使来报,说抓了了两个探子。
白磊赶过去一看,顿时一阵头大,居然是当初在千金楼蹭吃成喝的混世二逼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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