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寒风吹过,书中玉四肢并用,在山林里快速的奔跑着,听到身后传来的阵阵马厮声,书中玉就不得不痛恨自己的实在太过倒霉。难道就是因为最近洗澡洗的少,或者是因为偷看了小姑娘洗澡?就算自己真的做过,也不至于如此嘛!
话说回来,那小姑娘身材不错,可惜就是雾气太重,看的不算太清楚,尤其是正面,他就根本没有看清楚。好可惜啊!书中玉忍不住要仰天长叹。
而且,身为长平山鼎鼎有名的常胜寨少寨主,自己居然一不小心落到了如此地步,不得不说,自己给长平山的所有山寨丢了脸,给他爹——也就是常胜寨的大寨主丢了脸。
如果被他爹知道他现在的情形,一定会拿起手边经常使用而且已经腐朽不堪的棍子狠狠地揍他一顿,然后告诉他,身为常胜寨的一员,就应该迎难而上,区区数百个追兵,岂能抱头鼠窜?这岂不是丢了你老子我的脸,丢了常胜寨的脸,甚至是丢了男人的脸?
至于自己手无寸铁,而敌人全副武装则会被他爹完全忽视!
书中玉撇了撇嘴,对自己的老爹非常不屑,他一直认为,自己的老爹就是个老混蛋。从给自己取名字这件事上就能看出来。
要知道,他老爹根本不姓书,可是却偏偏给儿子取了这样一个名字,原因就是他爹不知从哪里听来,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然后就突发奇想,给自己的儿子取了书中玉这个名字。
想到这里,书中玉就暗自庆幸,幸好老混蛋没有想到黄金屋上去,要不然指不定要取“书中屋”这个名字,那可就真正的悔之晚矣,要知道,那个时候书中玉刚刚从娘胎里出来,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别说老混蛋取“书中玉”、“书中屋”,就算取出“书中屎”,他也只能徒呼奈何。
后来有一次父子俩打了一架,躺下来聊天的时候,老混蛋捂着自己红肿的双眼,告诉书中玉,当时真的想取“书黄金”的,后来一想好像有些不吉利,这才作罢。老混蛋得意洋洋地说:“老子一眼就听出来了,书黄金,书黄金,这不是咒老子输黄金吗?老子才没那么傻呢!”
虽然老混蛋努力摆出自己很英明神武的模样,但顶着两个黑眼圈的模样怎么看怎么滑稽,看不出丝毫气势,反而看上去有点猥琐。而且书中玉隐隐约约感觉,老混蛋根本不是自己想出“书黄金”这个名字不好的,那样说只不过是给自己脸上贴金而已。
不过不管怎样,反正书中玉这个名字最终也就落在了他的身上。
老混蛋为了让书中玉成人成才,想了很多办法,比如一岁就要培养书中玉的酒量,说是酒量好了方便结交朋友。老混蛋因此宣布,即日开始,每日书中玉要饮酒一两。结果书中玉刚满一岁正要学习走路,却因为经常醉酒而长期卧床,整日酣睡。
到了两岁,老混蛋才惊觉怎么书中玉还不会走路,于是找遍了长平山下长平镇的所有地摊,终于被他找到一本轻功身法。虽然这本轻功身法根本没有封面,老混蛋却坚持说这书名叫《铁腿水上漂》,并将卖书给他的那个白胡子老头的话重复给手下听:这本书是鼎鼎大名的绝技,是很久以前一位绝顶高手的成名绝技。
然而后来书中玉听闻此事,却不得不暗自猜测老混蛋之所以买下《铁腿水上漂》,完全是因为这本书上没有文字只有图,老混蛋自己又不识字,如果买下一本有文字的,那岂不是还要找个教书先生先来教儿子识字?如此麻烦的事岂是常胜寨大寨主能做的?
然后,刚刚满两岁的书中玉就被闲来无事的大寨主摆成各种形状,一会双脚挂到头上,一会双手向身后折叠,做出展翅状。于是,常胜寨中的其余人在吃饱了晒太阳时总是饶有兴味地守在大寨主家门前,听书中玉发出响亮的哭声,然后彼此庆幸不已:幸亏咱们的爹不是大寨主啊!
一番折腾,大难不死的书中玉终于踏入了三岁这个年龄,老混蛋看着在地上蹒跚学步的书中玉,忍不住热泪盈眶,环视手下豪气的说:“你们看,要不是老子的《铁腿水上漂》,这小子哪有这么快学会走路!”
手下们自然一番马屁,拍的大寨主满面红光,然后就准备再接再厉,让兄弟们见识一下书中玉的“铁腿”和“水上漂”神功。幸亏有人脑袋还算清醒,说这门神功既然是神功,那当然不可能这么容易达到“铁腿”和“水上漂”的境界,怎么地也要练个十年八年才能见效,这才让老混蛋放弃开始的念头,书中玉也因此逃脱了双腿折断以及被淹死的噩运。
然而老混蛋一念刚消一念又起,第二天醉酒醒来,就声称自己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个白胡子老头教给自己一套精妙绝伦的刀法。于是从某个旮旯里找到一柄生了锈的柴刀,要将刚学到的刀法传授给自己的儿子……四岁的书中玉在捡起柴刀的经历中进入了五岁。
一年一年又一年,老混蛋先后教给书中玉剑法、斧法、枪法、棍法,甚至又一年突发奇想,要教书中玉赌术。那一年书中玉正好八岁,也收到了人生中的第一笔巨款——一个铜板。书中玉事后想来,应该是老混蛋刚刚送出这笔巨款就后悔了,所以想通过“正当”手段赢回去。
总之,在老混蛋的殷切希望和全力培养下,书中玉度过了人生中丰富多彩而又多灾多难的童年,好不容易才活到了十岁生日这一天。
从小经历各种磨难的书中玉也算是不负“重”望,成功学会了许多本领。比如喝酒,他八岁的时候就把老混蛋和手下酒量最好的三个手下同时喝趴下了。
从此常胜寨中所有好酒之人就倒了大霉,因为书中玉从小接触黄酒、烧酒、果子酒等各种酒,所以对酒的香味敏锐之极,只要是有酒的地方就逃不过他的鼻子。结果,他先是喝光了老混蛋私人酒窖中的所有不同种类的酒,然后又喝光了数个不知是谁挖的地窖中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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