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七十三章 雄信逞威(四)(1 / 2)剑关南山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等到擂台清理干净,李元恺重新站上去,抱拳向四方沉声道:“各位,武会规矩有言在先,比武较量点到即止,不可咄咄逼人伤人性命!本场比试中,单雄信违规在先,出手过重,在对手已经受重伤失去抵抗力的情况下,依然穷追猛打,欲要置他人于死地,严重违反了武会规定!现在我代表北狮商行宣布,废除单雄信武会资格,将其从十名优胜者中剔除!其人比武成绩一律不作数!”

擂台四周一片哗然,立时响起嗡嗡的议论声。

有人表示理解,毕竟大会开始前已经言明规矩,单雄信最后关头痛下杀手更是人人亲眼所见,不少人对他的狠毒表示反感。

也有人认为处罚过重,对其不公,一时间擂台四周争论不休。

单雄信面色大变,万没想到李元恺竟然会当众宣布废除他的武会资格!

单雄信捏紧拳头气急败坏地怒吼道:“我不服!这场比试明明是我胜出,你凭何不作数?还要废除我的武会资格?”

李元恺淡淡地道:“你违反大会规定,我不过是依照规矩办事!若不处罚你,武会规矩如何服众?”

单雄信恶狠狠地盯着他,大声狡辩道:“我没有要杀人的意思!只是比武场上太过投入,一时收不住手而已!你也是习武之人,当知其中道理!”

李元恺笑了笑,淡然道:“在你伤中窦师武胸膛时,可以停手,在我出声喝止时,你明明听到,还回头看了我一眼,那时也可以停手。你有两次机会停手,可是你都没有,还想抢在我赶到之前将槊尖捅进窦师武的胸口。现在你跟我说没有杀人之意?在场观战之人上千,难道他们也冤枉了你?”

李元恺虽然没有很用力的说话,但他的声音却响彻在擂台上空,四周观众人人都能清楚地听见他的说话声。

大多数人都表示同意,只有小部分在为单雄信喊冤。

单雄信脸上青一阵红一阵,耳边那些议论和嘲笑声仿佛越来越大。

虽然他的武功的确强出窦师武一头,但窦师武已经用他的顽强和坚韧赢得了观众的心。

如果他能老老实实的赢得一场胜利,台下观众依然会为他喝彩欢呼,只可惜在最后已经稳赢的情况下,他还要痛下杀手,超出了比武较量的界限。

洛阳百姓是善良的,他们想看精彩的武艺对决,而不是残忍的凶杀现场,单雄信的所为有失高手风范,让人大失所望。

单雄信朝东看台望去,哪里还有李幼良的影子,放眼之处尽是观战百姓对他的指指点点。

王勇和徐世勣焦急地跑到台下,抱拳大声道:“李将军,单大哥乃是无心之失,他性子暴躁,冲动之下控制不住,恳请将军给他一次机会!”

李元恺看了他们一眼,微笑道:“你们应该知道,以他的武艺,不可能连自身心性都控制不住!这并不是能让他逃脱处罚的理由,抱歉!”

说罢李元恺就要往台下走去,单雄信凶光闪烁的眼眸里忽地涌出极大的恨意,怒吼道:“李元恺!我不服!你就是在报复我!因为老子在春旭楼得罪了你们商行的人,还当众说过挑衅你的话!还因为老子不是世家子,你故意偏袒窦氏!对不对?”

四周观众听到他的话,急忙相互打听起来,很快就有人将三日前单雄信三人和北狮商行的人发生过冲突的事抖了出来,说的有鼻子有眼,好像印证了李元恺就是在故意报复一样。

东看台一些看李元恺不顺眼的官僚也纷纷附和起来,指责李元恺身为武会主办人,自身却失去了公允,难以服众。

声音传到侯府家眷这边,周白桃拄着木杖神情淡然,似乎根本不以为意,张九娘嗔怒低声喝骂了几句,倒也没有太大反应。

反倒是把杨吉儿气坏了,小姑娘叉着腰杆就要去找那些胡说道的官员理论,被宇文娥英哭笑不得地拉住。

“哎唷我的好小妹,何须去理会那些聒噪?有本事的人才容易招惹非议,那是他们嫉妒,害了红眼病!”宇文娥英笑着劝解道。

杨吉儿气得脸蛋通红:“他们他们太过分了!竟然...竟然那样说他!气死我了!”

李静训低低地笑道:“小姑姑莫要生气,些许非议,李侯爷不会放在心上的!”

好说歹说,才将气鼓鼓的杨吉儿和小琰儿安抚住。

主观台这边,宇文述眼珠骨碌一转似乎想说什么,刚凑过来拱手,就被杨广挥挥手打断。

杨广神情慵懒地靠在椅子上,半闭着眼淡淡地道:“李元恺是主办人,让他去解决,你们莫要多管,朕也不会管。”

宇文述一怔,只得讪讪地应了声,缩了回去。

李元恺停下脚步转头似笑非笑地望着单雄信,想了想重新回到擂台上,笑道:“不管你信不信,你在酒楼说的那些话我完全不放在心上。每日这洛阳三市里,不知道有多少人说着和你同样的话,若是我每一桩都要去管,岂不是会累死?”

李元恺看了眼舆情汹汹的擂台四周,淡淡地道:“说吧,你想怎样?”

单雄信跨前一步怒喝:“我要跟你比一场!若是你输了,当众向我道歉,该给我的,分毫不能落下!”

“你想跟我打?”李元恺哑然失笑,摇了摇头。

“怎么,你不敢?”单雄信冷笑。

李元恺摊手,幽幽地道:“也不是不行,不过我建议你先回去把伤养好了再来。要不然就算我赢了,也会有人说我胜之不武。”

本站域名已经更换为m.adouyinxs.com 。请牢记。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