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这个孩子帮大案不犯,小案不断却也让警备队异常的头痛。那些自诩为精英的市政厅的官僚们简直就是白痴,浪费维尔斯顿供养他们的钱财!什么叫律令平民孩子不许出现在市场和体面场所?又什么叫做严禁各个作坊雇佣童工?不用那些见钱眼开的商人们发话,光是那些童工的母亲就会先拿笤帚抽死这些光会说空话的白痴们。
而根据警备厅在黑帮的线人汇报,这个孩子帮已经悄然的将整个温尔斯顿的小偷和骗子拢在了自己手里,正试图向地下走私上入手。
听到这里,弗农真想抓到那个孩子帮的首领,然后撬开他的脑子看看是怎么长的。竟然狡猾道这种地步,他是魔鬼之子么?!
作为整个北地的贸易港口,走私是最大的一口肥肉!谁能掌握了走私线。那简直就是躺在了巨龙宝藏上的幸运儿!
想到这里,弗农下意识的搓动着自己肥胖的手指,但仅仅搓动到了粗麻的质感。
弗农这才注意到自己手里的是死者的沾染血迹的衣角。
真是霉气!
弗农赶紧在裤腿上蹭了蹭,在警备队员的帮助下站直了臃肿肥胖的身体,想当年他可是单挑棕熊的人物!迅速离开这个影响他心情的案发现场。弗农·道格拉斯觉得,为了自己的钱程考虑,似乎抓住传说中的孩子帮首领“孩子王”才是当务之急。
至于变态连环杀手?让他见鬼去吧。相信那些被吓尿的贵族老爷们这回应该能管好自己的小吉吉,不会大半夜跑到老城区被人敲闷棍了。
至于老格里昂的恐吓?他弗农·道格拉斯才不会怕呢。那帮活在他手底下的黑帮是干什么吃的?就是用来背黑锅用的,等到限定的三天期限一过随便抓一个倒霉鬼上去就行,在温尔斯顿,北城归贵族老爷们,但在整个南城区,那是警备队和恶棍们的餐盘!
“头,那这具尸体?”一个长着红色酒糟鼻城卫兵舔着脸凑过来问道。
弗农不耐烦的道:“还能怎么样,丢给收尸人。难不成你还要抱回去暖被窝?”
弗农被自以为逗乐的低俗笑话弄得哈哈大笑后,心情不错的他随手丢给了跟在后面的酒糟鼻城卫兵一枚银币道:“收拾完后带着兄弟去喝点酒暖和暖和。这该死的天气!”
“得嘞!”收到打赏的酒糟鼻城卫兵立刻欣喜的敬了个礼后,就兴冲冲的扭头和其他几个看守尸体的城卫兵大声讨论去那家酒馆了。
“这条老狗!”警备厅厅长摇了摇头后,就跳进了马车向灯火辉煌之处驶去。
那些贵族真是脑子进水了人,有玫瑰大厅的存在,至于为了省那几个钱来这种下三滥的地方找风流么?!真是闲的蛋疼的一群白痴!
自己的晚餐可才吃了一半,希望自己家的那个小胖子可别全吃完了,温丽的洋葱圈可是自己的最爱!
想到这里,我们的警备队队长舔了舔自己的厚嘴唇。
有出来找乐子这时间还不如回家吃洋葱圈,家里那个威尔曼婆娘的手艺是真没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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