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槽?本王不要面子的啊?你快将本王放下来!”终于能开口说话了,馒头都快要被憋死了。
堂堂九阶妖王被人类抱着跑什么的,简直太羞耻了,它张牙舞爪的想让牧笛把它放下来,自己跑。
“之前跟你说过什么全忘记了?我警告你,在人类世界别踏马跟我狗吐人言,小心到时候惹祸上身,咱们连命都搭进去!”
牧笛一掐脖一用力,馒头立马乖的跟条哈巴狗似的,恬着舌头摇着尾巴不说话了。
“大哥,您说什么狗吐人言?”
“卧槽!你怎么跑这么快?”突然一个脑袋从他身后伸了出来,把他跟馒头吓了一跳。
“哦,您说这个啊,很久以前爹爹特意找匠人给我定做的神行靴,穿在脚上能够日行百里!”
说罢余小宝将腿抬了起来,伸手拍打靴子上的灰尘。
难怪跑这么快,这个时候牧笛才发现余小宝脚上的黑靴竟是法宝,有一层薄薄的灵气覆盖在上面。
“哟,小老弟,你还有法宝啊!”
牧笛一拍额头,这才想起这傻子一直自称是什么城主之子,若说的都是真的,想来身上的法宝肯定少不了,他得想办法把除针线以外的东西全都给忽悠过来才行。
“大哥您想要啊?你想要就说话嘛,你不说你想要我怎么知道你是真的想要?虽然你很有诚意的望着我,可是你还是要跟我说你想要的,不可能你说你想要我不给你,你说你不想要我偏要给你,大家要讲道理嘛!你真的想要吗?那你就拿去吧...”
就在牧笛想要发飙的时候,只见余小宝大拇指上的戒指光芒一闪而过,下一秒,一双崭新的黑色靴子便出现在了他的手中。
“给您大哥!”
没想到余小宝竟然真的会送一双给他,这不得不让牧笛刮目相看,心生好感。
牧笛感知了一下对方大拇指上的戒指,这真乃土财主啊,可以宰!
“那怎么好意思呢?”牧笛嘴上说着这话,身体却很诚实,毫不客气的拿了过来,三下五除二的套到了自己的脚上。
跺跺脚,将灵气聚于双脚激发了神行靴上的阵纹,跑了两步试了下,牧笛发现跑起来比原来快了两倍有余,和他全力奔跑不相上下,而所需的灵气,炼气期一层便能够满足,着实是个好宝贝。
拿人家手软,牧笛的态度缓和了很多,开口问道:“我很好奇,我打了你一顿,为何你却不计前嫌,执意要认我做大哥?不会是想骗我跟你回家,好让你的城主爹爹要我的命吧?”
“大哥,不是您想的那样的!”余小宝有些着急,连忙摆手。
“我是独子,独得父母恩宠,可谓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以至于从小我就养成了嚣张跋扈的性格,大哥,其实我想改的,真的,只是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其实我都懂,我这样的性格找不到真心的朋友,看着别人都有小伙伴,在一起愉快的玩耍,我很羡慕他们,我也想有,但是因为我自身的原因和父母的关系,没人有敢和我做朋友,虽然他们都隐藏的很好,但是我知道,他们都怕我,不敢忤逆我的话。”
“所有人都怕我,从来没有人敢打我,大哥您跟他们不一样,只有您不怕我,敢打我,敢往死里打我...”
余小宝能够感觉的到,大哥根本不在乎他的身份,不把他放在眼里,是真敢把他往死里打!
“我想和你做朋友...”
余小宝擦了擦有些湿润的眼角,他的声音很低落,他真的很想有一个能把他当普通人对待的知心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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