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章 一个人的唐森(1 / 2)李童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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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太阳升起,恐怖又吵闹的一夜过去。

唐森睁开眼睛,从床上坐起,手下意识地摸到枕头下面,抓出一把已经斑驳的消防大斧,这已经成为了他的习惯,哪怕是在上厕所,他也会把消防斧握在另一只手上。

对他来说,这就是他的生命!

早餐是难吃的某种带有淀粉口感的树根加一个星期前找回来的淡水,吃了六七分饱,他就停下了。

食物和水,是生存必备的物资,他必须尽可能多留下一些来,那样能获得更多的生存机会。

但是今天,他不得不出门了,因为淡水和树根已经快消耗光了,再不出去找吃的,他可能撑不过三天。

戴上残旧的摩托车头盔,这是他三个月前在一具几乎被啃光的尸体上找到的,发现还能用,他就带了回来。

也幸好带了回来,因为这三个月内,它至少帮他挡住了两次致命的攻击,没有它,就没有现在的他。

他恶趣味地给这个头盔取了一个名字,生命2号,和他手中的消防斧叫生命1号相呼应。

穿上粗制滥造的装备,胸前是用平底锅绑着的护心镜,后背则是一个巨大的龟壳,那估计是上百年的老王八的壳,坚硬无比,完全可以把整个后背给遮住,哪怕是用消防斧砍,也最多只能留下一道细微的缝隙。

下面是一条紧身秋裤,粉红色的,带有白色的小点,明显一看是女式的,唐森却一点也不在意,这是他从一个塑料人体模型上扒下来的。

紧身,代表没有累赘,那能让他跑得更快,尤其是在争分夺秒的危急时刻,有时候,差之毫厘,就有可能没命。

所以和上半身的全副武装不同,下面要轻巧,跑得快。

尽管造型惨不忍睹,但照过镜子的唐森觉得很满意,在他生活的这一片区域内,大约方圆5公里左右,就只有他一个活人。

既然如此,那还在乎什么形象不形象的,最重要的是,活着!活着,才是最大的目标。

整装完毕,他把抵住大门的各种杂七杂八的东西,包括石头、破旧的桌子、断了半截的沙发、DIY的电脑主机等一件一件小心翼翼地搬开,绝对不敢发出半点声音,虽然那些东西白天在睡觉,但是如果听到动静,知道有开餐的机会,绝对不会放过。

搬完之后,唐森先是透过门上的猫眼,观察外面的动静,又倾听了一阵,确定安全后,这才一点一点地把门打开。

刺眼的阳光,一下子就射了进来,阴暗的房子,也得以重见光明。

唐森用手挡了挡阳光,等眼睛适合了这种亮度,才走出门外。锁好门,钥匙就塞在门缝下面,他不相信那些东西能聪明到找钥匙开门。

走在满是废弃汽车和堆满了各种垃圾的街道上,两旁是高楼大厦,各种残破不堪的广告牌随处可见,昔日繁华热闹的商场店铺早已人去楼空,连里面可用的东西都被搬空了。

唐森是半年前才转移到这里的,这是他一年以来搬过的第二次家了,上一个家,被一伙听到他动静的疯狂东西占据了,要不是他跑得快,估计此刻连骨头都不剩了。

正如沿路没有发现一具尸骨一样,那些东西,饿起来的时候连骨头都不放过。

经过一辆又一辆破败的汽车,唐森都没有看上哪怕一眼,因为附近能找的地方他都找了个遍,汽车里自然也不例外。

无用功他是不会做的,也没有时间做,他要趁天黑前,找到足够的食物和淡水,然后带回家。等到下次食物和淡水快要消耗殆尽时,就再一次出来冒险。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知道这种日子什么时候才到头。

握紧消防斧,唐森推开摩托车头盔的护目镜,这样能看得更清晰些。

他上个星期找到的那些树根,就在附近的一个废弃工厂里,那个工厂露天的广场上,长满了一棵棵只有一米高矮的不知名小树,小树的树根和山药的形状差不多,不过比山药要小得多,几乎只有食指粗细和大小。

他在尝过无毒并且能饱腹后,就把它们选为了自己的主食,其实只要不是生吃的话,用火来烤,味道还是可以忍受的。

小心翼翼地接近那个废弃工厂,唐森没有急于求成,上周他来这里没有那些东西在,不代表今天来没有,任何的风吹草动,都是他需要关注的焦点。

越过工厂破烂的铁门,唐森终于抵达了那片广场,粗一看去,密密麻麻,像一大片长满了成熟麦子的麦田,农人看到这幅景象,估计会很欣喜。

唐森也是,这片“麦田”,等于他的生命之源,似乎比上周他来时长得更茂盛了。

一棵棵一米高的小矮树,与松树非常类似,叶子也是针型的,颜色介于绿色和黄色之间,正是由生转熟的阶段。

这种不知名矮树不会结果,也没有开花,唯有根部是可以吃的,那大概就是它的“果实”。

先是观望了一阵,确定没有什么异常之后,唐森才在“麦田”前蹲下。

他用手扒掉矮树底下的杂草,然后用事先准备好的一根尖锐的骨刺沿着周围尽量小心且不发出声音地挖掘,一来担心传出的动静会引来那些东西,二来,他要保证树根的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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