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会有难以忘怀的过去。
而在过往的回忆里,最让人痛心的通常都不是最后的分别,而是在一起的欢乐时光。
从前有多快乐,重新想起来就有多纠结。
特别是两人的分别还未曾经过时间的擦拭,一切都好像历历在目。
而这正是博士现在真实的写照。
去年圣诞的时候,罗斯还在他的身边。
“我当时在那边的鲍威尔小区(the Powell Estate)过圣诞节,还有……”博士停顿了一下,因为本身这个词就离他比较遥远,“家人。我那个朋友又一家子人,他们也……一样。”
唯独他,没有。
他终究是要和他们告别的。
纵然他舍不得,他也必须舍得。
一个近乎永生的人,又如何能一直陪伴在一个普通人的身边呢?
“都走了……”沉默了好久,博士近乎是以叹息的口吻说出了这句话。
“你的这个朋友,她叫什么?”
唐娜似乎是想要替博士分担些这份悲伤。
很多事情,说出来,要比憋在心里,好受得多。
但前提是,当事人得自己走出来。
而魏笠是很了解博士的,他不是那种会将自己的苦痛与人分享的人。
分享痛苦的同时,意味着停留于现在,回顾过去。
可博士呀,是一个喜欢跳来跳去、忙忙碌碌的家伙。
永不停歇是他的人生信条。
因为,假如他停住了,哪怕仅仅停住了一秒钟,过往岁月里的经历的一切痛苦和内疚所压垮。
所以,他只能是以一种近乎绝望般的癫狂穿梭在各个时空中,用其他任何事情来掩盖自己的感情。
他的语速那么快可能也是有原因的吧……
那自己呢?
魏笠不得不思考起自己的处境。
博士因为漫长的寿命,变成了现在这样。
如果,如果自己真的是凯撒,嗯,这个假设暂时也没必要。
前一段时间的经历,已经充分说明了他,可能不会死。
更准确的说,是死不了。
除了溺亡的体验,现在连坠楼的痛楚都感受不到了。
该说自己是进化了,还是退化了呢?
倘若自己真的成为了永生者的话,会变得像博士一样嘛?
哦,不,不会的。
还有博士。
两个永生者一起旅行的话,总要比一个人好一些吧。
怎么想,都不要成为博士。
因为那,实在是太累了。
自己嘛,负责一些琐事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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