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过了凯瑟琳的遭遇后,大家也是一片沉默。大家之前还生活在安宁的人类社会,虽说经历了灾难,可是图书馆里的人互相帮助互相扶持。生活的还算一片祥和。
可是突然要面对这凶猛的野兽,从安全的人类世界来到了血腥残酷的大自然。大自然奉行的是丛林法则,就是你死我活。
众人一时没有接受这种转变,心里都有些沉重。
李方求心里寻思着,终究还是碰上了。索性他拿出了自己的手枪向大家展示。
“我们现在有一把手枪,但是不知道有多少狼,物资已经收集够了,吃十几天没有什么问题。大家最好留在室内,我们把门窗关死。那些狼一时半会还进不来。”
大家一致同意李方求的注意,有了枪,人的胆子就大了很多。众人纷纷行动,用书架将图书馆的门顶住,窗户是钢化玻璃,狼也撞不开。
大家以后就主要在有火炉的房子里活动,那些狼已经吃了一个人。估计能顶几天,现在外面雪下得非常大,估计狼群也不会在这个天气里出门觅食。
李方求是西北人,他知道狼群的可怕。它们懂得群体攻击,以前在西北经常有狼群出没,袭击牲畜。很多牧民深受其害,而且狼是一种非常记仇的生物。你惹了它,它会跟你玩命。
李方求的长辈曾经给他讲过一个故事,说是一个边防哨所。那个哨所中只有一位战士,每七天换一班岗。
有一天,战士巡逻时捡到了一只受伤的小狼崽,那时正在实行轰轰烈烈的打狼运动。战士没想那么多,就打死了那只小狼。
过了几天,那位战士换班走了,他没有在意,也没有给新来的战士说明这件事。
有一天夜里,狼群下山复仇了。
狼群开始袭击哨所,那个时候哨所内比较简陋。只有一间小小的木屋,狼从四周撕咬木屋的墙板,准备钻进去攻击那位新来的战士。
战士被声音惊醒,开始抵抗狼的进攻。木屋中战士只有一把56式半自动步枪,四十发子弹和一个手电筒。
狼群从屋子的四个角挖洞,开始往屋子里钻,战士用刺刀去捅那些狼的爪子,双方僵持在一起。狼进不来,战士也出不去。
可是外面的狼群数量不少,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战士想到擒贼先擒王,只要打掉了狼王,剩下的狼就会四散。
战士从木屋的小窗口向外悄悄张望,只见一头狼端坐在外面,其他的狼在疯狂的撕咬着木屋的墙壁。
他伸出步枪,悄悄地对准那头狼。“砰”的一声枪响,战士打中了,但似乎并没有打重要害。
那头狼一窜,从战士的视野里消失了。狼群的攻击更加凶猛了,战士知道这种机会只有一次,现在只能和狼群拼命了。
战士开枪还击,射击那些撕咬木墙的恶狼。狼群见了血,显得更加的疯狂。
战士依托着木屋,与狼群相持了一昼夜。第二天凌晨,其他听见枪声的战士赶了过来,击毙了剩下的狼。
那头狼王失血过多死了,死的时后眼睛还盯着木屋,狰狞的样子令许多人震惊。
李方求当时听这个故事时,吓得晚上睡不着觉,狼的可怕也深深印到了他的脑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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