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墨李墨,你来得正好,你看我穿这件怎么样?”看到李墨,姜晓很高兴。
李墨瞅了瞅,这是一件白色羽绒服,长款的,想了想,道:“没有小一点的了吗,感觉有点太长了,都快到你脚后跟了。”
姜晓顿时丧气了,皱着鼻子气道:“好讨厌,这已经是最短的了,长得矮怎么了,看不起长得矮的吗?”
李墨哈哈大笑,来了个虎头杀,道:“知道矮你还挑这种长款的,选短款的啊!”
“不喜欢短款的,喜欢这种长的,整个人往里面一包,又暖和还舒服。”小姑娘很不高兴,说完又瞪了李墨一眼:“你也不是好人,嘲笑人长得矮。”
李墨呵呵直笑:“没有,我说实话,试试短款的吧,其实短款的穿着也好看啊!”
话音刚落,一个女声传来:“你好李墨同学,你也来看衣服吗?”
李墨扭头一看,顿觉眼前一亮。
毋庸置疑,这是个很好看的女生,虽然脸蛋有点小小的婴儿肥,但是有两个小酒窝,使得笑起来特别迷人。
此外,眼睛很大,睫毛长,肌肤真是那种奶白色,光滑细嫩。
在这一切的基础上,她有个截然不同但是十分适合她的发型,然后,牛仔裤勾勒出的一双大长腿,圆润笔直,将十八少女那种青春活力展现得淋漓尽致。
更为关键的是,这个女生他记忆中是有印象的。
人就是这样,哪怕素不相识,记忆中也往往会停留下一些人,多年之后依然不忘,只因为曾经让眼前一亮,照亮那段岁月。
这个女生就是这样,他从不知道她是谁,哪个专业的,叫什么名字,他也从未跟她说过一句话,但直到现在,他依然记得那个下午他从图书馆出来,看到她从面前走过时的情形。
只不过这一次好像不同,他依然不知道她是谁,但她似乎对他颇为熟悉。
看他发呆,万雅禁不住有些得意,一双大眼睛笑起来眯成了月牙,搂着余洁肩膀大大方方道:“我叫万雅,余洁的室友,你上次说的,咱们已经是朋友了,该不会忘了吧?”
心里还是有点怨念的,虽然没有那方面的想法,可是那条短信,真的是让她愁了好久。
李墨哑然失笑:“你就是万雅啊?”说完对余洁道:“余洁,不厚道啊,这么漂亮的室友,居然也不给介绍介绍。”
余洁笑道:“给你介绍干嘛,人家有男朋友的。”
“有男朋友怎么了?结婚还可以离呢,正所谓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挖不倒的墙角……”
李墨不以为然,一通胡侃,不过都是玩笑话,说完对万雅笑道:“开个玩笑,我叫李墨,很高兴认识你。”
美好,并不等于一定要占有,虽然这样说可能有点装逼,但事实就是这样,对于万雅,他没有那方面的念头,对于她有男朋友的事情,他心里也没有任何波澜。
“一样,我也很高兴认识你,你唱的那首歌真好,很喜欢。”万雅很大方,主动伸手跟李墨握手。
这手,感觉是一双钢琴家的手,洁白,手指纤细而修长,很好看。
可惜这并不是一个钢琴家,倒是成为材料方面的科学家有可能。
就这么简单聊过一阵后,继续看衣服。
陪女生看衣服是一件很令人头疼的事,因为她们要么不买,要么选择太多,不知道该买什么。
只不过反正没什么事,加上是自己的生意,所以他还是很耐心的留了下来。
要说好看,自然还是万雅好看,一米七的身高,高腰长腿,长发飘飘,都快赶得上他了。
这样的女生,哪怕不试衣服,就只站在那里,天生也是一种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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