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穆轩听到这当铺的老板这般奇怪,自然便想着再寻一家当铺。
怎奈何,姜穆轩本在四处打听这座南郡城里哪里可寻得当铺之时,便得知这里方圆三十里已然再没有当铺可寻。
无奈,听着自己肚子咕噜噜的叫声。只得占时应允了些当铺的奇怪要求。将这支狼毫笔抵押在了这里,拿着这一百两银子离开了。
刚出门不足几步,姜穆轩便用手掂了掂手中的银两,说道:“本少爷先在这做奇怪的城里多玩些时日,这些钱,应该足够我这些天填饱肚子了。”
“剩下的,大不了我跑路了便罢。再不济,我那叔叔现在怎么样也是娶了王君女儿的人。我这年轻的婶婶虽然已然不受王君的待见。可是,这嫁妆,也备齐了她这今后一生的衣食穿戴。而且,她面目也是清秀,不像是一个到时会刁难我的人。”
“另外,我那叔叔怎么样也是阁主,虽然看似姜家已是中落。但当我回去之时,也应当不会不管我的死活才是。”
随即,姜穆轩又四处寻得次城中最好的一家酒馆。进去酒馆之时,他便为自己要了一桌上好的酒菜。
怎奈何,看到这价格,着实让姜穆轩有些担待不起了。
这一下,百两银子,一瞬间,便已然所剩无几。没有办法,他只得将这些桌子上的剩菜全部打包,将残酒灌入自己的壶中。
无奈的他,只得提着自己留下的残汁剩菜朝着城北走去。
这一路上,剩菜的汤汁逐渐渗透了布袋。无数的路人都在用着各种异样的眼光看着他。然而,似乎这座城市里的人,并没有对他这般状态的嘲讽与讥笑。
好像,他们都将这些话暗暗的放在了心底。然后,又用他们的眼神全部的表现了出来。
一路上,本是这南郡城中别样似锦。可是,姜穆轩却丝毫再也没有留意之情。再路过那一家当铺之时,他也只能远远的,就好似一轮张口巨兽一般,不敢靠近。
这时姜穆轩,只得再次独自回到那天廖无人烟的树林。一个人独自过活。
靠着一尊古树,姜穆轩对饮几杯,便又放下了酒杯。
“这南郡城还果真是奇怪的很。害我竟然落魄成了这般模样。”
“我还记得,这座城里的百姓,都给她起了一个什么奇怪的绰号,叫什么西南郡主。看她这人如此喜欢这般奇怪的称呼,那性格,必然也一定是一个古怪的人。”
“难道,早上那时骑马扬鞭的,就是这所谓的西南郡主么?”
姜穆轩越想越觉得不对,可是如今落魄至此,也不得不去寻她一去了。如果能够与她争论出个一二来,也说不定还能又落得几两银子呢。
另外,仔细想来,透过那一副眼神。虽是觉得像她,可是,至少也一定是一个美人了。
想着想着,姜穆轩便看着自己这般落魄的衣服,又看了看自己手中仅剩的几两纹银。也只好咬了咬牙齿,冲进了城里的一家布衣店。给自己挑选了一件简单的白色布衣。
就这样,姜穆轩便又是一边打听,一边的朝着百姓们所指引的方向寻去。
而在此时之前,姜穆轩便以那一棵古树为引。在附近挖了一个大大的土坑。将中午所剩的食物全部埋入了土中。带在身上的,只有那半壶酒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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